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PMS度洛西汀胶囊60mg(盐酸度洛西汀)

PMS度洛西汀胶囊60mg(盐酸度洛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352.9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Jenu Pharma
外观
含有白色至浅褐色肠溶颗粒的上部蓝色和下部淡黄色的坚硬胶囊
包装
28粒/PTP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2697 · 批准 2018.06.28 · 医保编码 6980038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和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等)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成人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每日1次、每次30mg,持续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本品每日剂量超过60mg的额外获益,尚无充分证据;本品疗效与剂量之间的量效关系也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治疗:通常,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从2~4周后开始显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仍建议继续服药数月,以预防复发。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每日1次、每次30mg,持续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已显示疗效,但对于超过60mg剂量的额外获益,尚无证据。尽管如此,如果决定使用每日1次、每次60mg以上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每日1次。每日1次、超过120mg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尚未系统评估本品长期用于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的疗效,即超过10周的疗效。决定延长使用本品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安全且有效,但对于超过60mg剂量的额外获益,尚无证据。高剂量时耐受性有所降低。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常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病程各异,且疼痛控制具有经验性,因此应个体化评估本品的疗效。本品使用超过12周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先每日1次、每次30mg,持续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未观察到本品剂量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的证据;使用更高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相关。 维持治疗: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的疗效观察至3个月。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用于治疗对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反应不充分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每日1次、每次30mg,持续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未对推荐剂量(60mg/日)产生反应的患者,使用每日60mg以上剂量不会带来额外获益,并且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相关。 维持治疗:尚未研究本品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疼痛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疗效。 老年人: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但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应谨慎,尤其是每日使用120mg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肝功能损害患者:由于可能发生肝损害,不得用于肝病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钟)。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钟)不得使用本品。 停止治疗:停止使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而不是突然停药。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戒断症状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改为隔日服用。但具体方法应根据患者个人情况决定,包括治疗持续时间及停药时的剂量等。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之间的转换: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I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二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I,应在停止使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天。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I: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对于特定患者,判断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其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性症状。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对安全性和有效性存在顾虑,不得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尚未研究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成分

生产厂家
(株)Jenu Pharma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和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等)

  • 重度抑郁症,广泛性焦虑症,糖尿病性外周神经病痛,纤维肌痛,骨关节炎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重度抑郁症和广泛性焦虑症。此外在糖尿病引起的外周神经病性疼痛和纤维肌痛的疼痛缓解方面也有效。用于对非类固醇抗炎药反应不佳的骨关节炎疼痛的治疗。总体而言,此药可帮助改善各种神经和肌肉骨骼的疼痛。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每日1次、每次30mg,持续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本品每日剂量超过60mg的额外获益,尚无充分证据;本品疗效与剂量之间的量效关系也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治疗:通常,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从2~4周后开始显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仍建议继续服药数月,以预防复发。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每日1次、每次30mg,持续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已显示疗效,但对于超过60mg剂量的额外获益,尚无证据。尽管如此,如果决定使用每日1次、每次60mg以上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每日1次。每日1次、超过120mg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尚未系统评估本品长期用于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的疗效,即超过10周的疗效。决定延长使用本品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安全且有效,但对于超过60mg剂量的额外获益,尚无证据。高剂量时耐受性有所降低。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常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病程各异,且疼痛控制具有经验性,因此应个体化评估本品的疗效。本品使用超过12周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先每日1次、每次30mg,持续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未观察到本品剂量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的证据;使用更高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相关。 维持治疗: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的疗效观察至3个月。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用于治疗对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反应不充分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每日1次、每次30mg,持续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未对推荐剂量(60mg/日)产生反应的患者,使用每日60mg以上剂量不会带来额外获益,并且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相关。 维持治疗:尚未研究本品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疼痛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疗效。 老年人: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但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应谨慎,尤其是每日使用120mg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肝功能损害患者:由于可能发生肝损害,不得用于肝病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钟)。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钟)不得使用本品。 停止治疗:停止使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而不是突然停药。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戒断症状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改为隔日服用。但具体方法应根据患者个人情况决定,包括治疗持续时间及停药时的剂量等。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之间的转换: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I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二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I,应在停止使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天。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I: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对于特定患者,判断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其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性症状。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对安全性和有效性存在顾虑,不得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尚未研究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项

