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瑞弗兰片25毫克(艾曲泊帕乙醇胺)

瑞弗兰片25毫克(艾曲泊帕乙醇胺)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艾曲泊帕乙醇胺›31.9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Novartis Korea Ltd.
外观
白色双面凸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28片(7片/PTP包装×4)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002060 · 批准 2010.03.12 · 医保编码 6536027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慢性免疫性及丙型肝炎相关血小板减少症、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初始剂量 本品25mg,每日1次。 剂量调整 每日剂量不得超过50mg。 使用本品至少2周后,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每日剂量增加25mg,最高至50mg/日。 ※对于曾减量至25mg隔日给药的患者,可考虑增加至25mg/日给药。 血小板计数≥200×109/L~≤400×109/L:每日剂量减少25mg。2周后重新评估,并根据结果调整剂量。 ※对于接受25mg/日给药的患者,可考虑减量至25mg隔日给药。 血小板计数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将血小板计数监测频率增加至每周2次。血小板计数降至150×109/L以下时,重新开始给药;可考虑以25mg或25mg隔日给药重新开始治疗。 以本品最低剂量治疗2周后,血小板计数仍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 24小时内给药剂量不得超过本品的单次剂量。 本品增量或减量的标准剂量调整方法是每日1次,每次增减25mg。但部分患者可能需要在不同日期采用不同剂量组合,或降低给药频率。剂量调整后,至少每周监测1次血小板计数,持续2~3周。在考虑进一步增加剂量之前,应至少等待2周,以观察剂量调整对患者血小板反应的影响。肝硬化患者(即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等待3周后再增加剂量。 以本品每日最大剂量50mg治疗4周后,如果血小板计数未升高至足以预防临床显著出血的水平,应停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A、B、C级)的初始剂量为25mg隔日给药。对于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A、B、C级),建议在初始剂量给药或之后增加剂量后,等待3周再增加至下一剂量。 2. 慢性丙型肝炎相关血小板减少症 初始剂量 本品25mg,每日1次。 剂量调整 为达到启动抗病毒治疗所需的目标血小板计数,每2周调整剂量25mg。 每日剂量不得超过75mg。 使用本品至少2周后,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每日剂量增加25mg,最高至75mg/日。 血小板计数≥200×109/L~≤400×109/L:每日剂量减少25mg。2周后重新评估,并根据结果调整剂量。对于每日1次接受25mg治疗的患者,可考虑减量至25mg隔日给药。 血小板计数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将血小板计数监测频率增加至每周2次。血小板计数降至150×109/L以下时,每日剂量减少25mg后重新开始给药。对于每日1次接受25mg治疗的患者,以25mg隔日给药重新开始治疗。 以本品最低剂量治疗2周后,血小板计数仍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 停止抗病毒治疗时,应停用本品。 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与免疫抑制治疗联用,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一线治疗] 初始剂量 成人及12-17岁青少年:本品75 mg,每日1次,持续6个月。 [用于免疫抑制治疗应答不足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 初始剂量 本品25mg,每日1次。 剂量调整 血液学反应通常需要将剂量滴定至100mg,且可能需要从开始服药起最多16周。 为达到并维持所需的血小板计数(≥50×109/L),每2周调整剂量25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0mg。 使用本品至少2周后,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每日剂量增加25mg,最高至100mg/日。 血小板计数≥200×109/L~≤400×109/L:每日剂量减少25mg。2周后重新评估,并根据结果调整剂量。 血小板计数超过400×109/L:暂停使用本品1周。血小板计数降至150×109/L以下时,重新开始给药;可考虑以减少25mg后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以本品最低剂量治疗2周后,血小板计数仍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 对于血小板计数超过50×109/L、未接受红细胞输血且血红蛋白水平超过10 g/d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超过1×109/L并持续8周以上的患者,应将本品剂量调整为减量至原剂量的50%。若减量后血小板计数仍稳定维持8周,应停用本品并监测血细胞计数。 如果血小板计数降至30×109/L以下,或血红蛋白水平降至9g/dL以下,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降至0.5×109/L以下,可恢复使用本品此前的剂量。
儿童服用量
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与免疫抑制治疗联用,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一线治疗] 12-17岁青少年:本品75 mg,每日1次,连续6个月。 6-11岁儿童:本品37.5 mg,每日1次,连续6个月。为每日1次给予本品37.5 mg,可将本品25 mg和本品50 mg隔日交替给药。 2-5岁儿童:本品按1.25mg/kg剂量,每日1次,连续6个月。 血小板计数>200×109/L且≤400×109/L时:未满12岁的儿童将剂量减至25mg隔日给药。 血小板计数>400×109/L时:当血小板计数降至<200×109/L时,重新开始给药,并考虑以减量25mg后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对于未满12岁的儿童,考虑以25mg隔日给药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 目前尚无儿童患者因肝功能异常而调整剂量的资料。应根据临床判断,考虑按照成人剂量调整比例进行剂量调整。

成分

进口商
Novartis Korea Ltd.

