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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 15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派维斯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2709 · 批准 2021.03.29
预防心房颤动所致脑卒中·栓塞,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并预防复发及术后血栓
本药可减少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风及全身栓塞的风险,并有助于治疗深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以及降低复发风险。同时用于预防下肢重大骨科手术后的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餐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与食物同服。 1. 成人 1)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的降低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可联用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和P2Y12抑制剂,最长用药12个月。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期限和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给药期间 / 给药次数 / 每日给药剂量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复发风险降低 第1-21天 / 每日2次,每次15mg / 30mg 第22天起 / 每日1次,每次20mg / 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用药6个月以上后 / 每日1次,每次10mg / 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前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在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期限取决于患者根据手术类型而具有的个体静脉血栓栓塞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用药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用药2周。 4) 忘记服用本品时 如果忘记服用本品,应按以下方式补服漏服剂量。 ① 正在每日2次服用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一次可能服用2片15 mg。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给药。 ② 正在每日1次服用10、15、20 mg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弥补漏服剂量而使每日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1)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 ①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的降低 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②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无论剂量如何,服用本品后INR值都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定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2)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足。转换为其他抗凝剂期间,应持续维持充分的抗凝。应注意,本品可能影响INR升高。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和本品,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另一方面,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最后一次服药24小时后即可进行INR检测。 3) 从肠外抗凝剂转换为本品 对于正在接受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如果正在持续输注肠外制剂(例如静脉内普通肝素),则在停止输注时开始服用本品。 4) 从本品转换为肠外抗凝剂 停用本品,并在下一次应服用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肠外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有限临床经验,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在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中尚无临床经验,因此不建议使用本品。 1)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的降低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 /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本药是一种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以预防血栓形成。 使用期间可能会发生出血,因此需要密切观察出血迹象。 特别是如果出现严重出血,则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不应在某些疾病或状态下使用,例如:严重出血患者、肝功能严重受损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某些遗传性乳糖不耐受患者等。 此外,近期有胃肠道溃疡或脑出血病史或有出血风险高的疾病患者也应避免使用。 与其他抗凝剂或特定抗真菌药物的联合使用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因此需要谨慎。 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或有出血风险高的疾病患者,给药时需格外小心,并在与增加出血风险的其他药物联用时也应谨慎。 使用本药期间可能出现贫血或出血症状,因此定期进行血液检查以监测状态非常重要。 若发生严重出血,应接受适当治疗,如物理压迫、外科止血、血液制品输注等,必要时可使用促凝药物。 本药在妊娠期间使用是禁止的,具备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在用药期间必须采取避孕措施。 哺乳期的情况下,只有在停止哺乳后才能使用本药。 老年人可能因肾功能下降而导致血中浓度升高,虽然通常不需要特别调整剂量,但出血风险可能增加。 儿童和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不推荐使用。 过量使用时出血风险增加,应注意,必要时可使用活性炭减少吸收。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嗜睡或昏厥等现象,如有症状应注意。 本药可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疗人员。 尤其与CYP3A4和P-gp抑制剂、抗凝剂、非甾体抗炎药、抗血小板药物等联合使用时,可能增加出血风险。 在进行手术或侵入性操作前,应停用本药一段时间,待手术后出血风险得到适当管理后再重新使用。 突然停用本药可能增加血栓形成风险,因此停药时必须咨询医疗人员并接受适当的替代治疗。 神经轴麻醉或腰穿时,因出血可能导致神经损伤,应特别谨慎,调整操作时机与给药时机。 服用本药时如出现皮疹、严重过敏反应、黏膜溃疡等异常症状,请立即通知医疗人员。 在服用本药期间如出现出血或贫血症状、眩晕、头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部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周围水肿,全身力量和能量下降,不适感,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淤血,伤口分泌物,血管性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升高,血中胆红素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乳酸脱氢酶升高,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转移酶升高,胆红素结合物升高,四肢疼痛,出血性关节病,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内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鼻出血,咳血,瘙痒,皮疹,斑点出血,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性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酪,嗜酸性细胞增多症,伴随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剂相关肾病,重度子宫出血,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心肌梗死,关节痛,面部潮红,深静脉血栓,关节脱位,铜绿假单胞菌伤口感染,鼻咽炎,心肌病,心脏酶升高,充血性心力衰竭,尿路感染,伪膜性结肠炎,哮喘,肺水肿,胸膜积液,流感样症状,药物过敏反应,房颤,心力衰竭,心脏骤停,脑梗塞,痰疾病,哮喘,喉炎,吞咽困难,肠运动障碍,骨折,关节炎,关节病,横纹肌溶解,尿路感染,排尿疾病,肾结石,膀胱癌,前列腺增生,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晕厥,嗜睡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将有助于药物的效果和稳定性长期保持。
红色圆形膜衣片
30片/盒[10片/PTP*3]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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