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莫口服液(苹果酸瓜氨酸)
苹果酸瓜氨酸 1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恩比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4178 · 申报 2019.06.14
该产品已于2025.11.20变为撤回许可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作为功能性乏力的辅助治疗
该药物用于功能性无力症的辅助治疗。在功能性无力症时,可帮助缓解症状并促进恢复。
成人:每次服用瓜氨酸苹果酸盐1g,每日3次,加水稀释后服用。 但不得连续使用4周以上。
儿童(6岁以上):每次服用瓜氨酸苹果酸盐1g,每日2次,加水稀释后服用。
该药物不适合6岁以下儿童使用。 孕妇最好不使用本药物,尚未确定妊娠期间使用的安全性。 哺乳期的女性也建议不使用本药物。 如服用该药物一个月后症状未改善,必须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必须准确遵循规定的用法和剂量服用。 给儿童服药时,监护人必须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服用初期,偶尔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或消化障碍,因此需注意。 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安全地方保存, 该药物必须放入原包装中并紧闭保存。 如转移至其他容器,可能会降低药物质量或有误用的风险。
轻微的胃肠道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该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密封保存。此外,药物应在1至30度的常温下保存。这样保存可以延长药物的有效性。
装在铝箔袋中的橙香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10毫升/包[X 36]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苹果酸瓜氨酸 1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恩比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太极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庆南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株)Nexpharm Korea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光东制药有限公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大元制药(股)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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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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