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迪穆罗康片150毫克(氟康唑)

迪穆罗康片1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氟康唑›1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日阳药品有限公司
外观
粉红色长方形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2982 · 批准 2014.07.07 · 医保编码 6417047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预防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口服氟康唑150 mg,单次给药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本品首日给予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给予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所有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予200 mg,无限期使用。 5.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不全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予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或长期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前5-6天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为止。新指甲通常需3-6个月长出,脚趾甲通常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个人和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给予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疗程2-4周。但足癣可根据病情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疗程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1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自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日阳药品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预防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感染、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全身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感染、真菌感染、手足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感染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感染等全身念珠菌感染的治疗。它对艾滋病患者或免疫抑制患者发生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及身体多个部位的隐球菌感染也有效。还可用于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感染复发的维持治疗,推荐用于因化疗、放射治疗、骨髓移植等造成的免疫抑制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对手足癣、足部癣、体癣等皮肤真菌感染的治疗也有帮助。是一种用于治疗和预防各种真菌感染的药物。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口服氟康唑150 mg,单次给药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本品首日给予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给予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所有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予200 mg,无限期使用。 5.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不全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予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或长期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前5-6天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为止。新指甲通常需3-6个月长出,脚趾甲通常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个人和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给予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疗程2-4周。但足癣可根据病情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疗程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1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自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物对某些患者可能不可使用。曾对本药物或其他类似药物有过过敏反应的患者、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正在哺乳的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物。 此外,正在服用某些药物的患者也不应与本药物联合使用,特别是与可能影响心脏的药物一起使用时需要注意。乳糖不耐症或有特定遗传问题的患者也应避免服用本药物。 服用本药物时必须确认过敏历史、肾脏和肝脏功能状态、心脏病情况等,并需特别小心心律失常风险患者,因为本药物可能会影响心脏的电活动。 本药物通常良好耐受,但偶尔可能会出现血液、肝脏、肾脏等多个器官的异常反应,因此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一旦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与多种药物可能会相互作用,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人员,特别是心脏相关药物、抗凝剂、抗抑郁药、免疫抑制剂、止痛药等联合使用时需谨慎。 怀孕或育龄女性在服用本药物期间及服用后的一段时间内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不在孕妇中使用本药物。正在哺乳的女性也应避免使用本药物。 由于婴儿和儿童中尚未充分验证本药物的安全性和效果,仅在必要时谨慎使用。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服用本药物可能会引发眩晕或癫痫发作。 最后,过量服用本药物时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接受适当治疗。本药物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在过量时血液透析可能会有所帮助。

副作用

无颗粒性白血球减少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以防止与空气或湿气接触。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至30℃之间,以确保药物效果的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长方形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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