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中宪艾司西酞普兰片5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静脉注射已过期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6.39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中汉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圆形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905 · 批准 2019.05.07

该产品已于2024.05.07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强迫障碍
给药对象
成人
成人给药量
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成人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若拟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连续1周后增至1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 约3个月后可达到最大疗效。对于惊恐障碍的治疗,本品长期给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1日5mg,或增至1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获益。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治疗至少1周后可增至1日最大20mg。 对在12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给予1日20mg,持续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获益。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 对在16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给予1日10mg或20mg,持续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获益及给药剂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前2周给药。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10mg。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发生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用药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14日。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对于已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接受监测,以观察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自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后24小时起,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成分

生产厂家
中汉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强迫障碍

  • 主要抑郁症、广场恐惧症、恐慌症、社交焦虑症、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症、强迫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恐慌症(与广场恐惧症无关)、社交焦虑症(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症和强迫症等心理健康问题。

给药方法

成人给药量

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成人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若拟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连续1周后增至1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 约3个月后可达到最大疗效。对于惊恐障碍的治疗,本品长期给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1日5mg,或增至1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获益。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治疗至少1周后可增至1日最大20mg。 对在12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给予1日20mg,持续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获益。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 对在16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给予1日10mg或20mg,持续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获益及给药剂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前2周给药。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10mg。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发生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用药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14日。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对于已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接受监测,以观察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自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后24小时起,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本药为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等精神科疾病的抗抑郁药。 特别是不建议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因为尚无安全性和有效性确立。 在18至24岁的年轻人中使用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医生应仔细评估治疗的必要性与风险。 在所有年龄段使用本药期间,如果抑郁症状恶化或出现自杀念头、攻击性、焦虑等异常行为变化,应立即进行医生观察和咨询。 本药与特定药物联合使用时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避免与MAO抑制剂、皮莫齐特、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同时服用。 对于有闭角型青光眼或青光眼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因为它可能扩张瞳孔引起眼压升高。 本药在服用初期的1-2周内常会出现失眠、头晕、恶心、食欲变化、性欲降低等不良反应,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通常会缓解。 使用抗抑郁药时,癫痫发作的风险可能增加,故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在用药前应咨询医生。 本药可能对心脏有影响,因此已有心脏病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需进行心脏监测。 中止用药时,可能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在使用本药时可能会影响新生儿,因此必须咨询医生,若在哺乳期则应避免用药或停止哺乳。 在服用本药期间建议避免饮酒,并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应保持警惕。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及心血管系统症状,因此需要立即进行急救。 最后,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安全地方,并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低血小板症,过敏反应,不适当的抗利尿激素分泌,高泌乳素血症,食欲减少,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少,低钠血症,食欲不振,焦虑,烦躁,异常梦境,性欲减少,性冷淡,磨牙,烦躁不安,神经过敏,惊恐发作,意识混乱,攻击,异我症,幻觉,躁狂,自杀念头,自杀行为,失眠,嗜睡,头晕,感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血清素综合症,运动障碍,运动失调,痉挛,精神运动性焦虑,瞳孔散大,视觉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间期延长,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直立性低血压,鼻窦炎,打哈欠,流鼻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胃肠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查异常,出汗增加,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斑丘疹,血管性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横纹肌溶解,尿潴留,射精障碍,阳痿,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乳汁渗漏,产后出血,持续勃起症,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心悸,高血压,嗜睡,攻击性反应,幻觉,胸痛,镇静,排尿频繁,震颤,麻痹,锥体外途径障碍,偏头痛,性欲减少,食欲不振,幻视,失眠,烦躁,恶心,颤抖,混乱,出汗,腹泻,情绪不安,过敏,视觉障碍,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低血压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避光的容器中。此外,药品应存放在1至30摄氏度的常温下。这样存放可以很好地保持药品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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