功效・作用

治疗慢性免疫性及丙型肝炎相关血小板减少症、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

  • 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慢性C型肝炎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特定血液疾病和慢性肝炎患者。首先,帮助管理不对皮质类固醇或免疫球蛋白治疗反应的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出血风险增加状态。此外,当慢性C型肝炎患者在开始或维持干扰素基础疗法时面临困难时,通过调节血小板减少,以促进治疗的进展。最后,作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初次治疗,或针对对免疫抑制疗法反应不足的患者使用。本药的目的不是使血小板水平正常,而是重点调整出血风险高的状态。因此,本药在治疗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慢性C型肝炎相关的血小板减少、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方面是非常有用的。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初始剂量 本品25mg,每日1次。 剂量调整 每日剂量不得超过50mg。 使用本品至少2周后,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每日剂量增加25mg,最高至50mg/日。 ※对于曾减量至25mg隔日给药的患者,可考虑增加至25mg/日给药。 血小板计数≥200×109/L~≤400×109/L:每日剂量减少25mg。2周后重新评估,并根据结果调整剂量。 ※对于接受25mg/日给药的患者,可考虑减量至25mg隔日给药。 血小板计数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将血小板计数监测频率增加至每周2次。血小板计数降至150×109/L以下时,重新开始给药;可考虑以25mg或25mg隔日给药重新开始治疗。 以本品最低剂量治疗2周后,血小板计数仍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 24小时内给药剂量不得超过本品的单次剂量。 本品增量或减量的标准剂量调整方法是每日1次,每次增减25mg。但部分患者可能需要在不同日期采用不同剂量组合,或降低给药频率。剂量调整后,至少每周监测1次血小板计数,持续2~3周。在考虑进一步增加剂量之前,应至少等待2周,以观察剂量调整对患者血小板反应的影响。肝硬化患者(即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等待3周后再增加剂量。 以本品每日最大剂量50mg治疗4周后,如果血小板计数未升高至足以预防临床显著出血的水平,应停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A、B、C级)的初始剂量为25mg隔日给药。对于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A、B、C级),建议在初始剂量给药或之后增加剂量后,等待3周再增加至下一剂量。 2. 慢性丙型肝炎相关血小板减少症 初始剂量 本品25mg,每日1次。 剂量调整 为达到启动抗病毒治疗所需的目标血小板计数,每2周调整剂量25mg。 每日剂量不得超过75mg。 使用本品至少2周后,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每日剂量增加25mg,最高至75mg/日。 血小板计数≥200×109/L~≤400×109/L:每日剂量减少25mg。2周后重新评估,并根据结果调整剂量。对于每日1次接受25mg治疗的患者,可考虑减量至25mg隔日给药。 血小板计数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将血小板计数监测频率增加至每周2次。血小板计数降至150×109/L以下时,每日剂量减少25mg后重新开始给药。对于每日1次接受25mg治疗的患者,以25mg隔日给药重新开始治疗。 以本品最低剂量治疗2周后,血小板计数仍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 停止抗病毒治疗时,应停用本品。 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与免疫抑制治疗联用,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一线治疗] 初始剂量 成人及12-17岁青少年:本品75 mg,每日1次,持续6个月。 [用于免疫抑制治疗应答不足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 初始剂量 本品25mg,每日1次。 剂量调整 血液学反应通常需要将剂量滴定至100mg,且可能需要从开始服药起最多16周。 为达到并维持所需的血小板计数(≥50×109/L),每2周调整剂量25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0mg。 使用本品至少2周后,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每日剂量增加25mg,最高至100mg/日。 血小板计数≥200×109/L~≤400×109/L:每日剂量减少25mg。2周后重新评估,并根据结果调整剂量。 血小板计数超过400×109/L:暂停使用本品1周。血小板计数降至150×109/L以下时,重新开始给药;可考虑以减少25mg后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以本品最低剂量治疗2周后,血小板计数仍超过400×109/L:停用本品。 对于血小板计数超过50×109/L、未接受红细胞输血且血红蛋白水平超过10 g/d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超过1×109/L并持续8周以上的患者,应将本品剂量调整为减量至原剂量的50%。若减量后血小板计数仍稳定维持8周,应停用本品并监测血细胞计数。 如果血小板计数降至30×109/L以下,或血红蛋白水平降至9g/dL以下,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降至0.5×109/L以下,可恢复使用本品此前的剂量。

