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卢科S胶囊(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亚利制药
外观
充满白色粉末的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3922 · 批准 2016.06.24 · 医保编码 0582000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隐球菌感染及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和复发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吸收,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口咽部念珠菌病: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14-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予400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予400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给药6 ~ 8周。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长期服用。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预防真菌感染: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若预计会出现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甲癣每周给药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可能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治疗6周。 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2-4周。 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肾功能损害患者: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单次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自次日起按如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相当于成人剂量100 mg的儿童剂量:3 mg/kg 相当于成人剂量200 mg的儿童剂量:6 mg/kg 相当于成人剂量400 mg的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400 mg。 尚未确立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口咽部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12 mg/kg。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治疗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12 mg/k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12 mg/k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本品。

成分

生产厂家
(株)亚利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隐球菌感染及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和复发

  • 急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口腔咽喉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粘膜念珠菌感染、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感染、口腔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全身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肺感染、皮肤感染、隐球菌病、真菌感染风险、手真菌症、甲癣、脚气、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感染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品用于多种真菌感染,如念珠菌病和隐球菌病。对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以及口腔、咽喉、食道、支气管、肺等的黏膜念珠菌病治疗有效。此外,还用于治疗全身性念珠菌感染如念珠菌血症及艾滋病患者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也用于隐球菌病的维持治疗,并能有效预防化疗或放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的真菌感染。此外,还可用于治疗包括脚气、体癣、股癣、花斑癣在内的多种皮肤真菌感染。综上所述,主要用于真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吸收,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口咽部念珠菌病: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14-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予400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予400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给药6 ~ 8周。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长期服用。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预防真菌感染: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若预计会出现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甲癣每周给药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可能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治疗6周。 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2-4周。 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肾功能损害患者: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单次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自次日起按如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相当于成人剂量100 mg的儿童剂量:3 mg/kg 相当于成人剂量200 mg的儿童剂量:6 mg/kg 相当于成人剂量400 mg的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400 mg。 尚未确立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口咽部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12 mg/kg。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治疗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12 mg/k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12 mg/k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本品。

注意事项

本药对某些患者不可使用。 例如,有过对此药或相似药物过敏的人,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此外,还有某些不得与本药同服的药物,因此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生。 本药含有乳糖,对于有乳糖不耐症的遗传性疾病患者不应使用。 使用本药时,对于肾脏或肝功能存在问题的患者、心脏病或电解质异常的患者、有过敏病史的患者应更加谨慎。 尤其对心率可能产生影响,若有心脏疾病请务必咨询医生。 此外,本药抑制肝脏代谢酶,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所以与其他药物共同使用时应与医务人员充分商讨。 本药通常耐受良好,但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与血液、肝脏、肾脏相关的异常反应、皮疹、头痛、消化不良等副作用。 若怀疑有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而育龄女性在服用期间及服用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儿童尤其是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仅应在必要时谨慎使用。 在开车或操作机器时,服用本药后可能会出现头晕或发作,需谨慎。 如果误服过量本药,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请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并根据需要接受洗胃或支持治疗。 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充足的水分摄入可能会有所帮助。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血球缺乏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8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发作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头昏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增加
  • AST增加
  •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高
  • 肝毒性
  • 肝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泛发性脓疱症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细胞增多症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 肌肉疼痛
  • 疲劳
  • 倦怠
  • 无力
  • 发热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幻觉
  • 精神错乱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湿度敏感,因此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至30℃之间。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充满白色粉末的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