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克扎平片200毫克(氯氮平)
氯氮平 200mg
片剂 · 处方药
东华制药株式会社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4474 · 批准 2018.11.12 · 医保编码 642706630
治疗精神分裂症(如药物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等),抑制精神分裂症及分裂情感性障碍患者的自杀行为风险
本药用于药物耐受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或严重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患者的治疗,尤其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精神分裂症。此外,对于自杀行为风险高的精神分裂症或分裂情感障碍患者,在降低自杀行为风险方面也有效。因此,在缓解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症状和提高生活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品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进行调整,并应使用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为尽量降低低血压、癫痫发作或镇静的风险,需要谨慎调整剂量并分次服用。推荐剂量如下: 1. 成人 ① 起始剂量:第1日给予12.5 mg(25 mg片剂1/2片),每日1次或2次;第2日给予1片25 mg片剂,每日1次或2次。若耐受性良好,可每日增加25 ~ 50 mg,并在第2 ~ 3周增至每日300 mg。此后如有必要,可每周1次或2次(最好每周增加1次)将日剂量再增加50 mg至100 mg。 ② 有效剂量范围:大多数患者每日分2 ~ 4次服用200 mg ~ 450 mg,可获得抗精神病疗效;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每日剂量达到600 mg。如果每日总剂量无法均匀分配,应在睡前服用最大剂量。 ③ 最大剂量:有时为达到适当疗效,可能需要将剂量增加至每日900 mg,此时每次个体剂量增加量不得超过100 mg。(当日剂量超过450 mg时,必须考虑这些剂量下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尤其是癫痫发作增加的可能性。) ④ 维持剂量: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后,大多数患者可继续以较低剂量治疗,应谨慎减量至每日150 mg ~ 300 mg。治疗应至少持续6个月。如果日剂量不超过200 mg,也可以在晚间一次服用。 ⑤ 结束治疗:如需结束本品治疗,应在1 ~ 2周内逐渐减量。如需突然停药(例如,白细胞减少症),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精神状态和戒断症状(精神病症状复发及胆碱能反跳症状)。 ⑥ 重新开始治疗:如果距上次使用本品已超过2天,应于第1日给予12.5 mg(25 mg片剂1/2片),每日1次或2次,重新开始治疗。如果对该剂量耐受性良好,可以比初次治疗时推荐的速度更快地调整至治疗剂量。但是,即使患者此前出现过呼吸停止或心脏骤停,但目前已得到持续且成功的控制,仍需格外谨慎。 ⑦ 从其他抗精神病药转换为本品 通常不应将本品与其他抗精神病药合用。对于目前正在接受其他口服抗精神病药治疗、需要开始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减少其他抗精神病药剂量或逐渐减量停用。医生应根据临床情况判断是否在开始使用本品前停用其他抗精神病药。 2. 特殊人群用药 1)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治疗应以特别低的剂量开始(第1日使用本品12.5 mg),此后每日剂量增加不得超过25 mg。 2)有惊厥病史或患有肾脏、心血管疾病的患者 对于有惊厥病史或患有肾脏、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注意:重度肾脏、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参见禁忌),第1日起始剂量为12.5 mg,每日1次,并应以小剂量缓慢增加。 3)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肝功能损害患者采用较低的起始剂量并缓慢调整剂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未在儿童中开展临床试验。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本药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无粒细胞症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患者和医务人员都必须注册在特殊监测系统中。 本药应仅在精神分裂症患者对其他治疗无反应或者自杀风险高的情况下限制使用。 