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梯瓦拉莫三嗪咀嚼片25毫克

梯瓦拉莫三嗪咀嚼片25毫克

处方药咀嚼 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拉莫三嗪›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TEVA-HANDOK PHARMA CO., LTD.
外观
一面刻有93,另一面刻有132的白色椭圆形咀嚼或分散片
包装
30片(10片/PTP X 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201263 · 批准 2012.02.28 · 医保编码 6269002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癫痫(如部分性发作),预防双相Ⅰ型障碍抑郁发作复发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癫痫 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 单药治疗(每日剂量):第1·2周25 mg(每日1次),第3·4周50 mg(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每1∼2周增加最多50∼100 mg,直至达到维持剂量。部分患者曾使用最高达500 mg/日的剂量以获得理想疗效。 辅助治疗(每日剂量):未使用丙戊酸盐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的患者:第1·2周50 mg(每日1次),第3·4周100 mg(分2次给药),维持剂量200∼400 mg(分2次给药)。每1~2周增加最多100 mg,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辅助治疗(每日剂量):无论是否使用其他合并用药,正在使用丙戊酸盐的患者:第1·2周12.5 mg(每2日给予25 mg),第3·4周25 mg(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每1~2周增加最多25~50 mg,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明确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药物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及剂量递增方案。 2. 双相障碍 18岁以上成人 达到维持稳定剂量的剂量递增方案(每日剂量):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例如:丙戊酸盐)的患者:第1·2周12.5 mg(隔日给予25 mg),第3·4周25 mg(每日1次),第5周5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目标稳定剂量(第6周)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每日最大剂量:200 mg)。 未使用丙戊酸盐等抑制剂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的患者:第1·2周50 mg(每日1次),第3·4周100 mg(分2次给药),第5周200 mg(分2次给药),第6周300 mg,必要时可在第7周增加至400 mg。(分2次给药)。 正在使用其他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例如:锂、安非他酮)或单独使用拉莫三嗪的患者:第1·2周25 mg(每日1次),第3·4周5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第5周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目标稳定剂量(第6周)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明确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抗癫痫药物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目标稳定剂量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例如:丙戊酸盐)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隔1日给予25 mg,随后2周每日给予25 mg。为获得最佳反应,目标剂量为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可根据临床反应增加至最高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 未使用丙戊酸盐等抑制剂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日1次给予50 mg,随后2周将100 mg分2次给药。第5周增加至200 mg,分2次给药。第6周增加至300 mg,分2次给药。为获得最佳反应,通常可从第7周开始将400 mg分2次给药。 正在使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葡萄糖醛酸结合的其他药物(例如:锂、安非他酮)或单独使用本品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日1次给予25 mg,随后2周每日给予50 mg(或分2次给药)。第5周增加至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为获得最佳反应,通常目标剂量为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临床试验中单药治疗曾使用至400 mg/日,但拉莫三嗪400 mg/日剂量相较于200 mg/日剂量并无获益。 达到维持稳定剂量后的给药方案: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例如:丙戊酸盐)后,第1周给予稳定剂量的2倍。