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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莫唑胺 10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新风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2604 · 批准 2015.04.30 · 医保编码 648507410
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标准治疗失败后复发或进展性间变性星形细胞瘤的治疗
本药物用于治疗首次诊断的多形胶质母细胞瘤,初期与放疗联合使用,随后单独使用继续治疗。此外,本药物也用于标准治疗失败的复发性或进展性多形胶质母细胞瘤和未分化细胞瘤的治疗。本药物有效帮助治疗脑肿瘤,提高患者健康状况。
1) 成人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治疗: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初期应将本药与放射治疗联合给药,此后可单独重复使用本药,最多至6个周期。 - 联合治疗时:口服本药,剂量为75 mg/m2/日,连续42天,并与局部放射治疗(总剂量60 Gy,分30次)联合进行。无需减量,但应依据血液学及非血液学毒性标准,每周评估是否推迟或中断本药治疗。 仅在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时,方可在联合治疗期间持续使用本药42天(最长49天)。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 1.5 x 109/L ② 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 ③ 常见毒性标准(CTC:Common Toxicity Criteria)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超过1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治疗期间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omplete blood count;CBC)。应根据表1所列的血液学及非血液学毒性标准,在联合治疗期间推迟或中断本药给药。 表1. 放射治疗与本药联合治疗时推迟或中断本药给药 毒性 推迟本药给药* 中断本药给药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0.5且<1.5 x 109/L <0.5 x 109/L 血小板计数 ≥10且<100 x 109/L <10 x 109/L 常见毒性标准(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脱发、呕吐、恶心除外) CTC 2级 CTC 3级或4级 *仅在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方可恢复使用本药: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超过1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 单药治疗时: 与放射治疗联合使用本药的疗程结束4周后,可单独使用本药,最多至6个周期。第1周期剂量为150 mg/m2/日,连续给药5天,随后停药23天。若第2周期开始时,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超过2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且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则将剂量增至200 mg/m2/日。若第2周期开始时未增加剂量,之后的周期也不得增加剂量。增加至200 mg/m2/日后,除非出现毒性,否则每个周期的最初5天均维持该剂量。单药治疗期间的剂量降低及停药应依据表2和表3决定。 在开始给药后的第22天(距首次给药21天)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omplete blood count;CBC),并依据表3决定是否降低本药剂量或停药。 表2. 单药治疗时本药的剂量 剂量水平 剂量(mg/m2/日) 说明 -1 100 因既往毒性而减量 0 150 第1周期的给药剂量 1 200 无毒性时第2-6周期的给药剂量 表3. 单药治疗时推迟或中断本药给药 毒性 将本药剂量水平a降低一级 中断本药给药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0 x 109/L 参见b 血小板计数 <50 x 109/L 常见毒性标准(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脱发、呕吐、恶心除外) CTC 3级 CTC 4级b a:本药剂量水平参见表2。 b: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停止使用本药。 • 即使在剂量水平-1(100 mg/m2/日)下仍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本药减量后仍出现3级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2) 成人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复发性、进展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及间变性星形细胞瘤(Anaplastic astrocytoma)的治疗: 既往未接受化疗的患者,口服200 mg/m2,每日1次,连续5天,随后停药23天;每28天为一个周期。既往接受过化疗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50 mg/m2,每日1次;若无血液学毒性,从第2周期起增加至200 mg/m2,每日1次,连续给药5天。(参见使用注意事项4. 一般注意事项) * 本药应空腹服用。 * 本药应与水同服,不得打开或咀嚼。服用处方剂量时,应尽量减少胶囊数量。 * 可在服用本药前或服用后使用止吐药。服用本药后如发生呕吐,当天不得立即补服第二剂。
本药物不应在对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的患者中使用。 此外,对某些抗癌药物达卡巴辛有过敏反应的患者也不应给药。 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物,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也禁用。 在执行状态非常差或患有其他严重疾病或感染的患者中,应谨慎比较本药物的益处与风险,以决定是否使用本药物。 本药物可能引起感染、血细胞减少、食欲减退、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脱发等多种副作用。 特别是血细胞数量显著减少可能提高出血风险或感染风险,因此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测。 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肾功能,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医疗人员联系。 本药物与食物同服时吸收率会降低,因此建议空腹服用。 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不应服用本药物,育龄女性在使用期间必须避免怀孕。 男性患者在治疗后6个月内也应避免计划怀孕,并建议在治疗前咨询精子保存事宜。 本药物在儿童和老年人中使用时需要更加谨慎,特别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血细胞减少的风险可能更高。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的血液学异常和器官衰竭,因此应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 存放时应将本药物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胶囊受损时应注意避免其内容物接触皮肤或黏膜。 此外,应将药物存放在原始容器中,以防止质量下降或误用。
口腔念珠菌病,单纯疱疹,感染,咽炎,创伤感染,带状疱疹,流感样症状,白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点状出血,库欣症状,食欲不振,高血糖症,体重减轻,低钾血症,碱性磷酸酶增高,体重增加,焦虑,情绪不稳定,失眠,抑郁,烦躁,无动性,行为障碍,幻觉,记忆丧失,头痛,抽搐,头晕,失语,平衡感下降,注意力下降,意识混乱,记忆障碍,神经病,感觉异常,嗜睡,语言障碍,颤抖,运动协调不良,认知能力下降,锥体外途异常,步态异常,偏瘫,感觉过敏,感觉减退,外周神经病,眼部疼痛,半盲,视觉异常,视力下降,视野异常,听觉异常, tinnitus 耳鸣,耳部疼痛,听觉过敏,中耳炎,听力下降,眩晕,心悸,水肿,下肢水肿,出血,深静脉血栓形成,高血压,脑出血,外周水肿,肺栓塞,咳嗽,呼吸困难,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充血,副鼻窦炎,支气管炎,便秘,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口腔炎,腹部膨胀,失禁,胃肠道异常,胃肠炎,痔疮,脱发,皮疹,皮炎,皮肤干燥,红斑,瘙痒,光敏反应,异常皮肤着色,皮肤剥落,出汗增加,关节痛,无力症,肌肉骨骼疼痛,肌肉痛,肌病,背痛,尿频,尿失禁,排尿困难,阳痿,停经,乳房疼痛,月经过多,阴道出血,阴道炎,疲劳,发热,疼痛,过敏反应,辐射损伤,面部水肿,味觉异常,潮红,面部潮红,无力,症状恶化,僵硬,舌头着色,嗅觉异常,口渴,SGPT 增加,γ-GT 增加,肝酶水平增加,SGOT 增加,肺囊虫肺炎,泛白细胞减少症,多形性红斑,红皮病,荨麻疹,皮疹,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再生障碍性贫血,毒性表皮坏死症,斯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致命性呼吸衰竭,肝毒性,高胆红素血症,胆汁淤积,肝炎,肝功能丧失,肝损伤,脓毒症,疾病恶化,癫痫发作,脑积水,脑水肿,尿路感染,局部发作,新生物复发,吸入性肺炎,倦怠,味觉变化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物应存放在避光和防空气容器中,并在1°C至30°C的室温下保存。 这样存放可以保持药物的疗效。
白色至淡黄色和粉红色的颗粒装在上下部分为淡粉色的硬胶囊中
每瓶5颗胶囊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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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莫唑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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