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替那唑片150mg(氟康唑)

替那唑片150mg(氟康唑)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氟康唑›1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东光制药(株)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药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5156 · 批准 2017.06.30 · 医保编码 6459063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和预防真菌感染(如外阴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皮肤真菌病等)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于第1天给予本药400 mg,之后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于第1天给予本药400 mg,之后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应每日1次给予本药200 mg,长期用药。 5. 预防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从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真菌感染: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天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用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趾甲则需要6-12个月左右;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药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药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第1天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给药剂量 > 50 — 常用剂量的100 % ≤50 (未透析) — 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 — 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东光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和预防真菌感染(如外阴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皮肤真菌病等)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病、真菌感染、手足甲真菌病、脚气、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等)以及隐球菌病(脑膜炎、肺、皮肤等)。此外,AIDS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维持治疗也有效。可帮助免疫功能下降的患者预防真菌感染。也用于治疗手足甲真菌病、脚气、体癣、股癣、花斑癣和皮肤念珠菌病等皮肤真菌感染。本药广泛用于各种真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于第1天给予本药400 mg,之后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于第1天给予本药400 mg,之后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应每日1次给予本药200 mg,长期用药。 5. 预防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从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真菌感染: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天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用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趾甲则需要6-12个月左右;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药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药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第1天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给药剂量 > 50 — 常用剂量的100 % ≤50 (未透析) — 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 — 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不适用于某些患者。 对本药或其他唑类药物过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不应使用。 此外,某些药物的合并使用可能导致严重副作用,因此不应合并使用。 有乳糖不耐症或某些遗传性代谢异常的患者也不应服用本药。 本药应谨慎施用于肾功能或肝功能不良患者、心脏病或电解质异常患者。 同时服用可能改变本药浓度的多种药物的患者应仔细观察。 本药一般安全使用,但某些患者可能出现血液、肝脏、肾脏功能异常。 疲劳、头痛、消化不良、皮疹等各种副作用已经被报道,偶尔可能出现严重的肝损害或心律失常。 在服用本药期间,建议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肝、肾功能检查。 特别是在重症患者中,需仔细监测肝功能恶化的可能性。 妊娠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期间及服用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在妊娠初期使用本药是安全的。 哺乳期女性也不应服用本药。 本药与其他药物有多种相互作用,根据合并使用药物的不同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特别注意。 尤其在与影响心脏的药物、抗凝剂、抗癫痫药、免疫抑制剂、抗生素等合并使用时,必须遵循医生的指导。 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的安全性尚未充分确认,应仅在必要时使用。 服用本药可能导致头晕或癫痫发作,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要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需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过量时,可以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必要时进行胃洗浊、血液透析等。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血球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反应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7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癫痫发作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头晕
  • 变形性心动过速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增高
  • AST增高
  • 血中碱性磷酸酶增高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高
  • 肝毒性
  • 肝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汗液分泌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急性弥漫性皮疹性脓疱症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 肌肉疼痛
  • 疲劳
  • 倦怠
  • 虚弱
  • 发热
  • 幻觉
  • 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避免空气和湿气进入,并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 如此存放可延长药效。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药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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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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