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安国利伐沙班片20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利伐沙班(微粉化)›2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外观
带红色的棕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盒[(10片/PTP*3)],100片/盒[(10片/PTP*10)]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3309 · 批准 2021.04.22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并抑制复发,预防心房颤动引起的栓塞,预防术后血栓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品 10 mg 可不考虑进食情况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对于接受支架植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已有有限经验显示,可将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达12个月。 2) 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时,本品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用于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持续时间及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15mg,每日2次,30mg 从第22天起:20mg,每日1次,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每日1次,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预防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于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持续时间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具有的静脉血栓栓塞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4) 忘记服用本品时 正在服用15 mg、每日2次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的给药方案。 正在服用10、15、20 mg、每日1次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每次1片。不得为补足漏服剂量而使1 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后,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应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后,INR ≤ 2.5时,应开始服用本品。 由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 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可在末次服药24小时后进行INR检测。 对于正在接受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给予本品,或在停止持续输注的肠外制剂(例如静脉内普通肝素)时开始给予本品。 停用本品,并在本品下一次预定服药时间开始给予肠外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复发风险/预防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血液凝固障碍相关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5. 对于无法吞服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碾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碾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道管给药。经胃肠道管给药前,应确认管路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路。

成分

生产厂家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并抑制复发,预防心房颤动引起的栓塞,预防术后血栓

  • 非瓣膜性心房颤动、中风、系统性栓塞、深静脉血栓症、肺栓塞、下肢主要骨科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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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用于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及系统性栓塞的风险,并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此外,它还帮助减少深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的复发风险,以及预防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成人的静脉血栓栓塞。总体而言,预防和治疗心血管血栓相关疾病非常有效。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 10 mg 可不考虑进食情况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对于接受支架植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已有有限经验显示,可将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达12个月。 2) 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时,本品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用于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持续时间及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15mg,每日2次,30mg 从第22天起:20mg,每日1次,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每日1次,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预防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于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持续时间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具有的静脉血栓栓塞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4) 忘记服用本品时 正在服用15 mg、每日2次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的给药方案。 正在服用10、15、20 mg、每日1次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每次1片。不得为补足漏服剂量而使1 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后,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应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后,INR ≤ 2.5时,应开始服用本品。 由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 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可在末次服药24小时后进行INR检测。 对于正在接受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给予本品,或在停止持续输注的肠外制剂(例如静脉内普通肝素)时开始给予本品。 停用本品,并在本品下一次预定服药时间开始给予肠外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复发风险/预防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血液凝固障碍相关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5. 对于无法吞服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碾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碾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道管给药。经胃肠道管给药前,应确认管路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路。

注意事项

本药是一种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以预防或治疗血栓形成。在服用期间应仔细观察出血迹象,如发生严重出血应立即停止用药。 本药不应给以下特定患者使用:对主要成分或成分过敏、已有严重出血、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乳糖不耐受的患者、近期患有出血风险较高疾病的患者,以及同时服用其他抗凝剂或特定抗真菌药物的患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或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同时与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如非甾体抗炎镇痛剂或抗血小板药物合用时也应注意。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出血、贫血、皮疹、消化系统症状等多种副作用,因此如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尤其是老年人或肾功能下降的患者,血浆浓度可能升高,导致出血风险增加,应更加注意。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不应服用本药,而可能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期间必须采取避孕措施。 如过量服用本药,可增加出血风险,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并在必要时接受适当的治疗。 此外,本药可能影响驾驶或机械操作,因此在服用期间如出现嗜睡或头晕等症状时应当谨慎。 本药与其他药物之间可能有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疗人员。 最后,突然停药可能增加血栓风险,因此停药时应根据医生的指示接受适当的替代治疗。

副作用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内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周围水肿,全身力量和能量减退,不适,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淤血,伤口分泌物,血管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LDH升高,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转移酶升高,胆红素结合物增多,肢体疼痛,出血性关节炎,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鼻出血,咯血,瘙痒,皮疹,斑状出血,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嗜酸细胞增多症,伴有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剂相关肾病,严重子宫出血,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心肌梗死,关节痛,深静脉血栓形成,面部潮红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密闭保存,防止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中。最佳存储温度为1度至30度的室温。这样可更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带红色的棕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盒[(10片/PTP*3)],100片/盒[(10片/PT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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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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