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熊康唑片150毫克(氟康唑)

熊康唑片1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氟康唑›1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大雄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平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3327 · 批准 2015.05.29 · 医保编码 6940008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和隐球菌病,预防隐球菌病复发及真菌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氟康唑计,单次口服150 mg。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药400 mg 1次,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药400 mg 1次,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可每日1次给予本药200 mg,长期用药。 5. 免疫功能不全患者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时,预防真菌感染: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药50-400 mg。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这些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天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6. 手癣、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趾甲则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而异,也可能随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处于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药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受损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药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单次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大雄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和隐球菌病,预防隐球菌病复发及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念珠菌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症、真菌感染、手癣、脚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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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用于各种真菌感染的治疗。对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有效,并可用于严重的念珠菌感染,如念珠菌菌血症和全身念珠菌病。此外,本药也用于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中发生的隐球菌症的治疗和维持疗法,同时帮助预防免疫抑制状态下的真菌感染风险。对于手足指甲真菌病、癣病、体癣等皮肤真菌感染也有效。综合来看,本药用于治疗和改善多种类型的真菌感染。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氟康唑计,单次口服150 mg。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药400 mg 1次,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药400 mg 1次,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可每日1次给予本药200 mg,长期用药。 5. 免疫功能不全患者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时,预防真菌感染: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药50-400 mg。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这些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天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6. 手癣、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趾甲则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而异,也可能随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处于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药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受损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药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单次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给予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类似药物过敏的患者,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均应避免使用本药。 此外,同服特定药物的患者也应避免使用本药。比如,与可能影响心脏的药物同服可能会有风险。 本药含有乳糖,因此乳糖不耐症或相关遗传性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对于肾或肝功能减弱的患者,心脏病患者或有心律失常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并可能需要根据医生的指示进行定期检查。 由于本药可能影响肝脏和肾脏功能,因此在治疗过程中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肝功能测试。 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您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必要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监测。 孕妇应避免使用本药,特别是在怀孕早期,可能对胎儿造成危害,因此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应尽量不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会通过乳汁传递。 对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仅在必要情况下谨慎使用。 在服用本药期间,注意驾驶或操作机械,可能出现头晕或癫痫等症状。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需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必要时进行洗胃或支持治疗。 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在过量服用时可以通过血液透析降低药物浓度。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血球减少症
  • 白血球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反应
  • 血管性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7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癫痫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头昏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增高
  • AST增高
  •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高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汗液分泌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急性泛发性脓疱性皮炎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白血球增多的全身药物反应
  • 肌肉疼痛
  • 疲劳
  • 倦怠
  • 虚弱
  • 发热
  • 幻觉
  • 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空气或潮湿影响。建议存放温度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平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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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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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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