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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片剂 · 处方药
美迪卡韩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4255 · 批准 2021.05.31 · 医保编码 646005310
预防卒中和栓塞,治疗静脉血栓并抑制复发,预防关节手术后血栓
该药物用于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及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同时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并降低这些病症的复发风险。此外,对于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的成年患者,具有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的有效性。因此,该药物有效用于多种血栓相关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餐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并置入支架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曾有有限经验在最长12个月内联合使用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和P2Y12抑制剂。(参见“12. 临床试验信息”)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之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持续时间和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给药期间 / 给药次数 / 每日给药剂量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 / 每日2次,每次15mg / 30mg 自第22天起 / 每日1次,每次20mg / 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给药6个月以上后 / 每日1次,每次10mg / 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接受下肢大型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于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持续时间取决于患者根据手术类型而具有的静脉血栓栓塞症个体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给药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给药2周。 4) 忘记服用本品时 如果忘记服用本品,应按以下方式补服漏服剂量。 ①正在每日2次服用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②正在每日1次服用10、15、20 mg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补足漏服剂量而使每日服用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1)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 ①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②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无论剂量如何,服用本品后INR值都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2)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足。转换为其他抗凝药物期间,应持续维持充分抗凝。请注意,本品可能影响INR升高。转换治疗的患者应同时使用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另一方面,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可在末次服药24小时后进行INR检测。 3) 从胃肠外抗凝剂转换为本品 对于正在接受胃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次预定给予胃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的时间前0~2小时,或在停止持续给药的胃肠外制剂(例如静脉内普通肝素)时开始给予本品。 4) 从本品转换为胃肠外抗凝剂 停用本品,并在原定下一次服用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胃肠外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有限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临床经验显示,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使用本品。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有限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临床经验显示,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 /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 接受下肢大型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应避免将本品用于伴有凝血障碍的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这些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及出血风险增加。 5. 无法吞服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立即将本品压碎,与水或苹果酱等饮品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压碎,用少量水经胃肠管给药。经胃肠管给药前,应确认管路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路。
该药物通过抑制血液凝固作用,预防或治疗血栓的形成。服用期间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因此需仔细观察出血的迹象或症状。特别是在发生严重出血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并遵循医生的指示。该药物不需要定期血液检查监测浓度,但在紧急情况下,血中浓度的测量可能有助于判断。 该药物不应给予某些患者。例如,对该药物过敏,或有严重出血的患者,肝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以及怀孕或哺乳的女性,乳糖不耐症患者等均不应使用。此外,最近有胃肠道溃疡、脑出血、脑或脊髓手术的患者,出血风险高的疾病患者,以及与其他抗凝药或某些抗真菌药一同服用时也需谨慎。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或有出血风险高的疾病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及同时服用非类固醇抗炎药或抗血小板药等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患者,需谨慎使用该药物。服用时需仔细观察出血症状和贫血迹象,并在必要时通过血液检查监测状况。 该药物可能引起多种不良反应,常见副作用有贫血、出血、消化不良、恶心、头痛、头晕等。严重情况下可能会有皮疹、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无粒细胞症等风险,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该药物在肾功能减退的高龄患者中血中浓度可能增加,但通常不需要额外调整剂量。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尚未确立安全性及有效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出血并发症,因此需注意,并且该药物不会通过血液透析去除。如怀疑出血,应立即就医进行适当治疗。 服用期间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特别小心。尤其在用药后可能出现头晕或嗜睡,如出现症状应避免驾驶或进行危险作业。 怀孕或哺乳的女性不应服用该药物,可能怀孕的女性在用药期间务必采取避孕措施。需要抗凝治疗的育龄女性应与医生咨询怀孕计划事宜。 该药物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特别是与CYP3A4及P-gp抑制剂、抗凝药、抗血小板药、部分抗生素及抗真菌药一同使用时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因此需小心。 如计划进行手术或侵入性手术,该药物需在手术前停止一段时间,并在手术后确认出血风险及止血状态后再恢复服用。 如突然停药,可能增加血栓风险,因此停药时必须咨询医疗人员获取适当的替代治疗。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球出血、牙龈出血、消化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外周水肿、全身力量和精力减少、不适感、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淤血、创口分泌物、血管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升高、血中胆红素增高、碱性磷酸酶增高、LDH升高、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转移酶升高、胆红素结合体增加、肢体疼痛、出血性关节病、肌肉出血、眩晕、头痛、脑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非出血、咳血、瘙痒、皮疹、浸润性出血、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反应、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嗜酸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伴随的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剂相关肾病、严重子宫出血、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深静脉血栓形成、关节痛、绿脓杆菌伤口感染、鼻咽炎、心肌梗死、心肌病、心脏酶升高、面部潮红、充血性心力衰竭、尿路感染、膜性结肠炎、哮喘、肺水肿、胸腔积液、口腔黏膜溃疡、高热、严重吞咽困难、心绞痛、流感样症状、药物过敏反应、房颤、心力衰竭、心脏骤停、脑梗塞、痰液疾病、哮喘、喉炎、吞咽困难、肠道运动障碍、骨折、关节炎、关节病、横纹肌溶解、尿路感染、排尿障碍、肾结石、膀胱癌、前列腺增生、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该药物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避免空气或湿气的暴露。此外,应避免存放在过热或过冷的地方,建议在室温下,即1至30度之间保存。
棕色带红色的圆形薄膜涂层片
30片/铝箔[10片/铝箔×3]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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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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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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