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唯择片100毫克(阿贝西利)

唯择片100毫克(阿贝西利)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阿贝西利›10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Lilly Korea Ltd.
外观
一面刻有“Lilly”,另一面刻有“100”的白色或接近白色的变形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70片/盒[(14片/泡罩*5)]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826 · 批准 2019.05.01 · 医保编码 6708011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作为高危早期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与内分泌治疗联合用药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50 mg,每日2次口服。 与本品联合使用的内分泌治疗的推荐剂量和用法请参阅各内分泌治疗药品的说明书。 早期乳腺癌:本品应持续给药2年,或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应指导患者每天尽量在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本品,应指导患者在下一个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 应指导患者整片吞服本品片剂,吞咽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片剂。应指导患者不要服用破损、有裂纹或不完整的本品片剂。 如果患者无法耐受本品50 mg每日2次的剂量,应停止本品治疗。 推荐起始剂量:150 mg每日2次 首次减量:100 mg每日2次 第二次减量:50 mg每日2次 第三次减量:不适用 开始本品治疗前、治疗最初2个月每2周、接下来的2个月每月,以及此后根据临床需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3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无需减量。 3级复发或4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如需使用血细胞生长因子,应暂停本品给药至少48小时(自血细胞生长因子末次给药后算起),并暂停至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除非此前已因导致使用生长因子的毒性而进行过减量,否则应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生长因子的使用应遵循现行治疗指南。 首次出现稀便时开始使用止泻药,并增加液体摄入。 1级:无需调整剂量。 2级:如果毒性在24小时内未消退至1级或以下,则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无需减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后仍持续或复发的2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1级或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3或4级,或需要住院治疗: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1级或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开始本品治疗前、治疗最初2个月每2周、接下来的2个月每月,以及此后根据临床需要监测ALT、AST和血清胆红素。 1级(>ULN-3.0 x ULN) 2级(>3.0-5.0 x ULN),总胆红素未升高至> 2 x ULN:无需调整剂量。 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或3级(>5.0-20.0 x ULN),总胆红素未升高至> 2 x ULN: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AST和/或ALT升高至>3 x ULN且总胆红素升高至>2 x ULN,但无胆汁淤积:停止本品治疗。 4级(>20.0 x ULN):停止本品治疗。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毒性在7天内未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3或4级:停止本品治疗。 早期乳腺癌,所有级别(1、2、3、4级):暂停给药,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治疗。患者临床状况稳定时,可恢复本品治疗。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3或4级:暂停给药,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治疗。患者临床状况稳定时,可恢复本品治疗。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毒性在7天内未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3或4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对于推荐起始剂量为150mg每日2次的患者,合用酮康唑以外的强效CYP3A抑制剂时,将本品剂量减至100 mg每日2次。对于因不良反应已将剂量减至100mg每日2次的患者,将本品剂量进一步减至50mg每日2次。 如果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停用CYP3A抑制剂,应将本品剂量增加至开始使用强效抑制剂前的剂量(在抑制剂停用后经过3-5个半衰期后)。 合用中效CYP3A抑制剂时,应监测不良反应;如有必要,可考虑按照表1所示将本品剂量每次减少50mg。 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 Pugh-C)患者,将本品给药频率减至每日1次。 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合用芳香化酶抑制剂或氟维司群时的剂量调整要求,请参阅相应药品说明书。

成分

进口商
Lilly Korea Ltd.

