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氟卡唑胶囊150毫克(氟康唑)

氟卡唑胶囊1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氟康唑›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日华
外观
上部是深蓝色、下部是淡蓝色的胶囊,内部填充白色粉末
包装
3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706788 · 申报 2007.06.12 · 医保编码 6409012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的治疗,隐球菌病的治疗及复发预防,真菌感染的预防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 15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 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需给药 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本品 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预防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从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真菌感染: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400 mg。对于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 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 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 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 400 mg,持续1周。 甲癣:每周1次给予 150 mg,持续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 3-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约 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个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存在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或每周1次给予 150 mg,疗程为2-4周。但足癣视病情可能需要治疗6周。 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 50 mg,疗程为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 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 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 (未透析):常用剂量的 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株)日华

功效・作用

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的治疗,隐球菌病的治疗及复发预防,真菌感染的预防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病、真菌感染、指甲真菌病、足趾真菌病、香港脚、足癣、体癣、股癣、皮癣、皮肤念珠菌病、皮肤真菌感染、白细胞减少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适用于急性或复发性念珠菌病、全身性的念珠菌血症和播散性念珠菌病。同时,亦用于免疫力降低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和肺、皮肤等多种部位的隐球菌病的治疗。也适合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的维持治疗。对因免疫功能下降而有较高真菌感染风险的患者,亦可用于预防性使用。此外,此药还用于治疗手足癣、香港脚、体癣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广泛用于真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 15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 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需给药 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本品 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预防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从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真菌感染: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400 mg。对于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 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 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 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 400 mg,持续1周。 甲癣:每周1次给予 150 mg,持续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 3-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约 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个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存在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或每周1次给予 150 mg,疗程为2-4周。但足癣视病情可能需要治疗6周。 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 50 mg,疗程为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 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 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 (未透析):常用剂量的 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给予特定患者。首先,对本药或类似成分过敏、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均应避免服用本药。此外,某些药物一起服用时可能会出现严重副作用,因此不应同时服用。乳糖不耐症或特定遗传代谢问题的患者也不应服用本药。 本药应谨慎用于肾脏或肝功能有问题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同时,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也应谨慎给药。本药可能会导致肝功能恶化,并可能对心脏节律产生影响,因此有心脏相关疾病的患者应特别小心。部分药物同时使用时,可能需调整剂量或监测。 本药通常副作用较少,但偶尔会出现血细胞数减少、肝功能异常、皮疹、消化系统症状等。严重肝损伤或心律失常等严重副作用极为罕见。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在服用本药期间,建议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肝、肾功能检查。特别是重症患者或长期服用者更需加强关注。如可能出现心律异常,应密切观察心脏状况。 本药与多种药物间有相互作用,需注意同时服用的药物,特别是在与影响心脏的药物、抗凝药、抗抑郁药、免疫抑制剂、止痛药等一起服用时,根据医师指示调整剂量或进行监测。 怀孕期间尽量避免使用本药,育龄女性在服用期间及服用后一定时期内应做好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的女性也建议不应服用本药。 对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应在必要时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时需注意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癫痫发作等情况。 若服用过量,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前往医院接受适当治疗。过量情况下,支持性治疗和必要时洗胃、血液透析等可能会有所帮助。

副作用

无颗粒性白血球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癫痫,眩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颤抖,头晕,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QT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增高,AST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增高,肝毒性,肝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性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急性弥漫性脓疱性皮疹,脱落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肌肉疼痛,疲劳,乏力,虚弱,发热,肾上腺功能不全,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储存在密闭的容器中。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和稳定性。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是深蓝色、下部是淡蓝色的胶囊,内部填充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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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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