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唯择片50毫克(阿贝西利)
阿贝西利 50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礼来(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825 · 批准 2019.05.01 · 医保编码 670801140
治疗HR阳性、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及高危早期乳腺癌
该药物用于早期乳腺癌患者,且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淋巴结阳性且复发风险高的成人患者,作为内分泌治疗的辅助疗法。尤其在绝经前或更年期女性中,需与芳香化酶抑制剂及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联合使用。此外,在进展性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的女性作为初治内分泌治疗药物,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且在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时,需与福贝司特联合使用。对于绝经前或更年期女性,内分泌疗法与LHRH激动剂的联合使用才有效。这样可以通过在不同乳腺癌阶段结合激素调节治疗,帮助延缓癌症进展并改善生活质量。
与内分泌治疗联合用药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50 mg,每日2次口服。 与本品联合治疗时所用内分泌治疗的推荐剂量和用法用量,请参阅各内分泌治疗药物的说明书。 本品应持续给药2年,或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指导患者每天尽可能在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本品,应指导患者在下一个计划服药时间服用下一剂。 指导患者整片吞服本品片剂,吞咽前不要咀嚼、压碎或掰开片剂。指导患者不要服用破损、有裂纹或不完整的本品片剂。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50 mg,每日2次的剂量,应停用本品。 推荐起始剂量:150 mg,每日2次 首次减量:100 mg,每日2次 第二次减量:50 mg,每日2次 第三次减量:不适用 开始本品治疗前、前2个月每2周、随后2个月每月,以及此后根据临床需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3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无需减量。 复发性3级或4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以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 如需使用血细胞生长因子,应暂停本品给药,直至血细胞生长因子末次给药后至少48小时,且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除非此前已因导致使用生长因子的毒性而实施过减量,否则以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 首次出现稀便时开始使用止泻药,并增加饮水量。 1级:无需调整剂量。 2级:如果毒性未在24小时内消退至1级或以下,应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无需减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后仍持续或复发的2级毒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1级或以下。以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 3或4级,或需要住院治疗: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1级或以下。以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 开始本品治疗前、前2个月每2周、随后2个月每月,以及此后根据临床需要,监测ALT、AST和血清胆红素。 1级(>ULN-3.0 x ULN) 2级(>3.0-5.0 x ULN),总胆红素未升高至> 2 x ULN:无需调整剂量。 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或3级(>5.0-20.0 x ULN),总胆红素未升高至> 2 x ULN: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 AST和/或ALT升高>3 x ULN,且总胆红素升高>2 x ULN,但无胆汁淤积:停用本品。 4级(>20.0 x ULN):停用本品。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毒性在7日内未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 3或4级:停用本品。 早期乳腺癌,所有级别(1、2、3、4级):暂停给药,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治疗。患者临床状况稳定时,可恢复本品治疗。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3或4级:暂停给药,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治疗。患者临床状况稳定时,可恢复本品治疗。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尽管接受最佳支持治疗,持续性或复发性2级毒性在7日内未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 3或4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消退至基线水平或1级以下。以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 避免与强效CYP3A抑制剂酮康唑合用。 对于推荐起始剂量为150mg,每日2次的患者,合用酮康唑以外的强效CYP3A抑制剂时,将本品剂量减至100 mg,每日2次。对于因不良反应已将剂量减至100mg,每日2次的患者,将本品剂量进一步减至50mg,每日2次。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停用CYP3A抑制剂时,将本品剂量增加至开始使用强效抑制剂前的剂量(在抑制剂停用后经过3-5个半衰期)。 合用中效CYP3A抑制剂时,应监测不良反应,必要时考虑按照表 1 所示将本品剂量每次减量50mg。 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 Pugh-C)患者,将本品给药频率减至每日1次。 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合用芳香化酶抑制剂或氟维司群时的剂量调整要求,请参阅相应药品说明书。
此药可能会在接受治疗的患者中常见到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副作用。 中性粒细胞减少可能增加感染风险,因此应定期通过血液检查确认中性粒细胞计数。 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可能需要暂时停药或调整剂量。 妊娠中的女性服用此药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计划怀孕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在服用此药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后至少3周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此药可能导致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等严重肺部疾病,因此一旦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缺氧等症状,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若这些症状严重,需永久停药。 乳糖不耐受患者不应服用此药。 腹泻在服用此药的患者中非常常见,如出现严重腹泻,应增加水分摄入并使用止泻药进行症状管理。 如严重,则可能需要暂时停药或调整剂量。 也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若肝酶水平显著升高需停药或调整剂量。 此药可能增加血栓形成的风险,如出现腿痛、肿胀、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若确诊血栓形成,则需停药。 可能与其他药物有相互作用,特别是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联用时需要调整剂量,并应避免食用葡萄柚产品。 妊娠期间或哺乳期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此药,且哺乳应在服用药物后至少3周暂停。 尚未确定小儿患者的安全性。 老年人也可用药,但需注意副作用。 对肾或肝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用药时需谨慎,肝功能严重者需减少给药频率。 在过量服用时没有特定的解毒剂,因此需接受一般支持治疗。 此药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保存。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胎儿体重减少,间质性肺疾病,间质性肺炎,腹泻,疲劳,白细胞减少症,感染,恶心,贫血,头痛,呕吐,口腔炎,皮疹,脱发,瘙痒,食欲降低,泪液分泌增加,味觉异常,静脉血栓栓塞,心力衰竭,心脏骤停,心肌梗死,心室颤动,脑出血,脑血管意外,缺氧,肠系膜动脉血栓症,严重动脉血栓栓塞,肝毒性,急性肾损伤,脑梗塞,周围水肿,发热,体重降低,口腔溃疡,粘膜炎,口咽疼痛,流感样疾病,多形性红斑,眩晕,便秘,消化不良,指甲障碍,泪液分泌增加,味觉异常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此药可能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此外,应存放在不超过1度至30度的室温下,而非过热或过冷的地方。
一面雕刻有“Lilly”,另一面雕刻有“50”的米色变形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70片/盒[(14片/泡罩*5)]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