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艾司西坦片5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艾司西坦片5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6.39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式会社杰纽恩科学
外观
白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1415 · 批准 2018.03.30 · 医保编码 6717056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及强迫症
给药对象
成人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20mg/日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剂量,最高至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 抗抑郁药通常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加至10mg/日。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剂量,最高至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本品用于治疗惊恐障碍时,超过10周的长期给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之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量至5mg/日,或增加剂量至最高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分别考虑是否进行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得到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加剂量,最高至20mg/日。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剂量为20mg/日的长期给药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剂量,最高至20mg/日。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剂量为10mg或20mg/日的长期给药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以确保症状得到缓解。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剂量,最高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的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与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转换相关 停止使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开始使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前,停用本制剂后应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益处大于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其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性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式会社杰纽恩科学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及强迫症

  • 重度抑郁症、广场恐惧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品用于治疗多种精神疾病,包括重度抑郁症、惊恐障碍(包括或不包括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等。

给药方法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20mg/日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剂量,最高至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 抗抑郁药通常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加至10mg/日。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剂量,最高至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本品用于治疗惊恐障碍时,超过10周的长期给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之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量至5mg/日,或增加剂量至最高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分别考虑是否进行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得到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加剂量,最高至20mg/日。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剂量为20mg/日的长期给药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剂量,最高至20mg/日。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剂量为10mg或20mg/日的长期给药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以确保症状得到缓解。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剂量,最高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的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与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转换相关 停止使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开始使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前,停用本制剂后应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益处大于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其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性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为治疗重度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抗抑郁药。 本药可在18至24岁之间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中,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在该年龄段患者服用时需特别谨慎。 本药不得与某些药物联合使用,特别是MAO抑制剂、茚达特、以及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联合使用可能导致严重副作用。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因本药的扩瞳效应,需小心使用,因为可能导致眼压升高。 在用药初期1至2周内,可能会出现焦虑、失眠、颤抖、恶心、头痛等多种副作用,这些症状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轻。 服用本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抑郁症症状恶化、自杀念头、攻击性、愤怒等异常行为变化,患者周围的家人或监护人也应给予注意。 突然中止本药可能会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停药时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可能对心脏产生影响,延长QT间期,因此有心脏病或心电图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在服用本药前,需咨询医生,因为可能对新生儿造成影响。 老年患者应从较低剂量开始使用,且需密切观察用药期间是否发生副作用。 在服用本药期间,最好避免饮酒,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师以防药物间相互作用。 过量服用时,可能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消化道症状、心血管异常等,应立即进行急救。 本药在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不推荐使用。 储存时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最好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thrombocytopenia
  • 过敏反应
  • 反常抗利尿激素分泌
  • 高泌乳素血症
  • 食欲减退
  • 食欲增加
  • 体重增加
  • 体重减轻
  • 低钠血症
  • 食欲不振
再查看 117 项症状
  • 不安
  • 焦虑不安
  • 异常梦境
  • 性欲减退
  • 性冷淡
  • 牙关紧闭
  • 不安
  • 神经敏感
  • 惊恐发作
  • 混乱状态
  • 攻击
  • 身体异化
  • 幻觉
  • 狂躁
  • 自杀念头
  • 自杀行为
  • 失眠
  • 嗜睡
  • 头晕
  • 知觉异常
  • 颤抖
  • 味觉障碍
  • 睡眠障碍
  • 晕厥
  • 血清素综合症
  • 运动异常
  • 运动障碍
  • 痉挛
  • 精神运动不安
  • 静坐不能症
  • 散瞳
  • 视觉障碍
  • 耳鸣
  • 心动过速
  • 心动过缓
  • 心电图QT延长
  • 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
  • 室性心律失常
  • 直立性低血压
  • 鼻窦炎
  • 打哈欠
  • 鼻出血
  • 恶心
  • 腹泻
  • 便秘
  • 呕吐
  • 口渴
  • 胃肠道出血
  • 肝炎
  • 肝功能检测异常
  • 出汗增加
  • 荨麻疹
  • 脱发
  • 皮疹
  • 瘙痒
  • 斑点出血
  • 血管水肿
  • 关节疼痛
  • 肌肉疼痛
  • 橫纹肌溶解
  • 尿潴留
  • 射精障碍
  • 勃起功能障碍
  • 子宫出血
  • 月经过多
  • 乳汁外漏
  • 产后出血
  • 持续勃起症
  • 疲劳
  • 发热
  • 水肿
  • 头痛
  • 口干
  • 腹痛
  • 消化不良
  • 肠炎
  • 感觉异常
  • 咳嗽
  • 哮喘
  • 呼吸困难
  • 骨折
  • 心悸
  • 高血压
  • 麻痹
  • 运动神经障碍
  • 偏头痛
  • 胸痛
  • 震颤
  • 口干
  • 夜尿
  • 镇静
  • 胃灼热
  • 不安
  • 幻视
  • 逆行性焦虑
  • 癫痫发作
  • 狂躁
  • 自杀
  • 静坐不能症
  • 低钠血症
  • 出血
  • 血清素综合症
  • 戒断症状
  • 头晕
  • 睡眠障碍
  • 不安
  • 颤抖
  • 混乱
  • 出汗
  • 头痛
  • 腹泻
  • 心悸
  • 情感不安
  • 过敏性
  • 视觉障碍
  • QT间期延长
  • 性功能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可阻挡光线和空气的容器中,安全存放于室温1度至30度之间。 这样存放可有效保持药物的效力并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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