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尼唑胶囊150mg(氟康唑)

普尼唑胶囊150mg(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氟康唑›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休安斯
外观
上部为深蓝色、下部为浅蓝色的胶囊内装有白色粉末
包装
3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1131 · 批准 2016.02.29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真菌病(念珠菌、隐球菌、皮肤真菌),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包括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第一天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第一天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予200 mg,长期服用。 5.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天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个体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给予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疗程为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疗程为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第一天给予常规剂量,从第二天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给药剂量 > 50: 常规剂量的100 %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对于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

成分

生产厂家
(株)休安斯

功效・作用

治疗真菌病(念珠菌、隐球菌、皮肤真菌),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病、真菌感染、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指甲真菌病、脚癣、体部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等妇科真菌感染。对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以及侵入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多种部位的全身性念珠菌感染治疗也有效。此外,还用于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例如艾滋病患者或器官移植患者发生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及肺、皮肤等隐球菌病的治疗。对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的维持治疗也有帮助。此外,用于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骨髓移植等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对指甲真菌病、脚癣、体部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的治疗也有效。总之,本药用于多种部位的真菌感染的预防与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包括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第一天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第一天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予200 mg,长期服用。 5.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天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个体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给予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疗程为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疗程为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第一天给予常规剂量,从第二天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给药剂量 > 50: 常规剂量的100 %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对于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某些患者。 首先,有过对本药或类似药物过敏史的人应避免使用。 此外,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的女性使用本药也较安全。 若与某些药物合用,可能会发生严重副作用,因此在未咨询医生的情况下应避免合用。 本药含有乳糖,因此有乳糖不耐受等遗传问题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肾脏或肝功能有问题的患者、心脏病或心律失常风险者使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 此外,本药会抑制肝脏代谢药物的酶,因此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较多,需在服用其他药物时保持警惕。 本药一般耐受较好,但可能会出现头痛、腹痛、腹泻、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或皮疹等皮肤反应。 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血液异常或肝功能障碍、心律不齐等严重副作用,若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孕期应避免使用本药,特别是在怀孕早期,可能会增加自然流产或先天性畸形的风险。 哺乳期的女性也应避免使用本药,因为它会进入母乳。 本药对于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确认,因此应在必要时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时,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导致头晕或抽搐,因此需要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会导致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就医并接受适当治疗,必要时可通过血液透析排药。

副作用

无颗粒性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反应,血管水肿,高脂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癫痫,眩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颤抖,头晕,尖甲扭转,QT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增高,AST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增高,肝毒性,肝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多,药物性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急性泛发性脓疱性皮疹,剥脱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肌肉疼痛,疲劳,倦怠,虚弱,发热,肾上腺功能不全,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内,以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潮湿。推荐的存放温度为1到30摄氏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为深蓝色、下部为浅蓝色的胶囊内装有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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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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