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珀尔西汀胶囊(盐酸氟西汀)

珀尔西汀胶囊(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22.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基普斯生物制药
外观
填充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米黄色的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5001 · 批准 2014.10.28 · 医保编码 6932012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及经前烦躁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果数周后仍未见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每日剂量超过20mg时,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给药,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尚无确切资料说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开始治疗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剂量为20mg。 治疗6个月后,应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合并疾病患者: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用于治疗精神疾病时更换MAO抑制剂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天。相反,若为治疗精神疾病而开始使用MAO抑制剂,则停用本制剂后至少应间隔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需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如需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且没有可替代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药物,并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在开始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内,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先发生者为准)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经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使用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静脉注射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意识到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基普斯生物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及经前烦躁障碍

  • 抑郁状态、不适感、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激动、精神运动滞缓、兴趣缺乏、性欲降低、疲劳感增加、罪恶感、无用感、思维迟缓、注意力下降、自杀尝试、自杀念头、暴食、泻药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部胀气、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在抑郁症患者中在5~6周内显现效果,改善持续的抑郁感及食欲、睡眠变化等症状。此外,帮助神经性贪食症患者减少暴食和泻药行为。在强迫反应性疾病中,减轻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从而缓解日常生活的困难。在月经前不适障碍患者中,减轻月经前出现的抑郁感、焦虑、身体症状,提高日常生活质量。不过,对于各疾病的长期治疗,效果需根据个别患者的情况定期评估。 本药用于治疗抑郁症、神经性贪食症、强迫反应性疾病和月经前不适障碍。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果数周后仍未见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每日剂量超过20mg时,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给药,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尚无确切资料说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开始治疗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剂量为20mg。 治疗6个月后,应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合并疾病患者: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用于治疗精神疾病时更换MAO抑制剂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天。相反,若为治疗精神疾病而开始使用MAO抑制剂,则停用本制剂后至少应间隔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需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如需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且没有可替代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药物,并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在开始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内,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先发生者为准)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经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使用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静脉注射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意识到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尤其在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中,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需要谨慎观察。 在使用本药前,过敏或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或正在服用某些类型药物的MAO抑制剂患者不应使用。 有癫痫病史或自杀倾向的患者在使用时需特别注意,心脏病或肝肾功能有问题的患者也应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出现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常见副作用,偶尔有严重过敏反应、出血、心律不齐等风险。 开始治疗或调整剂量时,需仔细观察自杀冲动或行为、攻击性、焦虑等精神状态变化,家属或监护人也应指导患者进行良好观察。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需慎重决定是否使用本药,以考虑对胎儿或新生儿的影响。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或有服用计划,务必咨询医生。 停药时请勿突然停用,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头晕、焦虑、头痛等戒断症状。 此外,本药在儿童或青少年中未充分确认安全性与有效性,因此不建议使用。 服用期间注意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最好避免饮酒。 最后,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得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头痛
  • 恶心
  • 失眠
  • 疲劳
  • 腹泻
  • 过敏性反应
  • 血清病
  •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
  • 食欲减退
  • 低钠血症
再查看 135 项症状
  • 焦虑
  • 神经敏感
  • 坐立不安
  • 紧张
  • 性欲减退
  • 睡眠障碍
  • 异常梦想
  • 身体出窍
  • 情绪高涨
  • 幸福感
  • 思维异常
  • 性欲异常
  • 磨牙
  • 躁狂
  • 邻近结节
  • 恶心
  • 恶心症
  • 自杀冲动及行为
  • 混淆
  • 注意力障碍
  • 眩晕
  • 味觉异常
  • 嗜睡
  • 嗜眠
  • 颤抖
  • 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
  • 动作异常
  • 运动协调障碍
  • 平衡障碍
  • 间歇性肌痉挛
  • 抽搐
  • 坐不住
  • 颊舌综合症
  • 血清素综合症
  • 记忆障碍
  • 视力模糊
  • 瞳孔扩大
  • 心悸
  • 心室性心律失常
  • QT延长
  • 脸红
  • 低血压
  • 血管炎
  • 血管扩张
  • 打哈欠
  • 呼吸困难
  • 咽炎
  • 与肺相关的事件
  • 流鼻血
  • 呕吐
  • 消化不良
  • 口干
  • 吞咽困难
  • 食道疼痛
  • 消化道出血
  • 特殊性肝炎
  • 皮疹
  • 荨麻疹
  • 瘙痒
  • 出汗
  • 脱发
  • 瘀伤增加倾向
  • 冷汗
  • 血管性水肿
  • 斑点出血
  • 光敏反应
  • 紫癜
  • 多形性红斑
  • 关节疼痛
  • 肌肉痉挛
  • 肌肉疼痛
  • 频繁排尿
  • 排尿疼痛
  • 尿潴留
  • 排尿障碍
  • 妇科出血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乳汁分泌过多症
  • 高泌乳素血症
  • 持续勃起症
  • 焦虑情绪
  • 寒战
  • 无力感
  • 异常情绪
  • 寒冷感
  • 灼热感
  • 粘膜出血
  • 体重减轻
  • 异常的肝功能指标
  • 骨折
  • 眩晕
  • 感觉障碍
  • 睡眠障碍
  • 虚弱症
  • 焦虑
  • 颤抖
  • 头痛
  • 过敏反应
  • 渐进性全身反应
  • 严重的皮肤反应
  • 与肾脏、肝脏或肺相关的反应
  • 低钠血症
  • 血小板功能变化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心房颤动
  • 白内障
  • 脑血管事故
  • 胆汁淤积性黄疸
  • 运动障碍
  • 嗜酸性肺炎
  • 上皮坏死
  • 多形性红斑
  • 结节性红斑
  • 剥脱性皮炎
  • 男性乳房发育
  • 心脏骤停
  • 肝功能衰竭
  • 坏死
  • 高泌乳素血症
  • 低血糖
  • 免疫相关性溶血性贫血
  • 肾功能衰竭
  • 运动障碍恶化
  • 视神经炎
  • 胰腺炎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肺栓塞
  • 肺高血压
  • 血小板减少症
  •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心室性心动过速
  • 阴道出血
  • 攻击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应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填充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米黄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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