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大扶康干糖浆(氟康唑)

处方药
成分・含量
氟康唑›1.64g / 100g
生产/进口商
Pfizer Pharmaceuticals Korea Limited
外观
白色或灰色的白色粉末
包装
22g/瓶 X 1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511062 · 申报 2005.08.31 · 医保编码 648900181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一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 通常以本品1日1次50 mg给药,疗程为7 - 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 通常以本品1日1次50 mg给药,疗程为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 通常以本品1日1次50 mg给药,疗程为14 - 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1日1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通常以本品首日一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1日1次给药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 通常以本品首日一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1日1次给药200 – 400 mg。治疗疗程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基础治疗后,应以本品1日1次至少200 mg无限期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预防真菌感染: 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以本品1日1次给药50 – 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1日1次给药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 - 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 - 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要6 - 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而异,也可能随年龄而不同。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仍会处于受损状态。 脚癣(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等皮肤真菌感染:通常以本品1日1次给药50 mg或每周1次给药150 mg,疗程为2 - 4周。但脚癣可能需要根据病程给药6周。花斑癣以1日1次给药50 mg,疗程为2 - 4周。 3.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有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4.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应按如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50:常用剂量的100%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给药。
儿童剂量
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确定儿童剂量,最高不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 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 - 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6) 肾功能不全儿童应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不全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进口商
Pfizer Pharmaceuticals Korea Limited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部念珠菌病、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粘膜念珠菌病、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全身念珠菌病、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肺感染、隐球菌皮肤感染、隐球菌病、真菌感染、粒细胞减少症、指甲真菌病、脚趾甲真菌病、脚气、足癣、体癣、股癣、汗斑、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此外,在免疫功能正常和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中,对口腔、咽部、食管及粘膜念珠菌病等多种真菌感染均有效。对念珠菌血症和播散性念珠菌感染等全身性念珠菌感染也有效。帮助治疗和预防艾滋病患者或器官移植患者发生的隐球菌症状。本药也用于预防接受细胞毒性化疗或放疗的患者的真菌感染风险。对皮肤和手脚指甲真菌病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同样有效。广泛用于真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一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 通常以本品1日1次50 mg给药,疗程为7 - 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 通常以本品1日1次50 mg给药,疗程为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 通常以本品1日1次50 mg给药,疗程为14 - 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1日1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通常以本品首日一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1日1次给药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 通常以本品首日一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1日1次给药200 – 400 mg。治疗疗程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基础治疗后,应以本品1日1次至少200 mg无限期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预防真菌感染: 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以本品1日1次给药50 – 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1日1次给药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 - 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 - 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要6 - 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而异,也可能随年龄而不同。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仍会处于受损状态。 脚癣(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等皮肤真菌感染:通常以本品1日1次给药50 mg或每周1次给药150 mg,疗程为2 - 4周。但脚癣可能需要根据病程给药6周。花斑癣以1日1次给药50 mg,疗程为2 - 4周。 3.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有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4.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应按如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50:常用剂量的100%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给药。

儿童剂量

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确定儿童剂量,最高不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 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 - 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6) 肾功能不全儿童应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不全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得用于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本药成分,或类似药物过敏的患者不得使用。 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也不应服用本药。 此外,正在服用特定心脏相关药物或一些其他药物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可能存在风险,因此需要谨慎。 本药含有糖,因此患有糖分解酶缺乏症或果糖和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等遗传问题的患者不得使用。 使用本药时需仔细考虑过敏病史、肾脏和肝脏功能状态、心脏病等情况。 尤其肝功能低下的患者需注意肝功能恶化的风险。 有心脏病或电解质异常的患者需注意可能发生心律失常等心脏问题。 本药可能通过抑制某些酶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需向医生或药剂师咨询正在服用的药物。 本药通常是安全的,但偶尔可能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或皮肤皮疹、肝功能异常等。 可能出现头痛、消化不良、腹泻、呕吐等症状,如症状严重,请咨询医疗人员。 孕期服用本药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应尽量避免,并在用药期间及用药后的一段时间内需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使用本药,因为可能通过母乳传递。 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仅在必要时使用。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头晕或癫痫发作,因此操控车辆或机器时需谨慎。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幻觉或异常行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就医。 使用糖浆形式时,需准确测量剂量,不得稀释。 在服用本药前,建议进行血液检查、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电解质检查等。 与其他药物并用时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务必与医务人员商量。

副作用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药物反应性皮疹 (DRESS),无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症,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癫痫,眩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震颤,头昏,尖端扭转室速,QT间期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升高,AST升高,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升高,肝毒性,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性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急性广泛性脓疱性皮炎,脱皮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疲劳,乏力,无力,发热,肾上腺功能不足,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空气或湿气,储存温度应保持在约15度至25度之间的常温内。 因此在使用本药时,应妥善密封容器,注意避免湿气或空气进入。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或灰色的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22g/瓶 X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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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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