但剂量增加不得超过100 mg/周。即目标稳定剂量为100 mg/日时,第1周给予200 mg/日。第2周维持第1周剂量(200 mg/日)(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 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后:根据原维持剂量选择剂量。第1周/第2周/第3周及以后:400 mg/300 mg/200 mg;300 mg/225 mg/150 mg;200 mg/150 mg/100 mg。 停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例如:锂、安非他酮)后: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维持剂量(200 mg/日)(分2次给药)。 停用丙戊酸盐后,本品剂量应增加至原目标稳定剂量的2倍,并继续维持该剂量。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后,应在3周内逐渐减少本品剂量。停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后,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剂量。 加用其他药物时的每日剂量调整:加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例如:丙戊酸盐)时,根据拉莫三嗪当前剂量选择剂量:当前稳定剂量为200 mg/日时,第1周100 mg*,第2周维持该剂量(100 mg/日)*;300 mg时,第1周150 mg*,第2周维持该剂量(150 mg/日)*;400 mg时,第1周200 mg*,第2周维持该剂量(200 mg/日)*。 未使用丙戊酸盐的患者加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时,根据当前剂量选择剂量:当前稳定剂量为200 mg/日时,第1周200 mg**,第2周300 mg**,第3周及以后400 mg**;150 mg/日时,第1周150 mg**,第2周225 mg**,第3周及以后300 mg**;100 mg/日时,第1周100 mg**,第2周150 mg**,第3周及以后200 mg**。 加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例如:锂、安非他酮):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维持剂量(200 mg/日)*。*: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分2次给药。 与其他抗癫痫药物一样,应尽可能避免突然停用本品,以免引起反跳性惊厥。除非因安全性问题(例如严重皮疹)而需要立即停药,否则本品剂量应至少在2周内逐渐减少。 重新开始治疗:与既往给药间隔越长,越应考虑逐步增加剂量至维持剂量。通常,本品停用后的时间超过5个半衰期时,应按照适当方案逐步增加剂量至维持剂量。 老年人: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的推荐给药方案也可用于老年人(65岁以上)。应谨慎给药,并从较低剂量开始。 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度(Child-Pugh B级)和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初始剂量、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应分别减少约50%及75%。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应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肾功能损害患者:终末期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初始剂量应根据患者的抗癫痫药物给药方案确定。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降低维持剂量可能仍有效。
儿童服用量
2∼12岁的儿童:每日总剂量:mg/kg(体重)/日。 目前尚无足够的临床资料支持12岁及以下儿童单药治疗时的基本推荐剂量。 2∼12岁的儿童,辅助治疗(每日剂量),未接受丙戊酸盐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的患者:第1·2周 0.6 mg/kg/日(每日分2次给药),第3·4周 1.2 mg/kg/日(每日分2次给药),每1~2周增加最多1.2 mg/kg/日,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5∼15 mg/kg/日(每日分2次给药),最大剂量为400 mg/日。 2∼12岁的儿童,辅助治疗(每日剂量),正在使用丙戊酸盐的患者(无论是否合用其他药物):第1·2周 0.15 mg/kg/日**(每日给药1次),第3·4周 0.3 mg/kg/日(每日给药1次),每1~2周增加最多0.3 mg/kg/日,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1∼5 mg/kg/日(每日给药1次或分2次给药)。最大剂量为200 mg/日。 **如果计算出的每日剂量为1∼2 mg,则最初2周可隔日给予2 mg。如果计算出的每日剂量低于1 mg,则不得使用本药。 2岁以上、未满6岁的患者可能需要使用推荐剂量上限作为维持剂量。 2岁以下儿童:本药用于1个月~未满2岁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尚无用于未满1个月新生儿的资料。因此,不建议用于2岁以下患者;尤其不建议用于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2岁以下患者,因为难以准确设定初始剂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不得将本药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双相情感障碍患者。

