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贝罗缓释胶囊8毫克(卡维地洛)

卡贝罗缓释胶囊8毫克(卡维地洛)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8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汉美制药(株)
外观
内含白色至浅黄色的速释及缓释颗粒的上下部白色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4424 · 批准 2014.09.26 · 医保编码 6435069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高血压·心绞痛,控制心房颤动的心室率,辅助治疗心力衰竭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品应随餐口服,不得在未遵医嘱的情况下增加剂量或停药。 本品为缓释制剂,不得压碎、碾碎或咀嚼,应将整粒胶囊吞服。 普通制剂每日剂量 → 缓释制剂每日剂量 每日2次,每次3.125 mg → 每日1次,每次8 mg 每日2次,每次6.25 mg → 每日1次,每次16 mg 每日2次,每次12.5 mg → 每日1次,每次32 mg 每日2次,每次25 mg → 每日1次,每次64 mg 每日2次,每次50 mg → 每日1次,每次128 mg 原发性高血压 - 成人:本品16 mg,每日1次,连续2日;之后增加至32mg,每日1次。通常给予32 mg、每日1次,持续2周;若疗效不足,可增加至64mg、每日1次。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64mg。 原发性高血压 - 老年人:本品16 mg、每日1次即可产生充分的治疗效果。用药2周后若疗效不足,可增加剂量;应观察患者状况并谨慎给药。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前2日给予卡维地洛32 mg,每日1次;之后给予64 mg,每日1次。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通常给予64 mg、每日1次,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人除外),给予128 mg,每日1次。 充血性心力衰竭:通常初始治疗时给予卡维地洛8 mg,每日1次,持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16 mg、每日1次,持续2周;之后增加至32 mg、每日1次,持续2周;再增加至64 mg、每日1次。 充血性心力衰竭: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 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有效最低剂量为16 mg,每日1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的患者64 mg,每日1次;体重≥85 kg的患者128 mg,每日1次。 房颤患者的心率控制:本品8mg,每日1次。用药2周后疗效不足时,给予16mg,每日1次。再用药2周后疗效仍不足时,给予32mg,每日1次。

成分

生产厂家
汉美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高血压·心绞痛,控制心房颤动的心室率,辅助治疗心力衰竭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房颤动患者心率控制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多种心血管疾病。此外,在与利尿剂、地高辛制剂、ACE抑制剂及其他扩血管药物联合使用时可提供辅助治疗效果。在心房颤动患者中有助于控制心率。该药可减少心脏负担,稳定血压,并有助于改善症状。因此,广泛用于心血管疾病的管理。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应随餐口服,不得在未遵医嘱的情况下增加剂量或停药。 本品为缓释制剂,不得压碎、碾碎或咀嚼,应将整粒胶囊吞服。 普通制剂每日剂量 → 缓释制剂每日剂量 每日2次,每次3.125 mg → 每日1次,每次8 mg 每日2次,每次6.25 mg → 每日1次,每次16 mg 每日2次,每次12.5 mg → 每日1次,每次32 mg 每日2次,每次25 mg → 每日1次,每次64 mg 每日2次,每次50 mg → 每日1次,每次128 mg 原发性高血压 - 成人:本品16 mg,每日1次,连续2日;之后增加至32mg,每日1次。通常给予32 mg、每日1次,持续2周;若疗效不足,可增加至64mg、每日1次。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64mg。 原发性高血压 - 老年人:本品16 mg、每日1次即可产生充分的治疗效果。用药2周后若疗效不足,可增加剂量;应观察患者状况并谨慎给药。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前2日给予卡维地洛32 mg,每日1次;之后给予64 mg,每日1次。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通常给予64 mg、每日1次,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人除外),给予128 mg,每日1次。 充血性心力衰竭:通常初始治疗时给予卡维地洛8 mg,每日1次,持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16 mg、每日1次,持续2周;之后增加至32 mg、每日1次,持续2周;再增加至64 mg、每日1次。 充血性心力衰竭: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 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有效最低剂量为16 mg,每日1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的患者64 mg,每日1次;体重≥85 kg的患者128 mg,每日1次。 房颤患者的心率控制:本品8mg,每日1次。用药2周后疗效不足时,给予16mg,每日1次。再用药2周后疗效仍不足时,给予32mg,每日1次。

注意事项

该药不应给予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心源性休克、心率过慢、严重心脏传导障碍、肺心病患者、因糖尿病引起的代谢性酸中毒患者、重度心力衰竭患者、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等。 此外,糖尿病患者、有过敏反应病史的患者、低血压或肾功能不良的患者、高龄者在使用该药时应更加谨慎,应遵医嘱仔细观察。 在服用该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头晕、头痛、乏力等症状,心率减缓、心力衰竭加重、血压下降等心脏相关的不良反应可能发生,因此需要定期进行心脏功能检查。 肝功能或肾功能也可能受到影响,因此在服用期间须定期检查肝肾状态,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疗人员。 怀孕中或怀孕可能的女性、哺乳期女性不应服用该药,儿童或青少年因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确认,不建议使用。 该药与多种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人员,并需注意与正在服用的药物的联合使用。 突然停药可能会加重心脏相关症状,因此停药时应遵医嘱逐渐减少剂量,不应擅自停药。 该药对光敏感,可能会变色,因此应避免直射阳光并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并应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过量服用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必须严格遵循剂量,若出现异常症状要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副作用

眩晕,头痛,疲劳,无力,幻觉,混乱,抑郁,睡眠障碍,噩梦,精神病,高度心动过缓,休克,完全房室阻滞,心力衰竭,心脏骤停,血压明显降低,意识丧失,脉搏减少,四肢发凉,水肿,肾功能恶化,肾衰竭,呼吸道阻力增加,恶心,腹泻,腹痛,呕吐,便秘,荨麻疹,瘙痒,类扁平苔癣反应,过敏性皮疹,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心动过缓,低血压,气促,心绞痛伴高血压,肝功能障碍,黄疸,肢体疼痛,泪液减少,感觉障碍,视力障碍,眼刺激,口干,排尿障碍,性功能障碍,过敏反应,中性脂肪增加,血糖升高,消化不良,记忆异常,眩晕,周围神经病,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湿性咳嗽,鼻咽炎,体部白癣,软组织炎,慢性扁桃体炎,憩室炎,指甲真菌症,脓毒症,上呼吸道感染,腹部不适,上腹部疼痛,心悸,胸部不适,胸痛,疲劳,眼充血,韧带扭伤,关节肿胀,瘙痒症,面部潮红,心悸,心力衰竭,心脏震颤,晕厥,血压下降,血液尿酸增加,N-末端脑钠尿肽前激素增加,恶心,胸部不适,感冒,干咳,咳嗽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储存在不透光的暗瓶中。同时,为保持药效,重要的是在1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内含白色至浅黄色的速释及缓释颗粒的上下部白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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