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斯塔尼鼻喷雾剂50微克(枸橼酸芬太尼)
枸橼酸芬太尼 0.785mg
处方药
大雄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0641 · 批准 2014.02.13 · 医保编码 641605801
缓解对阿片类药物耐受的成年癌症患者的爆发性疼痛
本药物用于18岁以上接受阿片类药物治疗的癌症患者,缓解突发性疼痛,尤其是癌症患者突发的剧烈疼痛。即使在接受癌症引起的持续性疼痛治疗时,也能有效减轻突然加剧的疼痛。
本品每喷含芬太尼50 µg。 本品每日最多可用于4次爆发性疼痛。每次爆发性疼痛发作时,本品给药不得超过2次,两次给药间隔至少10分钟。治疗另一阵爆发性疼痛时,应至少间隔4小时给药。 1. 剂量滴定 使用本品前,应通过阿片类药物治疗控制持续性疼痛,且爆发性疼痛每日发生次数应不超过4次。 初始剂量为单侧鼻孔每次给药50 µg。发生爆发性疼痛时,应逐步滴定剂量(50、100、200 µg),直至达到单次给药即可充分镇痛且不良反应最少的剂量。如未获得充分镇痛效果,可在10分钟后再次给药。每次爆发性疼痛发作时,本品给药不得超过2次。治疗另一阵爆发性疼痛时,应至少间隔4小时给药。为判断剂量调整是否适当,应在多次(通常为1~2天)癌症爆发性疼痛发作期间对患者进行评估。 2. 维持治疗 按照上述步骤确定给药剂量后,患者应维持使用本品的相应剂量。如未获得充分镇痛效果,可在至少10分钟后以相同剂量再次给药。每次爆发性疼痛发作时,本品给药不得超过2次。治疗另一阵爆发性疼痛时,应至少间隔4小时给药。 3. 剂量调整 通常,在连续多次爆发性疼痛发作时,如需使用超过单次剂量,应增加本品的维持剂量。如果爆发性疼痛每日发生超过4次,则需调整用于持续性疼痛的基础阿片类药物剂量。如患者无法耐受本品,或不良反应持续出现,应降低剂量或改用其他镇痛药治疗。 4. 停止治疗 若不再出现爆发性疼痛,应立即停用本品。应继续治疗持续性背景疼痛。如需停止所有阿片类药物,患者应遵医嘱逐渐减量,以避免突然停药的影响。
本药物是一种强效的阿片类镇痛剂,用于缓解癌症患者的突发性疼痛。 该药仅应用于对阿片类药物耐受的患者,对于未长期服用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可能会导致危及生命的呼吸抑制,因此不应使用。 本药物必须在有癌症疼痛治疗经验的医疗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安全地方。 此外,与麻醉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酒精等一同服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呼吸抑制和镇静作用,因此应避免联合使用。 本药物可能与特定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必须告知医疗人员所有正在服用的药物。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物,或在与医疗人员咨询后谨慎决定。 老年人或肝肾功能较弱的患者应调整本药物剂量,且有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也需谨慎使用。 如过量使用本药物可能导致严重的呼吸抑制、意识丧失、心功能下降等,因此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循剂量和给药间隔。 在使用本药物期间,应避免进行驾驶或操作机械等需精神和身体功能的工作。 最后,本药物可能导致成瘾和依赖性,务必严格遵从医疗人员的指示,不要随意停止用药或更改剂量。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湿度敏感,因此必须放入密闭容器中保存。建议保存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的室温。这样可以安全地保持药物的效力。
装在可测量的棕色玻璃瓶中的无色透明鼻用喷雾剂,定量喷雾
10次用量(1.8mL)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枸橼酸芬太尼 0.785mg
处方药
大雄制药(株)
枸橼酸芬太尼 0.0785mg
溶液剂 · 处方药
名门制药有限公司
枸橼酸芬太尼
处方药
大元制药(株)
枸橼酸芬太尼 78.5μg
注射剂 · 处方药
比西世界制药有限公司
枸橼酸芬太尼 0.0785mg
处方药
九州制药有限公司
枸橼酸芬太尼 0.0785mg
注射剂 · 处方药
哈那制药有限公司
枸橼酸芬太尼 78.5μg
注射剂 · 处方药
汉林制药(株)

枸橼酸芬太尼 0.3142mg
处方药
现代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