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健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健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2.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健日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045 · 批准 2019.04.04 · 医保编码 0730014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和强迫症
给药对象
成人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20mg/日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最大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继续药物治疗至少6个月。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最大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连续用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之后,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减至5mg/日,或增至最大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进行考虑。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只有在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至最大20mg/日。 对12周开放治疗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给予20mg/日的长期治疗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最大20mg/日。 对16周开放治疗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给予10mg或20mg/日的长期治疗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疗程;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用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紧急治疗更严重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引发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健日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和强迫症

  • 重度抑郁障碍、广场恐惧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对重度抑郁障碍和惊恐障碍以及伴随或不伴随广场恐惧症的情况有效。同时用于改善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和强迫症的症状。

给药方法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20mg/日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最大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继续药物治疗至少6个月。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最大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连续用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之后,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减至5mg/日,或增至最大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进行考虑。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只有在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至最大20mg/日。 对12周开放治疗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给予20mg/日的长期治疗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最大20mg/日。 对16周开放治疗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给予10mg或20mg/日的长期治疗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疗程;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用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紧急治疗更严重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引发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物可能增加患有重度抑郁症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给予前应由医生谨慎判断。 本药物不应用于对成分过敏或正在服用特定药物,尤其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喷托维单的患者。 对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患者,应注意本药物可能扩大瞳孔并升高眼压。 在初次服用后的1~2周内,焦虑、失眠、头晕、恶心等副作用可能频繁出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通常会减轻。 本药物可能在血液、精神、神经、胃肠、皮肤等多个部位引起各种不良反应,若出现症状应咨询医生。 特别是本药物可能加重自杀想法或行为、攻击性、焦虑等精神症状,因此患者及家属应仔细观察。 本药物如突然停用,可能会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必须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有心脏疾病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在使用前应进行心脏检查,因为本药物可能影响心脏节律。 本药物与其他选择性5-羟色胺药物一起使用时,可能会增加危及生命的5-羟色胺综合症的风险,因此应谨慎合并用药。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使用本药物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影响,因此仅在必要时,由医生判断后使用,并在哺乳期间避免用药或停止哺乳。 老年人应比一般成年人低剂量开始使用本药物并仔细观察。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本药物可能影响判断力或反应速度,因此需注意。 过量服用时可能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胃肠不适、心律不齐等,应遵守剂量规定,并在过量服用时立即联系医疗机构。 本药物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且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血小板减少症
  • 过敏反应
  • 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
  • 高催乳素血症
  • 食欲减退
  • 食欲增加
  • 体重增加
  • 体重减轻
  • 低钠血症
  • 食欲不振
再查看 140 项症状
  • 不安
  • 焦虑不安
  • 异常梦境
  • 性欲减退
  • 性淡漠症
  • 磨牙
  • 烦躁
  • 神经过敏
  • 恐慌发作
  • 意识混乱
  • 攻击性
  • 人格解离
  • 幻觉
  • 躁狂
  • 自杀念头
  • 自杀行为
  • 失眠
  • 嗜睡
  • 头晕
  • 知觉异常
  • 颤抖
  • 味觉障碍
  • 睡眠障碍
  • 昏厥
  • 血清素综合症
  • 运动障碍
  • 运动失调
  • 抽搐
  • 精神运动性焦虑
  • 坐立不安
  • 瞳孔散大
  • 视力障碍
  • 耳鸣
  • 心动过速
  • 心动过缓
  • 心电图QT延长
  • 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
  • 室性心律失常
  • 体位性低血压
  • 鼻窦炎
  • 哈欠
  • 流鼻血
  • 恶心
  • 腹泻
  • 便秘
  • 呕吐
  • 口渴
  • 胃肠道出血
  • 肝炎
  • 肝功能检查异常
  • 出汗增多
  • 荨麻疹
  • 脱发
  • 皮疹
  • 瘙痒
  • 斑点出血
  • 血管性水肿
  • 关节痛
  • 肌肉疼痛
  • 横纹肌溶解
  • 尿潴留
  • 射精障碍
  • 勃起功能障碍
  • 子宫出血
  • 月经过多
  • 乳汁外溢
  • 产后出血
  • 持续勃起症
  • 疲劳
  • 发热
  • 水肿
  • 头痛
  • 口干症
  • 腹痛
  • 消化不良
  • 肠炎
  • 感觉异常
  • 咳嗽
  • 哮喘
  • 呼吸困难
  • 骨折
  • 高血压
  • 麻痹
  • 锥体外系统障碍
  • 偏头痛
  • 胸痛
  • 心悸
  • 镇静
  • 震颤
  • 口干
  • 频尿
  • 腹部不适
  • 不安
  • 失眠
  • 幻视
  • 逆行性焦虑
  • 癫痫发作
  • 躁狂
  • 自残
  • 敌意
  • 攻击性
  • 冲动性
  • 坐立不安
  • 轻躁症
  • 戒断症状
  • 头晕
  • 睡眠障碍
  • 不安
  • 颤抖
  • 混乱
  • 出汗
  • 头痛
  • 腹泻
  • 心悸
  • 情绪不稳
  • 过敏性
  • 视力障碍
  • 低钾血症
  • 低镁血症
  • 骨折风险增加
  • 新生儿精神行为障碍
  • 新生儿戒断反应
  • 新生儿呼吸困难
  • 紫绀
  • 窒息
  • 发作
  • 体温不稳定
  • 哺乳困难
  • 呕吐
  • 低血糖
  • 肌肉张力增高
  • 肌肉张力降低
  • 过度反射
  • 震颤
  • 烦躁
  • 过敏性
  • 嗜睡症
  • 持续哭泣
  • 嗜睡
  • 睡眠困难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光线不能进入的容器中。此外,建议在温度为1度到30度的室温下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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