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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25.54mg
片剂 · 处方药
东和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4798 · 批准 2011.07.29 · 医保编码 642705770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和强迫障碍
本药物用于治疗多种心理健康问题,包括主要抑郁症、可能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惧症的惊恐症、社交焦虑症(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症以及强迫症等。
尚未确立超过20mg/日剂量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通常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剂量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继续药物治疗至少6个月。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加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剂量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本品用于治疗惊恐障碍时,超过10周的长期给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通常剂量为10mg,每日1次。症状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加至最大剂量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的长期治疗研究为期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结合个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给药1周后,可增加至最大剂量20mg/日。 对12周开放给药治疗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每日给予20mg的长期给药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通常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剂量20mg/日。 对16周开放给药治疗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每日给予10mg或20mg的长期给药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控制,应给予足够疗程;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 (CLCR < 30㎖/min) 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为治疗精神疾病而转换使用MAO抑制剂的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时,停用本制剂后应至少间隔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从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时起,或从末次给药后24小时起(以较早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2周。 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了解在此类用法下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本药为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的抗抑郁药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特别是18岁至24岁之间的年轻患者需要更加谨慎观察。 本药不可与某些药物联合使用,特别是与MAO抑制剂或氟哌噻吨等药物合用可能会导致严重副作用。 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者需谨慎使用本药,因为可能会增加眼内压。 在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失眠、焦虑、眩晕、恶心、头痛等副作用,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轻。 本药可能会影响心跳,所以有QT间期延长的患者或心脏病患者在用药前需与医生咨询。 在治疗期间可能会导致血糖控制困难,因此糖尿病患者需定期检查血糖状态。 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眩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在服用本药前务必咨询医生,特别是在怀孕晚期可能会对新生儿产生影响,因此需特别注意。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推荐使用。 老年患者应从较低剂量开始并谨慎服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格外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胃肠道的副作用,应立即就医。 本药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由于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保管时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能够有效维持药物的疗效。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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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制药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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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隆德贝克(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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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仁恩(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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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品(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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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制药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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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钟根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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