本药可增加有重度抑郁症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的自杀冲动和行为风险,因此在使用前应由医生谨慎评估。 所有年龄段的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恶化、自杀倾向、攻击性等异常行为变化,家庭和监护人也应仔细观察患者。 可能发生严重副作用称为 serotonin 综合症,与某些药物联合使用时风险增加,因此必须征询医生意见。 本药不应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或有某些肝、肾病的患者,未经控制的青光眼或高血压患者。 有躁狂症、癫痫病史或血压不稳定的患者、出血倾向或老年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谨慎。 常见副作用包括恶心、头痛、口干、嗜睡、头晕,通常在治疗初期出现,随时间缓解。 突然中止本药会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睡眠障碍、焦虑、恶心等戒断症状,需逐渐减少剂量。 可能会出现血压上升和心率增加,因此高血压或心脏病患者需定期检查血压。 可能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和晕厥,因此在首次服用或增加剂量时要小心。 出血风险可能增加,正在服用抗凝剂或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的患者需与医生咨询。 皮肤可能出现严重反应,如皮疹、水泡、黏膜损伤,若出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已报告肝功能异常,因此肝病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定期接受肝功能检查。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嗜睡或头晕,因此要小心。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应告知医生。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在使用本药前需与医生咨询,特别是妊娠晚期可能出现对新生儿的副作用。 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因为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过量使用可导致昏迷、癫痫发作、serotonin综合症等,应立即接受急救治疗。 本药应放在儿童无法接触到的地方,保持在原包装中以维持其品质。

副作用

  • 区域
  • 头痛
  • 口干
  • 嗜睡
  • 眩晕
  • 抑郁症
  • 广泛性焦虑障碍
  • 食欲减少
  • 高血糖
  • 脱水
再查看 161 项症状
  • 低钠血症
  •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
  • 失眠
  • 焦虑
  • 性欲减退
  • 无高潮症
  • 烦躁
  • 异常梦境
  • 自杀念头
  • 磨牙
  • 定向障碍
  • 睡眠障碍
  • 麻木
  • 自杀行为
  • 躁狂症
  • 幻觉
  • 攻击性与愤怒
  • 嗜睡
  • 震颤
  • 感觉异常
  • 器质性肌痉挛症
  • 坐立不安症
  • 神经过敏
  • 注意力障碍
  • 味觉异常
  • 运动障碍
  • 下肢不安综合症
  • 低睡眠质量
  • серотонин综合症
  • 抽搐
  • 精神运动性不安
  • 锥体外系症状
  • 视力模糊
  • 瞳孔散大
  • 视力障碍
  • 青光眼
  • 耳鸣
  • 头晕
  • 耳痛
  • 心悸
  • 心动过速
  • 心室性心律失常
  • 血压升高
  • 潮红
  • 高血压
  • 四肢寒凉
  • 体位性低血压
  • 晕厥
  • 高血压性皮疹
  • 打哈欠
  • 咽喉紧绷
  • 鼻出血
  • 便秘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胃肠道出血
  • 胃炎
  • 打嗝
  • 胃黏膜炎
  • 吞咽困难
  • 口臭
  • 口腔炎
  • 血便
  • 肝酶升高
  • 肝炎
  • 急性肝损伤
  • 肝衰竭
  • 黄疸
  • 多汗
  • 皮疹
  • 夜间出汗
  • 荨麻疹
  • 接触性皮炎
  • 光敏反应
  • 出冷汗
  • 易淤血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骨骼肌疼痛
  • 肌肉痉挛
  • 肌肉紧张
  • 筋抽筋
  • 张口障碍
  • 排尿痛
  • 频尿
  • 夜尿
  • 尿潴留
  • 多尿症
  • 尿流减少
  • 尿味异常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障碍
  • 射精延迟
  • 妇科出血
  • 月经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睾丸疼痛
  • 更年期症状
  • 乳汁分泌症
  • 高催乳素血症
  • 产后出血
  • 疲劳
  • 摔倒
  • 胸痛
  • 热/冷感觉
  • 倦怠
  • 口渴
  • 异常感觉
  • 寒战
  • 行走障碍
  • 体重下降
  • 体重增加
  • 血清肌酸激酶增加
  • 血钾升高
  • 血胆固醇增加
  • 无力症
  • 偏头痛
  • 味觉异常
  • 失眠
  • 睡眠障碍
  • 异常梦境
  • 性高潮异常
  • 性欲减少
  • 射精障碍
  • 阴茎障碍
  • 咳嗽
  • 咽喉痛
  • 多汗症
  • 瘙痒
  • 面部潮红
  • 急性胰腺炎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多形红斑
  • 锥体外系统障碍
  • 尿失禁
  • 皮肤血管炎
  • 幻觉
  • 高血糖
  • 高催乳素血症
  • 过敏反应
  • 高血压性皮疹
  • 显微镜结肠炎
  • 肌肉痉挛
  • 停药时抽搐
  • 室上性心律失常
  • 开口障碍
  • 荨麻疹
  • 抑郁症恶化
  • 水肿
  • 胃溃疡
  • 智力低下
  • 药物中毒状态
  • 打嗝
  • 呼吸困难
  • 坐立不安症
  • 自杀未遂
  • 过量服用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度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此外,为维持药效,最好在15至30度的阴凉温度中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至浅褐色肠溶颗粒的上部蓝色和下部淡黄色的坚硬胶囊

包装单位

28粒/PTP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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