功效・作用

治疗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作为高危早期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 早期乳腺癌,进展性乳腺癌,转移性乳腺癌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用于降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复发风险,特别是在激素受体阳性和HER2阴性情况下,与内分泌治疗联合使用。对于绝经前或绝经过渡期女性,结合芳香化酶抑制剂和LHRH激动剂以提高治疗效果。此外,该药也适用于治疗进展性或转移性乳腺癌,可与内分泌治疗的芳香化酶抑制剂或扑维司特尔联合使用。绝经前女性在进行内分泌治疗时,必须同时使用LHRH激动剂。由此,该药在乳腺癌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改善患者的状况。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与内分泌治疗联合用药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50 mg,每日2次口服。 与本品联合使用的内分泌治疗的推荐剂量和用法请参阅各内分泌治疗药品的说明书。 早期乳腺癌:本品应持续给药2年,或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应指导患者每天尽量在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本品,应指导患者在下一个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 应指导患者整片吞服本品片剂,吞咽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片剂。应指导患者不要服用破损、有裂纹或不完整的本品片剂。 如果患者无法耐受本品50 mg每日2次的剂量,应停止本品治疗。 推荐起始剂量:150 mg每日2次 首次减量:100 mg每日2次 第二次减量:50 mg每日2次 第三次减量:不适用 开始本品治疗前、治疗最初2个月每2周、接下来的2个月每月,以及此后根据临床需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3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无需减量。 3级复发或4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如需使用血细胞生长因子,应暂停本品给药至少48小时(自血细胞生长因子末次给药后算起),并暂停至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除非此前已因导致使用生长因子的毒性而进行过减量,否则应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生长因子的使用应遵循现行治疗指南。 首次出现稀便时开始使用止泻药,并增加液体摄入。 1级:无需调整剂量。 2级:如果毒性在24小时内未消退至1级或以下,则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无需减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后仍持续或复发的2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1级或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3或4级,或需要住院治疗: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1级或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开始本品治疗前、治疗最初2个月每2周、接下来的2个月每月,以及此后根据临床需要监测ALT、AST和血清胆红素。 1级(>ULN-3.0 x ULN) 2级(>3.0-5.0 x ULN),总胆红素未升高至> 2 x ULN:无需调整剂量。 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或3级(>5.0-20.0 x ULN),总胆红素未升高至> 2 x ULN: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AST和/或ALT升高至>3 x ULN且总胆红素升高至>2 x ULN,但无胆汁淤积:停止本品治疗。 4级(>20.0 x ULN):停止本品治疗。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毒性在7天内未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3或4级:停止本品治疗。 早期乳腺癌,所有级别(1、2、3、4级):暂停给药,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治疗。患者临床状况稳定时,可恢复本品治疗。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3或4级:暂停给药,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治疗。患者临床状况稳定时,可恢复本品治疗。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毒性在7天内未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3或4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级剂量恢复给药。 对于推荐起始剂量为150mg每日2次的患者,合用酮康唑以外的强效CYP3A抑制剂时,将本品剂量减至100 mg每日2次。对于因不良反应已将剂量减至100mg每日2次的患者,将本品剂量进一步减至50mg每日2次。 如果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停用CYP3A抑制剂,应将本品剂量增加至开始使用强效抑制剂前的剂量(在抑制剂停用后经过3-5个半衰期后)。 合用中效CYP3A抑制剂时,应监测不良反应;如有必要,可考虑按照表1所示将本品剂量每次减少50mg。 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 Pugh-C)患者,将本品给药频率减至每日1次。 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合用芳香化酶抑制剂或氟维司群时的剂量调整要求,请参阅相应药品说明书。

注意事项

该药可能降低血液中的中性粒细胞数量,从而增加感染风险。 因此在服用期间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如出现发热或感染症状,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怀孕期间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必须采取避孕措施,且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在服用前需进行怀孕检测。 该药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如出现间质性肺病等严重肺病症状,应立即停药。 患有乳糖不耐受的患者不得服用该药。 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可能会常见,因此若出现腹泻,应及时采取补充水分与服用止泻药等适当措施,并在出现严重腹泻时可暂时停药。 该药可能增加血栓形成风险,因此需警惕血栓症状,如出现症状应立即与医务人员联系。 此外,该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务人员。 老年人也可服用该药,但需仔细观察副作用的发生可能性。 一旦发生过量服用,由于没有特效解毒药,应立即在医疗机构接受支持性治疗,并应放置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副作用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
  • 胎儿体重减少
  • 间质性肺疾病
  • 间质性肺炎
  • 腹泻
  • 疲劳
  • 白细胞减少症
  • 感染
再查看 41 项症状
  • 恶心
  • 贫血
  • 头痛
  • 呕吐
  • 口腔炎
  • 皮疹
  • 脱发
  • 瘙痒
  • 消化不良
  • 手足甲障碍
  • 泪液分泌增加
  • 味觉异常
  • 静脉血栓栓塞症
  • 心力衰竭
  • 心脏骤停
  • 心肌梗死
  • 心室颤动
  • 脑出血
  • 脑血管意外
  • 低氧症
  • 肠系膜动脉血栓症
  • 食欲下降
  • 血清肌酐升高
  • 淋巴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低钾血症
  • 腹痛
  • 便秘
  • 外周水肿
  • 发热
  • 类流感疾病
  • 体重减少
  • 咳嗽
  • 呼吸困难
  • 眩晕
  • 味觉异常
  • 急性肾损伤
  • 脑梗塞
  • 多形红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应储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与空气或湿气接触。同时应避免存放在过热或过冷的地方,建议在1度至30度的室温环境下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一面刻有“Lilly”,另一面刻有“100”的白色或接近白色的变形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70片/盒[(14片/泡罩*5)]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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