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迪拉特伦SR胶囊64毫克(卡维地洛)

迪拉特伦SR胶囊64毫克(卡维地洛)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颗粒›351.2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宗根堂
外观
白色至淡黄色的速释及控释颗粒的上下白色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001744 · 批准 2010.02.26 · 医保编码 6433059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药应随餐口服,不得在未经医生指示的情况下增加剂量或停止用药。 本药为缓释制剂,不得掰开、碾碎或咀嚼,应整粒吞服。 供参考,与卡维地洛普通制剂相当的本药(缓释制剂)每日剂量如下。 普通制剂每日剂量 — 缓释制剂每日剂量 每日2次,每次3.125 mg — 每日1次,每次8 mg 每日2次,每次6.25 mg — 每日1次,每次16 mg 每日2次,每次12.5 mg — 每日1次,每次32 mg 每日2次,每次25 mg — 每日1次,每次64 mg 每日2次,每次50 mg — 每日1次,每次128 mg 原发性高血压成人:本药每日1次,每次16 mg,连续服用2日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32mg。通常每日1次,每次32 mg,连续服用2周;若疗效不足,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4mg。本药每日最大服用量为64mg。 原发性高血压老年患者:本药每日1次,每次16 mg即可产生足够的治疗效果。服用2周后若效果不足,可增加剂量;应观察患者情况并谨慎给药。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最初两日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每次32 mg;此后每日1次,每次64 mg。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通常每日1次,每次64 mg,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每日1次,每次128 mg。 充血性心力衰竭:通常初始治疗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每次8 mg,连续服用2周。若患者能够耐受该治疗,则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6 mg,服用2周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32 mg,服用2周,再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4 mg。 充血性心力衰竭: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 充血性心力衰竭:本药的有效最小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6 mg;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日1次,每次64 mg,体重85 kg以上患者每日1次,每次128 mg。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宗根堂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和充血性心力衰竭。此药可与利尿剂、洋地黄制剂、ACE抑制剂及其他血管扩张剂联合辅助使用,有助于调节血压和改善心功能。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使用,以帮助改善心血管疾病的症状。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药应随餐口服,不得在未经医生指示的情况下增加剂量或停止用药。 本药为缓释制剂,不得掰开、碾碎或咀嚼,应整粒吞服。 供参考,与卡维地洛普通制剂相当的本药(缓释制剂)每日剂量如下。 普通制剂每日剂量 — 缓释制剂每日剂量 每日2次,每次3.125 mg — 每日1次,每次8 mg 每日2次,每次6.25 mg — 每日1次,每次16 mg 每日2次,每次12.5 mg — 每日1次,每次32 mg 每日2次,每次25 mg — 每日1次,每次64 mg 每日2次,每次50 mg — 每日1次,每次128 mg 原发性高血压成人:本药每日1次,每次16 mg,连续服用2日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32mg。通常每日1次,每次32 mg,连续服用2周;若疗效不足,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4mg。本药每日最大服用量为64mg。 原发性高血压老年患者:本药每日1次,每次16 mg即可产生足够的治疗效果。服用2周后若效果不足,可增加剂量;应观察患者情况并谨慎给药。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最初两日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每次32 mg;此后每日1次,每次64 mg。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通常每日1次,每次64 mg,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每日1次,每次128 mg。 充血性心力衰竭:通常初始治疗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每次8 mg,连续服用2周。若患者能够耐受该治疗,则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6 mg,服用2周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32 mg,服用2周,再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4 mg。 充血性心力衰竭: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 充血性心力衰竭:本药的有效最小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6 mg;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日1次,每次64 mg,体重85 kg以上患者每日1次,每次128 mg。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某些疾病或状况的患者。 例如,曾对本药过敏的患者或心功能极为虚弱的患者不得使用。 此外,患有哮喘或慢性肺病的患者、重度低血压患者、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也应避免使用。 在使用本药时,糖尿病患者或肾功能较弱的患者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应与医生咨询。 在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头晕、疲劳、心率减慢等各种副作用,因此应仔细观察症状。 定期检查心功能和血压、心电图等是非常重要的。 突然停止使用本药可能会加重心脏相关症状,因此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较多,合用时需要谨慎,特别是与影响血压的药物联合使用时需更加小心。 建议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不要服用本药,儿童或老年人也应谨慎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严重的心脏问题或呼吸困难,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并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对光敏感,应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副作用

头晕、头痛、疲劳、无力、幻觉、意识混乱、抑郁、睡眠障碍、恶梦、精神病、高度心动过缓、休克、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心力衰竭、心脏骤停、血压明显降低、意识丧失、脉搏减少、四肢冰冷、水肿、心力衰竭加重、肾功能恶化、肾衰竭、呼吸道阻力增加、恶心、腹泻、腹痛、呕吐、便秘、荨麻疹、瘙痒、扁平苔藓类似反应、过敏性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糖尿病发病及恶化、低血糖、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心动过缓、低血压、呼吸困难、心绞痛伴高血压、肝功能障碍、黄疸、肢体疼痛、泪液减少、感觉障碍、视觉障碍、眼刺激、口干、排尿障碍、性功能障碍、过敏反应、面瘫、子宫肌瘤、蛛网膜下腔出血、肋骨骨折、腿骨折、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血糖增加、低钾血症、消化不良、记忆异常、胸部不适、腿部水肿、胸痛、背痛、踝部水肿、发热、疼痛、四肢水肿、感冒、干咳、咳嗽、反流性食道炎、急性胃炎、胃炎、胃肠炎、与食物有关的剑突疼痛、偏头痛、血压波动、血压控制不良、刺痛、脂肪瘤、不稳定型心绞痛、肾盂肾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能够有效阻断光和空气的容器内,建议在室温1度至30度之间保存。 如此保存可使药物的效果持久。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至淡黄色的速释及控释颗粒的上下白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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