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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三一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0906974 · 申报 2009.09.18 · 医保编码 643904030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及强迫症
该药物用于治疗重性抑郁症、惊恐障碍(有或没有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以及强迫症。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抗抑郁药通常需要2-4周才能起效。即使症状消失,为确保疗效,也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1周后增至每日10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 约3个月后可达到最大疗效。本品用于治疗惊恐障碍时,超过10周长期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进行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每日20mg的长期给药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每日10mg或20mg的长期给药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不全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前2周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换药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因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可替代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悉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表现。
本药可能增加年轻患者中有重性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疾患患者的自杀冲动和行为风险,因此医生需谨慎评估治疗的必要性和风险。 本药与某些药物并用可能存在风险,特别是正在使用MAO抑制剂或美托洛尔的患者需避免使用。 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需注意本药的散瞳作用可能引起眼压升高。 在初始用药的1-2周内,可能出现焦虑、失眠、头晕等不良反应,但大多数情况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减轻。 该药可能引起血液、精神、神经、胃肠、皮肤、心脏等多种不良反应,因此出现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尤其在出现自杀想法或行为、攻击性、幻觉等精神变化时应仔细观察,家属或监护人也应一同观察。 服药期间突然停药可能引起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咨询医生后逐渐减少剂量。 心脏病患者或QT间期延长患者服用本药时心律不齐风险需定期进行心电图检查。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在与医生商议后方可服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造成影响。 该药不宜与酒精并用,且与其他选择性五羟色胺药物联合时需注意五羟色胺综合症的风险。 老年患者应从较低剂量开始,肝功能受损的患者也需要调整剂量。 不建议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药,因为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操作车辆或机械时需保持警觉,服药后如出现异常症状应限制活动。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胃肠、心脏等多种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
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反应,不适当的抗利尿激素分泌,高泌乳素血症,食欲减退,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少,低钠血症,饮食不振,焦虑,坐立不安,异常梦,性欲减退,性高潮障碍,磨牙,烦躁,神经敏感,恐慌发作,意识混乱,攻击,异我感,幻觉,躁狂症,自杀念头,自杀行为,失眠,嗜睡,头晕,知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昏厥,血清素综合征,运动障碍,运动失调,痉挛,精神运动性焦虑,坐不安定,散瞳,视觉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延长,多形性心室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直立性低血压,鼻窦炎,打哈欠,鼻出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消化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查异常,出汗增加,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斑点出血,血管性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横纹肌溶解,尿潴留,射精障碍,阳痿,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乳汁漏出,产后出血,持续勃起症,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症,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心悸,高血压,麻痹,锥体外系障碍,偏头痛,胸痛,尿频,震颤,口干,烧心,镇静,焦虑,幻视,逆行性焦虑,癫痫发作,躁狂症,戒断症状,头晕,睡眠障碍,焦虑,颤抖,混乱,出汗,腹泻,情绪不安,过敏性,视觉障碍,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性功能障碍,持续性性功能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药物应在室温下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如此储存可保持药物的效能和安全性。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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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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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钟根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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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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