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欣康唑胶囊150mg(氟康唑)

处方药已过期
成分・含量
氟康唑›含量确认中
生产/进口商
新日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上部为深蓝色,下部为浅蓝色的胶囊,内充装白色粉末
包装
自家包装单位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0706790 · 申报 2007.06.12

该产品已于2023.04.01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皮肤真菌病的治疗,以及真菌感染和复发的预防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 150 mg 2.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 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需给药 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本品 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5. 预防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从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真菌感染: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400 mg。对于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 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 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 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 400 mg,持续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 150 mg,持续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 3-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约 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个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存在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或每周1次给予 150 mg,疗程为2-4周。但足癣视病情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 50 mg,疗程为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 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给药剂量 > 50 / 常用剂量的 100 % ≤50 (未透析) / 常用剂量的 50% 血液透析患者 / 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新日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皮肤真菌病的治疗,以及真菌感染和复发的预防

  • 急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感染、侵袭性念珠菌感染、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感染、真菌感染、手脚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感染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并对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感染在内的各种侵袭性念珠菌感染有效。也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及艾滋病患者、器官移植患者等免疫抑制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的治疗。同时用于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感染复发预防的维持治疗。此外,本药对接受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骨髓移植而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也有帮助。此外,还对手、脚癣、体癣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有效。综上所述,本药主要用于多种形式的真菌及霉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 150 mg 2.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 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需给药 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本品 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5. 预防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从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真菌感染: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400 mg。对于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 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 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 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 400 mg,持续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 150 mg,持续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 3-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约 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个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存在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或每周1次给予 150 mg,疗程为2-4周。但足癣视病情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 50 mg,疗程为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 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给药剂量 > 50 / 常用剂量的 100 % ≤50 (未透析) / 常用剂量的 50% 血液透析患者 / 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不适用于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类似药物过敏,妊娠或哺乳的女性,以及正在服用特定心脏药物的患者不应使用。 此外,肾或肝功能有问题的患者、心脏病或有心律失常风险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谨慎。这类患者需在医生的细致观察及检查下使用。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血液异常、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消化不良、皮肤皮疹、神经系统症状等情况,如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与医疗人员联系。 本药对肝脏和肾功能可能有影响,故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应进行血液检测和肝、肾功能检测。 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应告知医生或药剂师,并仔细管理。 妊娠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可能对胎儿产生危害,故在服用前应咨询医生并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若服用本药,药物可能会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可能对其产生影响,因此应停止哺乳或考虑其他治疗方案。 儿童,尤其是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需在极必要时谨慎使用。 在服用本药期间,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可能出现头晕或惊厥等症状,需格外小心。 若出现本药过量,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因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充足的水分摄入和必要的血液透析可能对治疗有帮助。

副作用

无颗粒性白细胞减少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避免空气或湿气进入。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为深蓝色,下部为浅蓝色的胶囊,内充装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自家包装单位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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