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奥克西汀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奥克西汀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11.2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乔亚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填充有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下绿色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 5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12304 · 批准 2011.12.29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心境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及神经性贪食症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以盐酸氟西汀计,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0mg,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数周后未见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每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抗抑郁作用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目前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治疗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剂量为20mg。 治疗6个月后,应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换药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日。相反,若为治疗精神疾病而开始使用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制剂至少5周后再开始。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需要治疗更紧急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自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起至5周,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乔亚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心境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及神经性贪食症

  • 抑郁症,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活动性激动或迟缓,日常生活中兴趣缺乏,性欲减退,疲劳感增加,内疚或无用感,思维迟缓,注意力下降,自杀尝试,自杀念头,暴食,泻药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胀,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可帮助改善抑郁症患者的症状,通常在5至6周内见效。抑郁症可伴有持续的抑郁情绪、食欲、睡眠、精神运动及兴趣减退等多种症状,而本药对缓解这些症状非常有效。此外,本药还可以减少神经性贪食症中的暴食和排便问题,并显著减少强迫反应性疾病的强迫症状。还可用于缓解因月经前不快障碍引起的情绪不稳定和身体不适。对于所有疾病,长期使用时定期评估个别患者的状态是非常重要的。总而言之,本药用于改善抑郁症、神经性贪食症、强迫反应性疾病及月经前不快障碍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以盐酸氟西汀计,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0mg,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数周后未见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每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抗抑郁作用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目前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治疗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剂量为20mg。 治疗6个月后,应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换药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日。相反,若为治疗精神疾病而开始使用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制剂至少5周后再开始。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需要治疗更紧急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自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起至5周,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及其他精神疾病的抗抑郁药。 本药可能会增加18至24岁年轻人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在对该年龄段患者进行治疗时,医生需谨慎判断。 本药不应用于过敏或严重肾脏功能障碍的患者,及正在服用某些药物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 对曾有癫痫病史或自杀风险高的患者,以及有躁狂症状、心脏病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特别小心。 此外,对于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糖尿病患者以及有眼压升高风险的患者也需谨慎使用本药。 本药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常见副作用,罕见情况下会出现过敏反应或严重皮肤反应、出血等。 在治疗初期或更改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自杀冲动、攻击性、焦虑等行为变化,患者及其监护人应密切观察这些变化。 孕期使用本药可能对胎儿有风险,仅在必要时使用,哺乳期使用时也应谨慎考虑,因为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产生相互作用,若正在服用或计划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咨询医生。 服用期间最好避免饮酒,突然停药可能会引发戒断症状,应根据医生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不推荐对儿童或青少年使用本药,因为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癫痫、心脏不适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最好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最后,在服用本药期间,进行驾驶或操作机器等需要注意的活动时应谨慎。

副作用

头痛, 恶心, 失眠, 疲劳, 腹泻, 过敏反应, 血清病,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 食欲减退, 低钠血症, 焦虑, 神经过敏, 坐立不安, 紧张, 性欲减退, 睡眠障碍, 异常梦境, 离人症, 情绪高涨, 愉快心情, 思维异常, 性欲异常, 磨牙, 激动症, 狂躁症, 幻觉, 不安, 惊恐发作, 自杀冲动与行为, 混乱, 注意力障碍, 头晕, 味觉异常, 嗜睡, 乏力, 颤抖, 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 运动异常, 运动失调, 平衡障碍, 间歇性肌痉挛, 抽搐, 坐立不安, 舌咽综合征, serotoninsyndrome, 记忆障碍, 视力模糊, 瞳孔扩张, 心悸, 心室性心律失常, QT延长, 潮红, 低血压, 血管炎, 血管扩张, 打哈欠, 呼吸困难, 咽喉炎, 与肺部相关的事件, 鼻血, 呕吐, 消化不良, 口干, 吞咽困难, 食管疼痛, 胃肠道出血, 特异性肝炎, 皮疹, 荨麻疹, 瘙痒, 出汗, 脱发, 碰撞伤增加倾向, 盗汗, 血管水肿, 斑点出血, 光敏反应, 紫癜, 多形性红斑, 关节痛, 肌肉抽搐, 肌肉疼痛, 频尿, 排尿痛, 尿潴留, 排尿障碍, 妇科出血, 勃起功能障碍, 射精障碍, 性功能障碍, 乳汁分泌症, 高泌乳素血症, 持续勃起症, 不安心情, 冷感, 倦怠感, 异常情绪, 寒冷感, 热感, 粘膜出血, 体重减轻, 异常肝功能指标, 骨折, 戒断症状(头晕, 感觉障碍, 睡眠障碍, 无力, 不安, 焦虑, 恶心, 呕吐, 颤抖, 头痛), 类过敏反应, 渐进性全身反应, 与自杀相关的行为, 敌意, 生长迟缓, 死亡, 再生障碍性贫血, 心房颤动, 白内障, 脑血管意外, 胆汁淤积性黄疸, 运动障碍症, 嗜酸细胞性肺炎, 上皮坏死, 结节性红斑, 脱屑性皮炎, 女性乳房, 心脏骤停, 肝功能衰竭, 高泌乳素血症, 低血糖症, 免疫相关溶血性贫血, 肾衰竭, 运动障碍恶化, 视神经炎, 胰腺炎, 全血细胞减少症, 肺栓塞, 肺动脉高压, 血小板减少症,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心室性心动过速, 阴道出血, 攻击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建议在1至30摄氏度的室温下保存。 这样保存有助于保持药物的效力。

外观·包装

外观

填充有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下绿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50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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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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