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度洛克塔胶囊60毫克(盐酸度洛西汀)

度洛克塔胶囊60毫克(盐酸度洛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352.9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HK伊诺恩(株)
外观
含有白色至淡棕色的肠溶小颗粒的上部蓝色、下部黄绿色的硬胶囊
包装
28粒/ PTP(14粒/PTP*2)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3992 · 批准 2016.06.27 · 医保编码 6400070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抑郁症、焦虑障碍及疼痛(如糖尿病性神经痛、纤维肌痛等)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成 人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 尚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每日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且本品疗效与剂量之间的量效关系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治疗 通常,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在2~4周后开始显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仍建议继续服药数月,以预防复发。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已显示有效,但尚无证据表明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尽管如此,如决定每日1次给予超过60mg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每日1次、超过120mg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治疗 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尚未系统评估本品长期(即超过10周)用于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的疗效。决定延长本品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安全且有效,但尚无证据表明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高剂量时耐受性降低。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常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病程各异,疼痛控制需根据经验进行,因此应对本品的疗效进行个体化评估。 使用本品超过12周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未观察到本品剂量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的证据,且使用更高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有关。 维持治疗 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已观察到本品的疗效持续至3个月。在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中,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治疗对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反应不足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对推荐剂量(60mg/日)无反应的患者,给予每日超过60mg的剂量并无额外获益,且与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有关。 维持治疗 尚未研究本品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疼痛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 年 人 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但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应谨慎,尤其是每日120mg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肝功能损害患者 可能发生肝损害,因此肝病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不应使用本品。 停止治疗 停止使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而非突然停药。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出现停药症状的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少剂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改为隔日服用。但具体方法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决定,包括治疗持续时间及停药时的剂量等。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至少应间隔14天。相反,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停止使用本品后至少应经过5天。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亚甲蓝制剂经非静脉途径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或本品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时,相关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了解这些用法可能引发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存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疑虑,不得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疾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研究。

成分

生产厂家
HK伊诺恩(株)

功效・作用

治疗抑郁症、焦虑障碍及疼痛(如糖尿病性神经痛、纤维肌痛等)

  • 主要抑郁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性疼痛、纤维肌痛、骨关节炎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用于治疗主要抑郁障碍和广泛性焦虑障碍。同时对因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引起的疼痛和纤维肌痛患者的疼痛管理也有效。它有助于缓解对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反应不佳的骨关节炎疼痛。这样可用于多种神经和疼痛相关的疾病,改善患者的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 人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 尚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每日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且本品疗效与剂量之间的量效关系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治疗 通常,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在2~4周后开始显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仍建议继续服药数月,以预防复发。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已显示有效,但尚无证据表明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尽管如此,如决定每日1次给予超过60mg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每日1次、超过120mg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治疗 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尚未系统评估本品长期(即超过10周)用于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的疗效。决定延长本品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安全且有效,但尚无证据表明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高剂量时耐受性降低。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常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病程各异,疼痛控制需根据经验进行,因此应对本品的疗效进行个体化评估。 使用本品超过12周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未观察到本品剂量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的证据,且使用更高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有关。 维持治疗 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已观察到本品的疗效持续至3个月。在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中,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治疗对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反应不足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对推荐剂量(60mg/日)无反应的患者,给予每日超过60mg的剂量并无额外获益,且与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有关。 维持治疗 尚未研究本品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疼痛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 年 人 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但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应谨慎,尤其是每日120mg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肝功能损害患者 可能发生肝损害,因此肝病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不应使用本品。 停止治疗 停止使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而非突然停药。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出现停药症状的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少剂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改为隔日服用。但具体方法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决定,包括治疗持续时间及停药时的剂量等。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至少应间隔14天。相反,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停止使用本品后至少应经过5天。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亚甲蓝制剂经非静脉途径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或本品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时,相关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了解这些用法可能引发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存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疑虑,不得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疾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研究。

