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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巴洛沙韦(微粉化) 20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罗氏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8051 · 批准 2019.11.22
治疗甲型、乙型流感,预防暴露后的感染
本药用于治疗由流感A型和B型病毒引起的感染。特别是应在成人和满1岁以上儿童出现流感早期症状后48小时内开始给药以获得效果。此外,还可以用于暴露于流感病毒后的感染预防。然而,预防的基本方法是接种疫苗,本药不能替代疫苗。因此,本药在治疗和预防流感感染方面被有效地使用。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不得与本品同时服用含多价阳离子的泻药、抗酸药,或含铁、锌、硒、钙、镁的口服补充剂(参见《使用注意事项》5.相互作用)。 1. 治疗甲型或乙型流感病毒感染:应在症状出现后48小时内单次口服本品。 成人及12岁及以上儿童: 体重40kg及以上、不满80kg:40mg 体重80kg及以上:80mg 2. 暴露后预防甲型或乙型流感病毒感染:与有症状者密切接触后单次口服本品。 成人及12岁及以上儿童: 体重40kg及以上、不满80kg:40mg 体重80kg及以上:80mg 肝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Child-Pugh A级)和中度(Child-Pugh B级)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本品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评估。
1. 治疗甲型或乙型流感病毒感染:应在症状出现后48小时内单次口服本品。 1岁及以上、不满12岁的儿童,体重10~不足20kg:10mg 1岁及以上、不满12岁的儿童,体重20kg及以上、不满40kg:20mg 1岁及以上、不满12岁的儿童,体重40kg及以上:40mg 2. 暴露后预防甲型或乙型流感病毒感染:与有症状者密切接触后单次口服本品。 1岁及以上、不满12岁的儿童,体重20kg及以上、不满40kg:20mg 1岁及以上、不满12岁的儿童,体重40kg及以上:40mg
本药不能替代流感疫苗,因此应与疫苗接种一起使用。 对流感A和B病毒以外的感染,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确认。 如果对本药或其组成成分过敏,禁止用药。 因含乳糖,乳糖不耐症或相关遗传疾病患者应禁用。 在临床试验中,大多数患者的不良反应较少,但偶尔可能出现头痛、恶心、腹泻等症状。 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报告有异常行为,服用后至少2天内要进行仔细观察,切勿独自放置。 建议在症状出现后48小时内开始给药,之后的效果与安全性尚未建立。 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尤其应避免与抗酸剂或铁补充剂等同时服用。 孕期本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需谨慎评估对胎儿的风险和益处。 哺乳期则有可能分泌至母乳,应与医疗人员讨论哺乳与用药的关系。 对满12岁以上体重40kg以上的青少年及满1岁以上儿童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已得到确认,但对满1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老年人也能使用,但恶心等副作用可能稍显频繁。 对严重肾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验证,需加以注意。 过量用药时无特效解毒剂,需根据症状接受适当治疗且难以通过透析去除。 本药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不得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腹泻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可能对空气和湿度敏感,因此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此外,为了维持药物的效力,建议在1度到30度的室温下保存。
白色或淡黄色椭圆形膜衣片
2片/盒[2片/PTP X1], 4片/盒[4片/PTP X1]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