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氟达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氟达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GL Pharma Co., Ltd.
外观
含有白色至乳白色粉末的上部蓝色,底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4666 · 批准 2019.07.10 · 医保编码 6497023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和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给药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给药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400 mg。治疗疗程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无限期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从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预防真菌感染: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每次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每次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还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7. 甲癣:每周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约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有时指甲仍可能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给药。
儿童剂量
儿童剂量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计算,且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用药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每kg体重6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3 mg给药。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每kg体重6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3 mg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每kg体重12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6 mg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给药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GL Pharma Co., Ltd.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和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部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黏膜感染,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系统感染,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真菌感染,手指和脚趾甲真菌感染,足癣,全身性癣,体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用于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的治疗,也适用于口腔、咽、食道、气管等黏膜的念珠菌病。此外,还可用于治疗念珠菌血症及全身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并对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隐球菌病及其复发的预防提供帮助。该药对因癌症治疗或放疗而导致免疫力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也有效。还广泛用于皮肤及指、趾甲真菌感染、足癣、腹股沟癣等各种皮肤真菌感染。总体而言,是治疗和预防由真菌感染导致的各种疾病的广泛应用药物。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给药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给药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400 mg。治疗疗程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无限期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从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预防真菌感染: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每次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每次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还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7. 甲癣:每周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约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有时指甲仍可能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给药。

儿童剂量

儿童剂量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计算,且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用药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每kg体重6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3 mg给药。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每kg体重6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3 mg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每kg体重12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6 mg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给药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该药不应给予某些患者。 对该药或其他唑类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孕妇或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的女性不应服用该药。 此外,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可能引发严重副作用,因此禁止联合使用。 该药含有乳糖,所以对于乳糖不耐症或相关遗传疾病的患者应避免服用。 有肾脏或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心脏疾病或由于电解质异常导致心律不齐风险的患者,以及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该药。 该药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此外,该药可能与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一定告知医疗人员。 该药通常耐受良好,但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血液异常、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皮疹、消化系统症状等。 由于可能有发生心律失常的风险,心脏病患者需谨慎使用。 孕期不宜使用该药,适龄女性在服用及服用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建议不服用该药。 对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充分确定,因此仅在必要时谨慎给予。 服用该药时,有时可能会出现眩晕或癫痫,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 如果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因此应立即去医疗机构接受适当治疗。该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建议充分摄入水分,如有必要,可通过血液透析降低药物浓度。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血球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8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惊厥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震颤
  • 头晕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膨胀
  • 口干
  • ALT增高
  • AST增高
  •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高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泛发性脓疱性皮肤病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DRESS)
  • 肌肉疼痛
  • 疲劳
  • 倦怠
  • 无力
  • 发热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幻觉
  • 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空气或湿气进入。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至乳白色粉末的上部蓝色,底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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