儿童服用量

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与免疫抑制治疗联用,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一线治疗] 12-17岁青少年:本品75 mg,每日1次,连续6个月。 6-11岁儿童:本品37.5 mg,每日1次,连续6个月。为每日1次给予本品37.5 mg,可将本品25 mg和本品50 mg隔日交替给药。 2-5岁儿童:本品按1.25mg/kg剂量,每日1次,连续6个月。 血小板计数>200×109/L且≤400×109/L时:未满12岁的儿童将剂量减至25mg隔日给药。 血小板计数>400×109/L时:当血小板计数降至<200×109/L时,重新开始给药,并考虑以减量25mg后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对于未满12岁的儿童,考虑以25mg隔日给药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 目前尚无儿童患者因肝功能异常而调整剂量的资料。应根据临床判断,考虑按照成人剂量调整比例进行剂量调整。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对肝脏造成负担,因此在用药前务必进行肝功能检查,且在治疗过程中也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特别是东亚人群中,肝功能异常可能更为常见,因此需更加小心。当肝功能指标大于一定标准或出现肝损伤症状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在慢性C型肝炎患者中,若存在肝硬化,合用本药和其他抗病毒药物可能会增加肝功能恶化的风险,因此需要密切观察。骨髓内可能出现纤维组织增生,如发现血细胞异常则需考虑进行骨髓检查。血小板水平如果过度上升,则风险增加,故应定期检查血小板数量,必要时调整剂量。在慢性肝病患者中应谨慎使用本药,而血栓风险高的患者则需特别关注。本药可能增加某些血液癌症患者的死亡风险及加重急性白血病的风险,因此该类患者应谨慎选择或避免使用。本药可能影响血液检查结果,故在解读结果时需谨慎。妊娠期间可能影响胎儿,因此具备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在用药期间及用药后的一段时间内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女性需谨慎决定是否哺乳因为本药可能会通过母乳传递。未满2岁的儿童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使用时需谨慎。老年患者可使用本药,无需特殊剂量调整,但需根据个别患者的状况进行注意。肝或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并进行密切监测。过量使用本药可能导致血小板数量过度增加,从而加大血栓风险,因此若过量使用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使用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应告知医生或药剂师所用的其他药物,特别是合用抗酸剂、矿物补充剂、特定抗生素及抗病毒药物时需谨慎。

副作用

  • 胆道检查异常
  • 重度肝毒性
  • 肝损伤
  • 胆道性障碍
  • 胆红素升高
  • 肝功能异常
  • 肝损伤临床症状
  • 肝衰竭证据
  • 肝衰竭
  • 腹水
再查看 60 项症状
  • 脑病
  • 血栓性微血管病
  • 血栓栓塞事件
  • 肺栓塞
  • 深静脉血栓形成
  • 暂时性缺血发作
  • 心肌梗死
  • 缺血性中风
  • PRIND疑似症状
  • 血栓栓塞
  • 死亡
  • 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 血清变色
  • 总胆红素检测干扰
  • 肌酐检测干扰
  • 咽炎
  • 白内障
  • 血栓栓塞事件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口干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高胆红素血症
  • 药物引起的肝损伤
  • 皮疹
  • 脱发
  • 背部疼痛
  • 肌肉疼痛
  • 骨骼肌疼痛
  • 贫血
  • 食欲减退
  • 头痛
  • 咳嗽
  • 瘙痒
  • 发热
  • 疲劳
  • 类流感疾病
  • 无力
  • 寒战
  • 水肿
  • 腹痛
  • 皮肤过色沉着
  • 血清胆红素升高
  • 四肢疼痛
  • 关节疼痛
  • 肌肉痉挛
  • 紫癜
  • 荨麻疹
  • 齿龈出血
  • 口出血
  • 感染和寄生虫感染
  • 带状疱疹
  • 中性粒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症
  • 视野模糊
  • AST升高
  • 肝功能异常
  • 缓脉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必须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并安全使用。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双面凸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28片(7片/PTP包装×4)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