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美可那唑胶囊(氟康唑)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希尔斯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1866 · 批准 2018.05.01 · 医保编码 689000410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对免疫功能正常的患者以及免疫功能减弱的患者的口腔、咽、食管和支气管肺部感染等各种粘膜念珠菌感染有效。此外,还能帮助治疗通过血液传播的全身性念珠菌感染或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多种侵袭性念珠菌感染。也用于免疫受损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及肺和皮肤感染,并可作为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感染复发预防的维持治疗。此外,对因化疗或放疗导致的粒细胞减少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也有效。最后,用于治疗手足甲、脚气、股癣等皮肤真菌感染。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给予本药50mg,每日1次,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用药。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给予本药50 mg,每日1次,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给予本药50 mg,每日1次,连续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100 mg,每日1次。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400 mg,次日起给予200 mg,每日1次;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400 mg,每日1次。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400mg,次日起给予200 ~ 400mg,每日1次。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确定,但通常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给予本药200 mg,每日1次,长期服用。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真菌感染的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药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即骨髓移植等情况下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预计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给予400 mg,每日1次。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手、足癣:每周给予150 mg 1次,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趾甲约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个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有时指甲、趾甲仍会受损。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给予本药50 mg,每日1次,或150 mg,每周1次,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给予50mg,每日1次,连续2-4周。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如有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药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血液透析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标准:相当于成人剂量100 mg的儿童剂量为3 mg/kg 儿童剂量标准:相当于成人剂量200 mg的儿童剂量为6 mg/kg 儿童剂量标准:相当于成人剂量400 mg的儿童剂量为12 mg/kg 儿童剂量不得超过400 mg。 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给予本药6 mg/kg体重,次日起给予3 mg/kg体重,每日1次。为预防复发,至少应治疗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给予本药6 mg/kg体重,次日起给予3 mg/kg体重,每日1次。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12 mg/kg体重,每日1次。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治疗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给予6-12mg/kg体重,每日1次。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给予本药12 mg/kg体重,次日起给予6 mg/kg体重,每日1次。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12 mg/kg体重,每日1次。应治疗10-12周,计时从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开始。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给予6mg/kg体重,每日1次。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mg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本药不得用于特定患者。 对本药或类似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中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的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 此外,与特定药物共同服用时可能会出现严重副作用,因此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含有乳糖,因而乳糖不耐症或相关遗传疾病的患者应避免服用。 对肾脏或肝脏功能存在问题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谨慎,并需定期检查以防肝功能恶化。 心脏病或电解质失衡患者也需谨慎服用本药,因为可能会出现心律失常等心脏相关异常。 本药与其他药物有很多相互作用,按照同时服用药物的情况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监测。 特别是正在服用可能影响心脏的药物或在肝脏中代谢的药物时需更加注意。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偶尔出现血液、肝、肾功能异常,因此定期检查和监测异常症状非常重要。 在怀孕期间应避免使用本药,有怀孕计划的女性在服用期间及用药后一个月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的女性也建议不服用本药。 对儿童,尤其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只有在必要时应谨慎使用。 服药时,偶尔可能出现头晕或癫痫,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需注意。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严重的精神神经症状,因此应严格遵守规定剂量,并在过量时立即联系医疗机构。
无颗粒性白细胞减少症、白血球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低血小板症、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高三酰甘油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癫痫、眩晕、感官异常、味觉异常、颤抖、头晕、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QT间期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升高、AST升高、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升高、肝毒性、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性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急性泛发性疹性脓疱症、脱落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肌肉疼痛、疲劳、倦怠、无力、发热、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保护其免受空气和湿气的影响。建议存放温度保持在1至30度的室温范围内。
上部为蓝色,下部为白色的胶囊,内装白色粉末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当前查看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希尔斯制药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JW中外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大雄制药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汉米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注射剂 · 处方药
JW中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美迪卡韩国股份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处方药
韩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联合制药(株)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