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伊那唑片200毫克(伊曲康唑)

处方药已过期
成分・含量
伊曲康唑›含量确认中
生产/进口商
振阳制药(株)
外观
白色或微黄色的长方形片剂
包装
自家包装单位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0702512 · 申报 2007.02.26

该产品已于2023.04.01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皮肤·指甲和趾甲真菌病、黏膜·角膜真菌病、全身性真菌感染症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片剂)(胶囊剂) 为提高吸收率,最好在饭后立即服用本品。 1. 短期治疗 本品停药后仍可在皮肤组织中持续发挥治疗作用。因此,最好在完成规定疗程后2~4周评估最终临床及真菌学疗效。 1)念珠菌性阴道炎:伊曲康唑每次200 mg,每日2次(早、晚),服用1日;或每日1次,每次200 mg,服用3日。 2)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200 mg,服用7日。 3)体癣、股癣:每日1次,每次100 mg,服用15日。 4)手癣(指间型)、足癣(趾间型):每日1次,每次100 mg,服用15日。 5)手癣(手掌)、足癣(足底):每日1次,每次100 mg,服用30日;或每次200 mg,每日2次,服用7日。 6)口腔念珠菌病:每日1次,每次100 mg,服用15日。 7)真菌性角膜炎:每日1次,每次200 mg,服用21日。 2. 甲真菌病 1)间歇疗法 每次200 mg,每日2次,服用1周,然后停药3周为1个疗程;仅指甲感染时最多治疗2个疗程,趾甲感染时最多治疗3个疗程。 仅指甲感染时:第1周服药,第2周停药,第3周服药,第4周停药 趾甲感染时:第1周服药,第2周停药,第3周服药,第4周停药,第5周服药,第6周停药 或 2)连续疗法 每日1次,每次200 mg,连续服用3个月。疗程结束后,指甲的治疗效果仍可持续3个月,趾甲则可持续6个月。 3. 全身性真菌感染 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器官移植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本品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必要时可将剂量增加至2倍。 曲霉病:2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2~5个月。侵袭性或播散性疾病时,增至每次200mg、每日2次。 念珠菌病:100~2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3周~7个月。 隐球菌性脑膜炎:200mg,每日2次,平均疗程2个月~1年。维持治疗:200mg,每日1次。 副球孢子菌病:1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6个月。 (口服液) 为提高吸收率,本品不要与食物同服。 将本品含在口中约20秒,使药液接触口腔各处后再吞下。吞下后不要漱口,以使药物在口腔内停留较长时间。 1. 口腔、食管念珠菌病 每日服用200 mg(20 mL),分1~2次服用,连续1周。1周后若无效,再服用1周。 2. 氟康唑耐药性口腔、食管念珠菌病 每日服用200~400 mg(20~40 mL),分1~2次服用,连续2周。2周后若无效,再服用2周。即使症状未改善,每日400 mg也不得连续使用14日以上。 3. 预防真菌感染 临床试验中,预防治疗于抗癌治疗前以及骨髓移植手术约1周前开始。在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μL的患者中,大多数确认发生了深部真菌感染。治疗持续至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至(1,000/μL)。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临床试验所得的药代动力学数据表明,个体间差异相当大。因此,特别是胃肠道损伤患者、腹泻患者以及长期使用本品时,应考虑监测血药浓度。
儿童剂量
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5 mg,分2次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振阳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皮肤·指甲和趾甲真菌病、黏膜·角膜真菌病、全身性真菌感染症

  • 念珠菌性阴道炎、花斑癣、由皮肤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口腔念珠菌感染、真菌性角膜炎、手足癣、曲霉病、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副肺毛霉病、口腔念珠菌感染、食道念珠菌感染、深部真菌感染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念珠菌性阴道炎、花斑癣以及由皮肤真菌引起的各种体部癣(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口腔念珠菌感染和真菌性角膜炎、手足癣。此外,对全身真菌感染如曲霉病、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脑膜炎)、副肺毛霉病等也有效。液体制剂适用于HIV阳性患者及其他免疫抑制患者的口腔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治疗,也用于血液肿瘤患者或骨髓移植患者预防可能预期的深部真菌感染。通过治疗和预防多种形式的真菌感染,有助于改善患者的健康。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片剂)(胶囊剂) 为提高吸收率,最好在饭后立即服用本品。 1. 短期治疗 本品停药后仍可在皮肤组织中持续发挥治疗作用。因此,最好在完成规定疗程后2~4周评估最终临床及真菌学疗效。 1)念珠菌性阴道炎:伊曲康唑每次200 mg,每日2次(早、晚),服用1日;或每日1次,每次200 mg,服用3日。 2)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200 mg,服用7日。 3)体癣、股癣:每日1次,每次100 mg,服用15日。 4)手癣(指间型)、足癣(趾间型):每日1次,每次100 mg,服用15日。 5)手癣(手掌)、足癣(足底):每日1次,每次100 mg,服用30日;或每次200 mg,每日2次,服用7日。 6)口腔念珠菌病:每日1次,每次100 mg,服用15日。 7)真菌性角膜炎:每日1次,每次200 mg,服用21日。 2. 甲真菌病 1)间歇疗法 每次200 mg,每日2次,服用1周,然后停药3周为1个疗程;仅指甲感染时最多治疗2个疗程,趾甲感染时最多治疗3个疗程。 仅指甲感染时:第1周服药,第2周停药,第3周服药,第4周停药 趾甲感染时:第1周服药,第2周停药,第3周服药,第4周停药,第5周服药,第6周停药 或 2)连续疗法 每日1次,每次200 mg,连续服用3个月。疗程结束后,指甲的治疗效果仍可持续3个月,趾甲则可持续6个月。 3. 全身性真菌感染 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器官移植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本品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必要时可将剂量增加至2倍。 曲霉病:2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2~5个月。侵袭性或播散性疾病时,增至每次200mg、每日2次。 念珠菌病:100~2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3周~7个月。 隐球菌性脑膜炎:200mg,每日2次,平均疗程2个月~1年。维持治疗:200mg,每日1次。 副球孢子菌病:1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6个月。 (口服液) 为提高吸收率,本品不要与食物同服。 将本品含在口中约20秒,使药液接触口腔各处后再吞下。吞下后不要漱口,以使药物在口腔内停留较长时间。 1. 口腔、食管念珠菌病 每日服用200 mg(20 mL),分1~2次服用,连续1周。1周后若无效,再服用1周。 2. 氟康唑耐药性口腔、食管念珠菌病 每日服用200~400 mg(20~40 mL),分1~2次服用,连续2周。2周后若无效,再服用2周。即使症状未改善,每日400 mg也不得连续使用14日以上。 3. 预防真菌感染 临床试验中,预防治疗于抗癌治疗前以及骨髓移植手术约1周前开始。在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μL的患者中,大多数确认发生了深部真菌感染。治疗持续至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至(1,000/μL)。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临床试验所得的药代动力学数据表明,个体间差异相当大。因此,特别是胃肠道损伤患者、腹泻患者以及长期使用本品时,应考虑监测血药浓度。