在用药前和治疗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血液检查,以确认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的数值,并在出现感染症状时立即告知医生。 由于可能引起癫痫风险,对有癫痫病史或可能诱发癫痫的因素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应指导患者在意识丧失时不要进行危险活动。 由于有致命性心肌炎的风险,特别是在最初的一个月内,如出现与心脏有关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可能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和晕厥、心脏及呼吸功能异常,因此在用药初期应缓慢调整剂量,并在与苯二氮䓬类等其他精神药物合用时应更为谨慎。 对于痴呆患者,可能增加死亡风险,因此不建议使用本药。 可能存在血栓症的风险,因此应确认血栓症风险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 过去对本药或成分过敏的患者、骨髓功能受损的患者、心脏、肝脏或肾脏疾病严重的患者等应不使用本药。 具备癫痫病历或老年人、前列腺增生、青光眼患者等应谨慎用药,并需密切观察用药中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本药可能引起嗜睡、头晕、便秘、体重增加、心跳加速等多种不良反应,严重时可出现血液异常、心脏问题、肝功能障碍、神经系统异常等。 特别是应定期通过血液检查确认白细胞数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有其他用药,务必与医务人员商量。 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药,计划怀孕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因此应保持警觉,服用期间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器。 突然停止给药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因此应按照医师的指示逐渐停止用药。 本药在儿童中尚未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人尤其应以较低剂量开始,并注意不良反应。
粒细胞减少症,无粒细胞症,癫痫,心肌炎,晕厥,体位性低血压,衰弱,呼吸骤停,心脏骤停,嗜睡,镇静,头晕,心动过速,便秘,过度分泌,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计数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增多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增多症,体重增加,糖尿病恶化,糖耐量下降,糖尿病发生,酮症酸中毒,高渗透压昏迷,重度高血糖,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说话障碍,吃话结巴,焦虑,坐立不安,癫痫,抽搐,肌张力障碍性痉挛,锥体外系症状,不能静坐,震颤,强直,头痛,睡眠障碍,噩梦,不眠,运动过度,发音不清,神经肌肉恶性综合征,意识混乱,胡言乱语,迟缓性异常运动,强迫反应性症状,视野模糊,心电图变化,胸痛,心绞痛,ECG变化,循环系统衰弱,心律失常,心包炎,心包积液,心肌病,心脏骤停,晕厥,高血压,血栓栓塞,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肺吸入,肺炎,呼吸抑制,恶心,呕吐,口干,食欲不振,腹泻,吞咽困难,肠梗阻,肠梗塞,排便阻塞,腮腺肥大,肝酶水平升高,胰腺炎,肝炎,胆汁淤积性黄疸,急性肝坏死,皮 rash,皮肤反应,尿潴留,尿失禁,间质性肾炎,持续勃起,良性高热,出汗,体温调节异常,疲劳,发热,原因不明的突然死亡,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嗜睡,疲惫,无反应,昏迷,困惑,幻觉,激动,胡言乱语,锥体外系症状,过度反射,抽搐,唾液分泌过多,瞳孔散大,视野模糊,热敏感,低血压,衰弱,深静脉,吸入性肺炎,呼吸困难,呼吸抑制,呼吸停止,脓毒症,血管水肿,白细胞破坏性血管炎,假性铬亲和性细胞瘤,肥胖,胆碱能综合征,脑电图变化,胸膜强直,致命性心肌梗死,致命性心肌炎,致命性心包炎,心悸,心房颤动,二尖瓣功能不全,低血压,胸膜积液,睡眠呼吸暂停,充血,致命性巨结肠,致命性肠梗塞,肠缺血,腹部不适,胸口灼痛,消化不良,结肠炎,肝脂肪变性,肝坏死,肝毒性,肝纤维化,肝硬化,肝损伤,肝衰竭,色素沉着障碍,横纹肌溶解症,肌肉无力,肌肉痉挛,肌肉疼痛,全身性红斑狼疮,肾功能衰竭,夜尿,逆行射精,多发性肠膜炎,摔倒,感觉减退,说话障碍,阳痿,排尿困难,全血细胞减少症,不眠,腹泻,性功能障碍,消化不良症,神经敏感症,神经症,心悸,面部潮红,眼球运动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空气和湿气的影响。存储的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
黄色的长方形药丸
30片/瓶,100片/瓶,100片/盒[10片/PTP X 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