注意事项

此药物可能会在有主要抑郁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年轻患者中增加自杀冲动和行为的风险,因此在给药前医生必须仔细评估风险和利益。 不推荐用于儿童及青少年,且应细致观察这一年龄段患者的自杀倾向。 可能会出现一种名为血清素综合症的严重副作用,因此在与血清素功能药物一起使用时需特别注意,发现症状时应立即停止给药。 此药与某些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联用禁忌,肝病患者或终末期肾病患者、高血压和未控制的青光眼患者不得使用。 对躁狂症或双相障碍、肾功能障碍、高血压、出血倾向等患者应谨慎给药。 服用该药时可能会常见恶心、头痛、口干、嗜睡、头晕等副作用,并且大多数在治疗初期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改善。 若突然中断给药,可能会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逐渐减少剂量。 可能会出现血压升高及心率增加,因此高血压患者需定期监测血压,并需关注体位性低血压和晕厥症状。 由于出血风险增加,正在服用抗凝血剂或影响血小板功能药物的患者需谨慎。 极少发生严重皮肤反应,若出现皮疹、水泡、黏膜损伤等,须立即停止给药。 存在肝损伤风险,若有肝功能异常症状应咨询医生,且在怀孕期间因可能对胎儿的风险应谨慎使用。 哺乳期妇女可能通过母乳分泌少量药物,因此不建议哺乳。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由于嗜睡或头晕导致的事故风险需注意。 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昏迷、癫痫、血清素综合症等严重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 该药物应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在原包装中存放以防止质量下降。

副作用

  • 区域
  • 头痛
  • 口干
  • 嗜睡
  • 眩晕
  • 抑郁症
  • 广泛性焦虑障碍
  • 食欲减退
  • 高血糖
  • 脱水
再查看 137 项症状
  • 低钠血症
  •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
  • 失眠
  • 焦虑
  • 性欲减退
  • 无高潮症
  • 烦躁
  • 异常梦
  • 自杀念头
  • 磨牙
  • 定向力障碍
  • 睡眠障碍
  • 感情麻木
  • 自杀行为
  • 躁狂症
  • 幻觉
  • 攻击性和愤怒
  • 嗜睡
  • 颤抖
  • 感觉异常
  • 间歇性肌肉痉挛症
  • 坐卧不安症
  • 神经敏感
  • 注意力障碍
  • 味觉异常
  • 运动障碍
  • 下肢不安症候群
  • 睡眠质量差
  • 血清素综合症
  • 抽搐
  • 精神运动性不安
  • 运动失调症状
  • 视力模糊
  • 瞳孔扩张
  • 视觉障碍
  • 青光眼
  • 耳鸣
  • 眩晕
  • 耳痛
  • 心悸
  • 心动过速
  • 心失常性心律
  • 血压升高
  • 面红
  • 高血压
  • 四肢寒冷
  • 体位性低血压
  • 晕厥
  • 高血压性发作
  • 哈欠
  • 喉咙僵硬
  • 鼻出血
  • 便秘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胃肠道出血
  • 胃炎
  • 打嗝
  • 胃炎
  • 吞咽困难
  • 口臭
  • 口腔炎
  • 便血
  • 肝酶升高
  • 肝炎
  • 急性肝损伤
  • 肝功能衰竭
  • 黄疸
  • 出汗增多
  • 皮疹
  • 夜间出汗
  • 荨麻疹
  • 接触性皮炎
  • 光敏反应
  • 出冷汗
  • 容易出现淤青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骨骼肌疼痛
  • 肌肉痉挛
  • 肌肉紧张
  • 跟腱痉挛
  • 张嘴困难
  • 排尿痛
  • 频尿
  • 夜尿
  • 尿潴留
  • 多尿症
  • 尿流减少
  • 尿味异常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障碍
  • 射精延迟
  • 妇科出血
  • 月经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睾丸疼痛
  • 更年期症状
  • 乳汁漏出症
  • 高催乳素血症
  • 产后出血
  • 疲劳
  • 摔倒
  • 胸痛
  • 热/冷感
  • 倦怠
  • 口渴
  • 异常感觉
  • 寒战
  • 步态障碍
  • 体重下降
  • 体重增加
  • 血中肌酸酐磷酸激酶升高
  • 血钾增高
  • 血胆固醇增高
  • 急性胰腺炎
  • 过敏反应
  • 多形性红斑
  • 皮肤病
  • 水肿
  • 血压降低
  • 手足癣
  • 迷乱状态
  • 胸部不适
  • 皮肤干燥
  • 血中胆红素增高
  • 药物醉状态
  • 过量服用
  • 打嗝
  • 呼吸困难
  • 开口障碍
  • 自残
  • 自杀想法
  • 自杀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物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保存温度应保持在摄氏15度至30度之间,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至淡棕色的肠溶小颗粒的上部蓝色、下部黄绿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28粒/ PTP(14粒/PTP*2)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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