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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片剂 · 处方药
NK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2779 · 批准 2021.03.31 · 医保编码 054801290
预防卒中和全身性栓塞,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复发及术后血栓
本药有助于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及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同时用于治疗和预防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此外,对于下肢的主要骨科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的预防也有效。本药在预防和治疗与血栓相关的疾病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改善患者的健康状况。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降低: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可将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12个月。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治疗的本品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治疗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治疗疗程和治疗剂量。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复发风险降低,第1-21天:15mg每日2次,每日给药剂量30mg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复发风险降低,第22天起:20mg每日1次,每日给药剂量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每日1次,每日给药剂量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的前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接受下肢大型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于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疗程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异的静脉血栓栓塞症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如果漏服本品,正在每日服用2次、每次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的给药方案。 正在每日1次服用10、15、20 mg的患者应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补服漏服剂量而使每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由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对于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应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对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应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服用本品后,无论剂量如何,INR值都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定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由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足。转换为其他抗凝剂期间,必须持续维持适当的抗凝治疗。应注意,本品可能影响INR升高。由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另一方面,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可在末次服药24小时后进行INR检测。 由非肠道抗凝剂转换为本品:对于正在接受非肠道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非肠道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如果正在持续输注非肠道制剂(例如静脉注射普通肝素),则在停止输注时开始服用本品。 由本品转换为非肠道抗凝剂:停用本品,并在本品下一次给药时间开始使用非肠道抗凝剂。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由于尚无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降低: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 /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 接受下肢大型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避免将本品用于患有与凝血障碍相关肝病的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这些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及出血风险升高。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碾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碾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道管给药。经胃肠道管给药前,应确认管路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路。
本药用于防止或治疗血液凝固的问题。 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出血,因此需仔细观察出血迹象。 如出现严重出血,应立即停止服用本药。 本药对某些患者禁用,例如严重出血患者、重度肝病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及某些遗传性乳糖不耐症患者等。 对于患有高出血风险疾病的患者,或与其他抗凝药合用时也应谨慎使用。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具有高出血风险疾病的患者、恶性肿瘤患者,以及与其他影响凝血的药物共同使用时应在医生的仔细监控下给药。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贫血或出血相关症状如头晕、苍白、呼吸急促等,如出现这些症状,务必立即通知医疗人员。 如发生出血,可能需进行适当治疗,如物理压迫、外科止血、液体补充或给予血液制品等。 此外,本药可能与某些药物相互作用,增加出血风险,因此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咨询医疗人员。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不应服用本药,且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在服用期间必须采取避孕措施。 老年人服用时可能血药浓度升高,但不需要单独调整剂量,但出血风险可能增加。 不推荐对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使用,因为尚未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 过量服用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因此需谨慎,并在必要时接受急救。 服用期间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嗜睡或晕厥等症状,应谨慎。 在手术或侵入性治疗前应根据医生的指示提前停止本药,手术后需确认出血风险和止血状态后再决定是否重新给药。 突然停止本药可能增加血栓症风险,因此,停止时请务必与医疗人员商讨,接受适当的替代治疗。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的容器内,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且应在室温1度至30度之间保存。 如此贮存可保持药物的效用并防止变质。
红色的圆形薄膜涂层片
30片/PTP [(10片/PTPX3)], 100片/PTP [(10片/PTPX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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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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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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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东谷生物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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