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帕罗克斯CR片25毫克(盐酸帕罗西汀水合物)

帕罗克斯CR片25毫克(盐酸帕罗西汀水合物)

处方药片剂
成分・含量
盐酸帕罗西汀水合物›28.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明仁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粉红色的圆形肠溶性薄膜包衣片
包装
100片/盒[10片/PTP×10], 30片/瓶, 2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05986 · 批准 2008.05.28 · 医保编码 6519033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抑郁症、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和经前烦躁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每日1次,主要在上午服用。 服用本品时不可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1. 重度抑郁症 1) 起始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25 mg(以帕罗西汀计)。在旨在证明本品治疗重度抑郁症疗效的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接受了25~62.5 mg。与其他重度抑郁症治疗药物一样,充分疗效可能延迟出现。对于未对25 mg产生反应的部分患者,可每次增加12.5 mg,最高可给予每日62.5 mg。调整剂量时应至少间隔1周。 2) 维持治疗: 重度抑郁症急性发作需要持续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用于缓解症状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病情稳定所需的剂量相同,尚不明确。对帕罗西汀普通片剂疗效的系统评价显示,平均剂量为30 mg(根据相对生物利用度,相当于本品37.5 mg),持续给药1年可维持疗效。 2. 恐慌障碍 1) 起始剂量: 起始剂量为每日12.5 mg(以帕罗西汀计),之后每周增加12.5 mg。在旨在证明本品疗效的临床试验中,患者接受了每日12.5~75 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75 mg。 2) 维持治疗: 在一项为期3个月、旨在预防复发的临床试验中,已证明帕罗西汀普通片剂的疗效可长期维持。在该临床试验中,服用帕罗西汀普通片剂的恐慌障碍患者复发率低于服用安慰剂的患者。恐慌障碍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有疗效的患者,建议持续治疗。本品剂量应调整至患者的最低有效剂量,并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怖症 1) 起始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2.5 mg(以帕罗西汀计)。在旨在证明本品治疗社交焦虑障碍疗效的临床试验中,患者接受了每日12.5~37.5 mg。如需增加剂量,应至少间隔7天,每次增加12.5 mg,最大剂量为每日37.5 mg。 2) 维持治疗: 目前没有关于本品应服用多长时间的可靠依据。在社交焦虑障碍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的疗效未在超过12周的时间内进行评估;但社交焦虑障碍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有疗效的患者,建议持续治疗。剂量应调整至患者的最低有效剂量,并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4. 经前烦躁障碍 1) 起始剂量: 根据医生评估,本品可在整个经期周期内服用,也可仅在经期周期的黄体期内限时服用。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2.5 mg(以帕罗西汀计)。临床试验显示,每日12.5 mg和25 mg均有效。调整剂量时应至少间隔1周。 2) 维持治疗: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疗效未针对超过3个经期周期的时段进行系统评价。然而,通常报告称,随着年龄增长,症状会加重,直至进入绝经期后症状消失。因此,对于有疗效的患者,建议持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老年患者及重度肾/肝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及重度肾/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2.5 mg(以帕罗西汀计)。必要时可增加剂量,但每日不得超过50 mg。 ○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二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14天。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可替代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药物,且对于特定患者判断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本制剂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 停用本品 已有报告显示,停用帕罗西汀普通片剂可能出现相关症状。停药时,无论本品用于何种适应症,均应监测这些症状。建议逐渐减量,而非突然停药。如果减量或停药后出现无法控制的症状,应考虑重新给予此前服用的剂量。此后,医生可继续以更缓慢的速度减量。

成分

生产厂家
明仁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抑郁症、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和经前烦躁障碍

