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纽伦泰克胶囊300毫克(加巴喷丁)

纽伦泰克胶囊300毫克(加巴喷丁)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加巴喷丁›3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塞汉制药
外观
含有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淡黄色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355 · 批准 2019.04.17 · 医保编码 6513006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癫痫 1)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辅助治疗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胶囊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可将加巴喷丁剂量增至 1,200 mg/day,每日总给药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关于加巴喷丁超过 2,400 mg/day 剂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尚不充分。) 2. 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18岁及以上):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胶囊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 如有需要,可在一周内将加巴喷丁剂量增至 1,800 mg/day,每日总给药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3,600 mg。服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给药。 3. 虚弱患者:体重较轻的虚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应以 100 mg 为单位递增加巴喷丁剂量。 4. 老年患者:可能需要根据年龄相关的肾功能下降情况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5. 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超过 80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1) 肾功能障碍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mL/min) 每日总给药量a (mg/日) ≥80 900∼2,400 50∼79 600∼1,800 30∼49 300∼900 15∼29 150b∼600 <15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每2日给药 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 15 mL/min 的患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 2)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初始剂量:建议使用 300∼400 mg 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给予 200∼300 mg 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日子不服用本品。 6. 给药方法及疗程 1)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给药3次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要超过12小时。 2) 如果漏服本品(距上次给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需要额外补服以弥补漏服剂量,应由医生判断决定。 3) 与含镁或含铝的抗酸剂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剂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样可以显著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4) 本品的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用药。尚无证据表明会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但癫痫患者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引发癫痫持续状态。需要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时,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调整。 5) 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尚未评估超过5个月疗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 为减轻嗜睡、头晕、疲乏、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第一天的首次给药应安排在就寝时。
儿童服用量
3岁至12岁儿童的辅助治疗:为达到加巴喷丁维持剂量30 mg/day(每kg体重),应在开始治疗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调整剂量。第一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第二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第三天起: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必要时可增加至每日每kg体重最多4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塞汉制药

功效・作用

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 癫痫、单纯部分发作、复杂部分发作、部分发作、神经病理性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癫痫的治疗。特别是在13岁及以上的青少年或成人中,对于单纯或复杂的部分发作,以及有或没有二次全身症状的发作,作为单独疗法是有效的。同时,本药物也可作为辅助疗法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的部分发作。此外,该药还有助于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总体上用于改善与癫痫相关的各种发作症状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癫痫 1)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辅助治疗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胶囊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可将加巴喷丁剂量增至 1,200 mg/day,每日总给药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关于加巴喷丁超过 2,400 mg/day 剂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尚不充分。) 2. 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18岁及以上):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胶囊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 如有需要,可在一周内将加巴喷丁剂量增至 1,800 mg/day,每日总给药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3,600 mg。服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给药。 3. 虚弱患者:体重较轻的虚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应以 100 mg 为单位递增加巴喷丁剂量。 4. 老年患者:可能需要根据年龄相关的肾功能下降情况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5. 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超过 80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1) 肾功能障碍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mL/min) 每日总给药量a (mg/日) ≥80 900∼2,400 50∼79 600∼1,800 30∼49 300∼900 15∼29 150b∼600 <15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每2日给药 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 15 mL/min 的患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 2)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初始剂量:建议使用 300∼400 mg 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给予 200∼300 mg 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日子不服用本品。 6. 给药方法及疗程 1)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给药3次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要超过12小时。 2) 如果漏服本品(距上次给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需要额外补服以弥补漏服剂量,应由医生判断决定。 3) 与含镁或含铝的抗酸剂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剂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样可以显著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4) 本品的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用药。尚无证据表明会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但癫痫患者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引发癫痫持续状态。需要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时,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调整。 5) 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尚未评估超过5个月疗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 为减轻嗜睡、头晕、疲乏、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第一天的首次给药应安排在就寝时。

