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罗塞夫片(头孢丙烯水合物)

普罗塞夫片(头孢丙烯水合物)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头孢丙烯水合物›2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首尔制药
外观
淡橙色长方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502849 · 申报 2005.03.28 · 医保编码 6529020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呼吸道、泌尿系统、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 成人(13岁以上)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24小时给予1次头孢丙烯500mg(效价);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给予250mg(效价)或500mg(效价)(中度以上感染时需增加剂量)。 2) 下呼吸道感染中的急性支气管炎细菌性继发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性急性加重:每12小时给予本品500mg(效价)。 3)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12小时给予本品250mg(效价)[或每24小时给予500mg(效价)],或根据症状每12小时给予500mg(效价)。 4) 单纯性尿路感染:每24小时给予本品500mg(效价)。 <给药疗程> 通常给药约10日;但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等感染,应给药10日以上。单纯性膀胱炎则给药约7日。 ○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时,按上述标准剂量和用法给药。 2) 肌酐清除率为29mL/min以下时,给予标准剂量的50%,给药间隔与标准用法相同。但本品会经血液透析部分清除,因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儿童服用量
○ 儿童(2~12岁):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12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7.5mg(效价)。 ○ 儿童(2~12岁):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24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20mg(效价)。 ○ 婴幼儿(6个月~12岁):上呼吸道感染中的中耳炎,每12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15mg。 ○ 婴幼儿(6个月~12岁):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7.5mg。 ○ 婴幼儿(6个月~12岁):急性鼻窦炎为中度以上感染且需要增加剂量时,每12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15mg。

成分

生产厂家
(株)首尔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呼吸道、泌尿系统、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加重、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脓肿、单纯性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的咽炎、扁桃体炎和中耳炎、急性鼻窦炎,特别对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莫拉克塞拉卡塔拉利斯等致病菌有效。此外,还用于下呼吸道感染中的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加重。在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中,有助于单纯性皮肤感染和脓肿的治疗,对单纯性泌尿系统感染,尤其是膀胱炎也有效。根据各感染部位和致病菌的敏感性模式,可以安全有效地使用。本药用于治疗由多种细菌引起的轻度和中度感染。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 成人(13岁以上)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24小时给予1次头孢丙烯500mg(效价);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给予250mg(效价)或500mg(效价)(中度以上感染时需增加剂量)。 2) 下呼吸道感染中的急性支气管炎细菌性继发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性急性加重:每12小时给予本品500mg(效价)。 3)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12小时给予本品250mg(效价)[或每24小时给予500mg(效价)],或根据症状每12小时给予500mg(效价)。 4) 单纯性尿路感染:每24小时给予本品500mg(效价)。 <给药疗程> 通常给药约10日;但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等感染,应给药10日以上。单纯性膀胱炎则给药约7日。 ○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时,按上述标准剂量和用法给药。 2) 肌酐清除率为29mL/min以下时,给予标准剂量的50%,给药间隔与标准用法相同。但本品会经血液透析部分清除,因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儿童服用量

○ 儿童(2~12岁):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12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7.5mg(效价)。 ○ 儿童(2~12岁):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24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20mg(效价)。 ○ 婴幼儿(6个月~12岁):上呼吸道感染中的中耳炎,每12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15mg。 ○ 婴幼儿(6个月~12岁):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7.5mg。 ○ 婴幼儿(6个月~12岁):急性鼻窦炎为中度以上感染且需要增加剂量时,每12小时给予1次,每 kg 体重15mg。

注意事项

本药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曾对头孢菌素类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禁用。 有青霉素或其他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尤其是肾功能下降或重症患者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仔细检查肾脏状态。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药物浓度可能升高,因此需减少用量;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结肠炎病史的患者也需关注。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腹泻、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相关症状及肝功能异常、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若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告知。 偶尔报告有头晕、头痛、失眠、嗜睡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并可能引起癫痫,尤其肾功能不良患者需注意。 此外,可能出现白细胞减少或肾功能检测值变化,因此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肾功能检测。 本药与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利尿剂合用时可能增加肾毒性,因此合用时需谨慎。 孕妇仅在必要时使用本药,哺乳期妇女应谨慎使用,因为本药可能会部分排入乳汁。 对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认,推荐避免使用。 老年人可能肾功能下降,因此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服用本药时可能影响某些血液和尿液检查结果,因此在解释检查结果时需考虑此因素。 如出现过量服用可通过血液透析排除药物,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用药剂量。 最后,为避免耐药菌的发生,按照敏感性检测后仅需使用必要的最短时间,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因此需要仔细观察患者。

副作用

  • 腹泻
  • 噁心
  • 呕吐
  • 腹痛
  • AST上升
  • ALT上升
  • ALP上升
  • 胆红素上升
  • 皮疹
  • 荨麻疹
再查看 34 项症状
  • 头晕
  • 过度活跃
  • 头痛
  • 焦虑
  • 失眠
  • 精神错乱
  • 嗜睡
  • 抽搐
  • 白细胞减少
  • 嗜酸细胞增多
  • BUN上升
  • 血清肌酐上升
  • 尿布疹
  • 继发感染
  • 生殖器瘙痒
  • 阴道炎
  • 过敏性休克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多形性红斑
  • 中毒性表皮坏死症
  • 血清病等反应
  • 发热
  • 肾功能衰竭
  • 中毒性肾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溶血性贫血
  • 出血
  •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库姆斯试验阳性反应
  • LDH上升
  • 全血细胞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
  • 无粒细胞症
  • 血小板减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避光的容器中。此外,最好在室温1度至30度之间储存药物。这样存放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淡橙色长方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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