成分

进口商
TEVA-HANDOK PHARMA CO., LTD.

功效・作用

治疗癫痫(如部分性发作),预防双相Ⅰ型障碍抑郁发作复发

  • 癫痫,部分发作,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发作,抑郁发作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癫痫患者的部分发作和全身强直-阵挛发作的单独或辅助治疗,特别是用于由于伦诺克斯-加斯托综合征引起的发作的辅助治疗。同时,对于双相I型障碍患者能有效防止抑郁发作的复发。本药用于有效改善神经系统疾病的发作和情绪障碍症状。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癫痫 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 单药治疗(每日剂量):第1·2周25 mg(每日1次),第3·4周50 mg(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每1∼2周增加最多50∼100 mg,直至达到维持剂量。部分患者曾使用最高达500 mg/日的剂量以获得理想疗效。 辅助治疗(每日剂量):未使用丙戊酸盐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的患者:第1·2周50 mg(每日1次),第3·4周100 mg(分2次给药),维持剂量200∼400 mg(分2次给药)。每1~2周增加最多100 mg,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辅助治疗(每日剂量):无论是否使用其他合并用药,正在使用丙戊酸盐的患者:第1·2周12.5 mg(每2日给予25 mg),第3·4周25 mg(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每1~2周增加最多25~50 mg,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明确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药物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及剂量递增方案。 2. 双相障碍 18岁以上成人 达到维持稳定剂量的剂量递增方案(每日剂量):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例如:丙戊酸盐)的患者:第1·2周12.5 mg(隔日给予25 mg),第3·4周25 mg(每日1次),第5周5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目标稳定剂量(第6周)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每日最大剂量:200 mg)。 未使用丙戊酸盐等抑制剂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的患者:第1·2周50 mg(每日1次),第3·4周100 mg(分2次给药),第5周200 mg(分2次给药),第6周300 mg,必要时可在第7周增加至400 mg。(分2次给药)。 正在使用其他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例如:锂、安非他酮)或单独使用拉莫三嗪的患者:第1·2周25 mg(每日1次),第3·4周5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第5周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目标稳定剂量(第6周)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明确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抗癫痫药物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目标稳定剂量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例如:丙戊酸盐)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隔1日给予25 mg,随后2周每日给予25 mg。为获得最佳反应,目标剂量为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可根据临床反应增加至最高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 未使用丙戊酸盐等抑制剂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日1次给予50 mg,随后2周将100 mg分2次给药。第5周增加至200 mg,分2次给药。第6周增加至300 mg,分2次给药。为获得最佳反应,通常可从第7周开始将400 mg分2次给药。 正在使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葡萄糖醛酸结合的其他药物(例如:锂、安非他酮)或单独使用本品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日1次给予25 mg,随后2周每日给予50 mg(或分2次给药)。第5周增加至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为获得最佳反应,通常目标剂量为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临床试验中单药治疗曾使用至400 mg/日,但拉莫三嗪400 mg/日剂量相较于200 mg/日剂量并无获益。 达到维持稳定剂量后的给药方案: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例如:丙戊酸盐)后,第1周给予稳定剂量的2倍。但剂量增加不得超过100 mg/周。即目标稳定剂量为100 mg/日时,第1周给予200 mg/日。第2周维持第1周剂量(200 mg/日)(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 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后:根据原维持剂量选择剂量。第1周/第2周/第3周及以后:400 mg/300 mg/200 mg;300 mg/225 mg/150 mg;200 mg/150 mg/100 mg。 停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例如:锂、安非他酮)后: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维持剂量(200 mg/日)(分2次给药)。 停用丙戊酸盐后,本品剂量应增加至原目标稳定剂量的2倍,并继续维持该剂量。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后,应在3周内逐渐减少本品剂量。停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后,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剂量。 加用其他药物时的每日剂量调整:加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例如:丙戊酸盐)时,根据拉莫三嗪当前剂量选择剂量:当前稳定剂量为200 mg/日时,第1周100 mg*,第2周维持该剂量(100 mg/日)*;300 mg时,第1周150 mg*,第2周维持该剂量(150 mg/日)*;400 mg时,第1周200 mg*,第2周维持该剂量(200 mg/日)*。 未使用丙戊酸盐的患者加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时,根据当前剂量选择剂量:当前稳定剂量为200 mg/日时,第1周200 mg**,第2周300 mg**,第3周及以后400 mg**;150 mg/日时,第1周150 mg**,第2周225 mg**,第3周及以后300 mg**;100 mg/日时,第1周100 mg**,第2周150 mg**,第3周及以后200 mg**。 加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例如:锂、安非他酮):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维持剂量(200 mg/日)*。*: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分2次给药。 与其他抗癫痫药物一样,应尽可能避免突然停用本品,以免引起反跳性惊厥。除非因安全性问题(例如严重皮疹)而需要立即停药,否则本品剂量应至少在2周内逐渐减少。 重新开始治疗:与既往给药间隔越长,越应考虑逐步增加剂量至维持剂量。通常,本品停用后的时间超过5个半衰期时,应按照适当方案逐步增加剂量至维持剂量。 老年人: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的推荐给药方案也可用于老年人(65岁以上)。应谨慎给药,并从较低剂量开始。 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度(Child-Pugh B级)和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初始剂量、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应分别减少约50%及75%。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应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肾功能损害患者:终末期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初始剂量应根据患者的抗癫痫药物给药方案确定。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降低维持剂量可能仍有效。