儿童服用量

3岁至12岁儿童的辅助治疗:为达到加巴喷丁维持剂量30 mg/day(每kg体重),应在开始治疗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调整剂量。第一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第二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第三天起: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必要时可增加至每日每kg体重最多4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物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若出现情绪或行为异常的变化,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如突然停止使用本药物,可能会导致发作更加频繁,或癫痫状态持续,因此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用量。 一些动物实验报告了癌症发生的可能性,但对人类的影响尚不明确。 在服用本药期间曾报告过突发及意外死亡案例,但这通常属于癫痫患者可能发生的常见风险范围。 若在服用期间出现持续的上腹痛、恶心、反复呕吐等胰腺炎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给儿童服用时可能出现情绪不稳定、攻击性、注意力下降和过度活跃等神经精神问题,应谨慎对待。 本药与含有麻醉剂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共同使用时可能会导致严重嗜睡、呼吸抑制、昏迷状态,因此仅在确有必要时以最小剂量使用,并需医疗人员的密切观察。 本药对过敏者以及急性胰腺炎患者、全身性小发作患者禁用。 肾功能障碍患者、老年人、有精神病病史者、注意力缺陷或行为障碍的儿童,以及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哺乳期女性都需谨慎用药。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头晕、嗜睡、注意力下降等副作用,因此在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时应保持谨慎。 怀孕期间可能会对胎儿产生影响,因此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且在怀孕期间服用时必须咨询医生。 哺乳期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应停止哺乳或咨询医生。 本药可能表现出体重增加、视力异常、皮疹、血液异常等各种副作用,因此若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突然停止服用可能引起焦虑、失眠、震颤、头痛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停用。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时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师。 应保存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并放在原包装中以防止误用或质量下降。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
  • 出血性胰腺炎
  • 情绪不稳定
  • 敌意
  • 思维异常
  • 运动过度
  • 深度镇静
再查看 113 项症状
  • 呼吸抑制
  • 昏迷
  • 腹痛
  • 腰痛
  • 疲劳
  • 发热
  • 头痛
  • 病毒感染
  • 血管扩张
  • 便秘
  • 牙齿异常
  • 腹泻
  • 消化不良
  • 食欲增加
  • 口渴或干渴
  • 恶心和呕吐
  • 白血球减少症
  • 周围水肿
  • 体重增加
  • 骨折
  • 肌肉疼痛
  • 记忆丧失
  • 运动失调
  • 意识混乱
  • 协调能力异常
  • 头晕
  • 语言障碍
  • 情绪不稳定
  • 失眠
  • 神经敏感反应
  • 眼震
  • 倦怠
  • 思维异常
  • 震颤
  • 单一收缩
  • 咳嗽
  • 咽炎
  • 鼻炎
  • 磨损
  • 痤疮
  • 瘙痒
  • 皮疹
  • 斜视
  • 复视
  • 勃起功能障碍
  • 无力
  • 厌倦感
  • 面部水肿
  • 高血压
  • 腹胀
  • 食欲不振
  • 齦炎
  • 紫癜
  • 关节痛
  • 运动过度症
  • 反射运动的增加
  • 减少或缺失
  • 感觉异常
  • 焦虑
  • 敌意
  • 肺炎
  • 尿路感染
  • 视觉异常
  • 病毒性感染
  • 支气管炎
  • 呼吸道感染
  • 脱水
  •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 肝炎
  • 血液凝固异常
  • 征兆消失
  • 喉神经痛
  • 梦游症
  • 假性克鲁普
  • 嗓音嘶哑
  • 事故造成的伤害
  • 感冒综合症
  • 感染
  • 疼痛
  • 口干
  • 恶心
  • 呕吐
  • 步态异常
  • 混乱
  • 感觉减退
  • 倦怠
  • 颤抖
  • 眩晕
  • 呼吸困难
  • 皮疹
  • 舌瘫
  • 无力症
  • 头晕
  • 体重减轻
  • 失眠
  • 恶心
  • 疼痛
  • 出汗
  • 颤抖
  • 头痛
  • 非正常感觉
  • 混淆
  • 意识丧失
  • 精神障碍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毒性表皮坏死松解
  • 药物皮疹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血小板减少症
  • 耳鸣
  • 尿失禁
  • 戒断症状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度。最佳储存温度为1至30度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淡黄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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