  • 重度抑郁症、广场恐惧症、恐慌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经前不适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重度抑郁症,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恐慌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以及经前不适障碍。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每日1次,主要在上午服用。 服用本品时不可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1. 重度抑郁症 1) 起始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25 mg(以帕罗西汀计)。在旨在证明本品治疗重度抑郁症疗效的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接受了25~62.5 mg。与其他重度抑郁症治疗药物一样,充分疗效可能延迟出现。对于未对25 mg产生反应的部分患者,可每次增加12.5 mg,最高可给予每日62.5 mg。调整剂量时应至少间隔1周。 2) 维持治疗: 重度抑郁症急性发作需要持续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用于缓解症状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病情稳定所需的剂量相同,尚不明确。对帕罗西汀普通片剂疗效的系统评价显示,平均剂量为30 mg(根据相对生物利用度,相当于本品37.5 mg),持续给药1年可维持疗效。 2. 恐慌障碍 1) 起始剂量: 起始剂量为每日12.5 mg(以帕罗西汀计),之后每周增加12.5 mg。在旨在证明本品疗效的临床试验中,患者接受了每日12.5~75 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75 mg。 2) 维持治疗: 在一项为期3个月、旨在预防复发的临床试验中,已证明帕罗西汀普通片剂的疗效可长期维持。在该临床试验中,服用帕罗西汀普通片剂的恐慌障碍患者复发率低于服用安慰剂的患者。恐慌障碍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有疗效的患者,建议持续治疗。本品剂量应调整至患者的最低有效剂量,并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怖症 1) 起始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2.5 mg(以帕罗西汀计)。在旨在证明本品治疗社交焦虑障碍疗效的临床试验中,患者接受了每日12.5~37.5 mg。如需增加剂量,应至少间隔7天,每次增加12.5 mg,最大剂量为每日37.5 mg。 2) 维持治疗: 目前没有关于本品应服用多长时间的可靠依据。在社交焦虑障碍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的疗效未在超过12周的时间内进行评估;但社交焦虑障碍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有疗效的患者,建议持续治疗。剂量应调整至患者的最低有效剂量,并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4. 经前烦躁障碍 1) 起始剂量: 根据医生评估,本品可在整个经期周期内服用,也可仅在经期周期的黄体期内限时服用。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2.5 mg(以帕罗西汀计)。临床试验显示,每日12.5 mg和25 mg均有效。调整剂量时应至少间隔1周。 2) 维持治疗: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疗效未针对超过3个经期周期的时段进行系统评价。然而,通常报告称,随着年龄增长,症状会加重,直至进入绝经期后症状消失。因此,对于有疗效的患者,建议持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老年患者及重度肾/肝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及重度肾/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2.5 mg(以帕罗西汀计)。必要时可增加剂量,但每日不得超过50 mg。 ○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二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14天。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可替代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药物,且对于特定患者判断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本制剂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 停用本品 已有报告显示,停用帕罗西汀普通片剂可能出现相关症状。停药时,无论本品用于何种适应症,均应监测这些症状。建议逐渐减量,而非突然停药。如果减量或停药后出现无法控制的症状,应考虑重新给予此前服用的剂量。此后,医生可继续以更缓慢的速度减量。

注意事项

本药是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抗抑郁药。 在服药期间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尤其是18至24岁的年轻患者需要医生的密切观察。 本药不应与特定药物同时服用,例如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特定心脏药物合用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副作用。 此外,对本药成分过敏或有特定遗传性代谢问题的患者不应使用。 有心脏病、肝或肾功能障碍、出血倾向的患者及糖尿病患者等,在服用本药时需格外小心。 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出现头晕、头痛、消化不良、嗜睡、失眠、性功能障碍、皮肤 rash等各种副作用,如果症状严重,应及时咨询医生。 如果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可能影响胎儿或新生儿,因此须咨询医生。 儿童和青少年尚未证明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过量服用可出现恶心、震颤、血压变化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服药期间需要注意驾驶或操作机械,并且不宜与酒精一起服用。 在服药期间如出现新症状或原有症状加重,应及时咨询医生。

副作用

心动过速,血压暂时升高或降低,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缓,胆固醇水平升高,食欲下降,低钠血症,视力模糊,瞳孔扩大,急性青光眼,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渴,消化道出血,体重增加,无力,外周水肿,肝酶增高,肝病,头晕,颤动,头痛,锥体外系障碍,坐不住症,痉挛,四肢不安综合症,血清素综合症,嗜睡,失眠,焦虑,异常梦境,困惑,幻觉,躁狂,焦虑,解离,惊恐发作,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尿潴留,尿失禁,性功能障碍,高泌乳素血症,乳汁分泌过多,月经不调,持续勃起症,产后出血,出汗,皮疹,瘙痒,严重皮肤不良反应,荨麻疹,光敏反应,皮肤和黏膜异常出血,血小板减少,泛细胞减少,无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严重过敏反应,抗利尿激素分泌不足综合症,打哈欠,耳鸣,关节疼痛,肌肉疼痛,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焦虑,烦躁,困惑,出汗,心悸,情绪不稳定,过敏,视力障碍,情绪不稳定,易怒,腹痛,运动过度症,敌意,僵硬,头痛,排尿困难,排尿障碍,水肿,性欲下降,消化不良,耳鸣,面部水肿,神经症,消化道障碍,潮红,体重减少,体重增加,疲劳,胸痛,口渴,过敏,发热,血压变化,不自主肌肉收缩,焦虑,烦躁,心动过速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需储存在不透光的特殊容器中。此外,为了保持药效,应在25℃以下的阴凉处储存。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的圆形肠溶性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100片/盒[10片/PTP×10], 30片/瓶, 20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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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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