儿童服用量

2∼12岁的儿童:每日总剂量:mg/kg(体重)/日。 目前尚无足够的临床资料支持12岁及以下儿童单药治疗时的基本推荐剂量。 2∼12岁的儿童,辅助治疗(每日剂量),未接受丙戊酸盐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的患者:第1·2周 0.6 mg/kg/日(每日分2次给药),第3·4周 1.2 mg/kg/日(每日分2次给药),每1~2周增加最多1.2 mg/kg/日,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5∼15 mg/kg/日(每日分2次给药),最大剂量为400 mg/日。 2∼12岁的儿童,辅助治疗(每日剂量),正在使用丙戊酸盐的患者(无论是否合用其他药物):第1·2周 0.15 mg/kg/日**(每日给药1次),第3·4周 0.3 mg/kg/日(每日给药1次),每1~2周增加最多0.3 mg/kg/日,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1∼5 mg/kg/日(每日给药1次或分2次给药)。最大剂量为200 mg/日。 **如果计算出的每日剂量为1∼2 mg,则最初2周可隔日给予2 mg。如果计算出的每日剂量低于1 mg,则不得使用本药。 2岁以上、未满6岁的患者可能需要使用推荐剂量上限作为维持剂量。 2岁以下儿童:本药用于1个月~未满2岁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尚无用于未满1个月新生儿的资料。因此,不建议用于2岁以下患者;尤其不建议用于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2岁以下患者,因为难以准确设定初始剂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不得将本药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双相情感障碍患者。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引起严重的皮疹,尤其在儿童中风险更高,如出现皮疹应立即停止使用。 服用期间可能出现发热、淋巴结肿大、面部肿胀等全身症状,如存在这些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可能出现无菌性脑膜炎的罕见脑膜炎症状,如出现头痛、发热、颈部僵硬等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患者及监护人如有情绪变化或自杀想法应迅速告知医疗人员。 服用激素类避孕药的女性,应注意本药可能降低避孕效果,建议使用其他避孕方法。 肾脏或肝功能不良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谨慎,对于妊娠中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必须咨询医生。 突然停药可能加重抽搐,应根据医生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嗜睡、头晕等副作用,因此需谨慎。 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严重症状,因此必须遵循用量规定,储存时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阴凉处。

副作用

皮疹,皮肤有害反应,皮肤黏膜炎症候群(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烈火症候群),发热,淋巴结病,面部肿胀,血液异常,肝功能异常,无菌性脑膜炎,光敏反应,血细胞吞噬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癫痫后综合征,横纹肌溶解,多脏器功能衰竭,播散性血管内凝血,自杀倾向,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攻击性,过敏性,抽动症,幻觉,混乱,噩梦,头痛,嗜睡,失眠,头晕,运动协调障碍,眼震,焦虑,不稳定,运动障碍,帕金森病加重,锥体外效应,舞蹈病缓慢扭曲运动,发作频率增加,复视,视力模糊,结膜炎,恶心,呕吐,腹泻,肝功能指标上升,肝功能障碍,肝衰竭,狼疮样反应,疲劳,脱发,腹痛,消化不良,便秘,腹胀,体重增加,水肿,关节痛,肌肉痛,记忆丧失,情绪不安,运动障碍,感觉异常,尿频,出汗,多形性红斑,脱屑性皮炎,DRESS综合征,胃肠道疾病,血液学异常,血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不良性贫血,无粒细胞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 此外,储存温度应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内,最好放在干燥无湿气的地方。

外观·包装

外观

一面刻有93,另一面刻有132的白色椭圆形咀嚼或分散片

包装单位

30片(10片/PTP X 3)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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