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伊伦Plus滴眼液0.15%(透明质酸钠)(一次性)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株)拜耐克斯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1124 · 申报 2017.03.02 · 医保编码 643104281
改善内因性(如干燥综合症)和外因性(如术后)角膜上皮损伤
本药用于治疗因内因性原因(如干燥综合症、皮肤粘膜干燥综合症、干眼症)和外因性原因(如术后、药物、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所导致的角膜上皮损伤。
每次1滴,每日点眼5 ∼ 6次。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本药应避免用于对特定成分或蛋白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使用本药可出现眼睑瘙痒、眼刺激、结膜炎、充血、角膜损伤、异物感等症状。 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眼屎或眼痛,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此外,可能出现眼睑炎或皮肤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止使用并接受适当治疗。 与类固醇药物、干眼症治疗药物、抗菌药物、青光眼治疗药物、抗过敏药物、白内障治疗药物、非类固醇镇痛药等共同使用时,可能会增加副作用,因此需要注意。 请勿同时使用其他滴眼剂;如确需同时使用,请先使用其他滴眼剂,至少30分钟后再使用本药。 本药仅供眼部使用,不应用于其他用途。 注意勿让药瓶口接触眼睑或睫毛,避免药物污染。 一次性产品首次使用时应将1-2滴丢弃以去除容器碎片等。 为防止污染,请勿与他人共享使用,开封后应立即丢弃未使用的药物。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阴凉处。 此外,将药物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可能导致误用风险和质量下降,因此应保留在原包装中。
眼睑瘙痒(眼睑发痒)、眼刺激感、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部疼痛、眼睑炎、眼睑皮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侵入。此外,为保持药效,存放在温度为1至25度的室温下是非常重要的。
透明塑料容器中装有无色至米黄色的清澈液体的滴眼剂
60个/箱[0.4mL/个×6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株)拜耐克斯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优永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三日制药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阿尔康(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李延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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