儿童剂量

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5 mg,分2次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在心功能较弱或有心衰病史的患者中使用。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对本药或成分有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应服用。此外,与某些心律失常药、止痛药、抗癌药等共同服用时可能引起严重副作用,因此不应同时服用。 怀孕中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 肝脏或肾脏功能不良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药,并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此外,免疫力较弱的患者或有特定全身真菌感染的患者也需谨慎使用。 在用药期间,可能出现头痛、恶心、腹痛、腹泻等副作用,罕见情况下会出现肝功能异常、过敏反应、心脏问题、听力损失等严重副作用。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在低胃酸状态下本药吸收不良,因此,如果服用抗酸药或胃酸分泌抑制剂,建议调节服药时间或与酸性饮料一起服用。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出现头晕、视力障碍、听力损失等副作用,应当小心。 妊娠期应避免使用,以免影响胎儿,哺乳期则可能通过母乳传递药物,需停止哺乳。 儿童或老年人的安全性信息有限,使用前务必咨询医疗人员。 如过量服用,由于没有特定解毒剂,需根据症状采取治疗措施。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并保持在原容器中以保持质量。

副作用

  • 头痛
  • 恶心
  • 腹痛
  • 鼻炎
  • 副鼻窦炎
  • 上呼吸道感染
  • 白细胞减少症
  • 过敏
  • 味觉障碍
  • 感觉减退
再查看 119 项症状
  • 感觉异常
  • 耳鸣
  • 便秘
  • 腹泻
  • 消化不良
  • 胀气
  • 呕吐
  • 肝功能异常
  • 高胆红素血症
  • 瘙痒
  • 皮疹
  • 荨麻疹
  • 频尿
  • 勃起功能障碍
  • 月经障碍
  • 水肿
  • 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血小板减少症
  • 过敏性反应
  • 高血糖
  • 高钾血症
  • 低钾血症
  • 低镁血症
  • 混乱状态
  • 周围神经病
  • 头晕
  • 嗜睡
  • 颤抖
  • 心力衰竭
  • 左心衰竭
  • 快速心率
  • 高血压
  • 低血压
  • 肺水肿
  • 发声障碍
  • 咳嗽
  • 胃肠障碍
  • 肝衰竭
  • 肝炎
  • 黄疸
  • 红斑性皮疹
  • 多汗症
  • 肌肉痛
  • 关节痛
  • 肾功能障碍
  • 尿失禁
  • 全身性水肿
  • 面部水肿
  • 胸痛
  • 发热
  • 疼痛
  • 疲劳
  • 寒战
  • 白细胞增多
  • 嗜酸细胞增多
  • 贫血
  • 血管水肿
  • 血清病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过敏性休克
  • 过敏反应
  • 复视
  • 暂时或永久性听力丧失
  • 心室性早搏
  • 心房阻滞
  • 心悸
  • 肠道运动增加
  • 打嗝
  • 舌炎
  • 口腔炎
  • 腹部腰背部疼痛
  • 胰腺炎
  • 血清总蛋白升高
  • 总胆红素升高
  • LAP升高
  • 食欲减退
  • 倦怠感
  • 棕色尿
  • 肝酶水平升高
  • 皮肤黏膜症候群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中毒性表皮坏死症
  • 里尔综合症
  • 多形红斑
  • 脱发
  • 光敏反应
  • 脱屑性皮炎
  • 白细胞破坏性血管炎
  • 急性全身性皮疹性脓疱症
  • BUN升高
  • 尿蛋白阳性反应
  • 尿糖阳性反应
  • 性欲减退
  • 嗜睡
  • 肩部疼痛
  • 失眠
  • 胸痛
  • 血清甘油三酯水平升高
  • 烧灼感
  • 血清尿酸水平升高
  • 血清钾水平升高
  • 血清病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过敏反应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颤抖
  • 视觉障碍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呼吸困难
  • 严重肝毒性
  • 毒性表皮坏死症
  • 史蒂夫-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全身性皮疹性脓疱症
  • 多形红斑
  • 脱皮性皮炎
  • 白细胞破坏性血管炎
  • 脱发
  • 光敏感
  • 血中肌酸激酶活性增加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密闭存放,以防空气和潮气进入。储存温度应维持在1到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或微黄色的长方形片剂

包装单位

自家包装单位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