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米塞汀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米塞汀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11.2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巴斯堪生物制药
外观
充装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下两段绿色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3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502251 · 申报 2005.01.11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烦躁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盐酸氟西汀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20mg,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果未观察到改善,可考虑数周后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的抗抑郁作用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家普遍认为,抑郁症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用于缓解症状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剂量相同,尚不清楚。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开始治疗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患有并发疾病的患者:应使用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止本制剂后至少间隔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住院等其他干预措施、需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在特定患者中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经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静脉注射剂量≤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这些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巴斯堪生物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烦躁障碍

  • 沮丧状态、不快感、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亢奋、精神运动迟缓、缺乏兴趣、性欲减少、疲劳增加、内疚感、无用感、思维迟缓、注意力减退、自杀尝试、自杀念头、暴食、泻药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胀、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帮助改善抑郁症患者的症状。抑郁症通常伴随持续的沮丧感,食欲、睡眠、精神运动、兴趣和注意力降低等多种症状,本药在5~6周内显示这些症状的缓解效果。此外,其对神经性厌食症患者在减少暴食行为和泻药行为方面也有效。对于强迫反应性疾病,能减少强迫性思维和行为,缓解社交和职业生活的痛苦。对经前不悦症的症状,如抑郁、焦虑、身体疼痛等症状也有帮助。需要注意的是,该药物的长期使用效果需定期评估个别患者。本药物用于治疗抑郁症、神经性厌食症、强迫反应性疾病和经前不悦症。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盐酸氟西汀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20mg,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果未观察到改善,可考虑数周后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的抗抑郁作用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家普遍认为,抑郁症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用于缓解症状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剂量相同,尚不清楚。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开始治疗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患有并发疾病的患者:应使用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止本制剂后至少间隔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住院等其他干预措施、需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在特定患者中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经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静脉注射剂量≤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这些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与抑郁症相关的精神科疾病。 本药特别可能在18至24岁之间的儿童、青少年、年轻成人中提高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对该年龄段患者用药时,医生需仔细评估风险与收益。 所有服用本药的患者应在治疗初期仔细观察是否有自杀冲动、攻击性、愤怒、异常行为变化等,家人或监护人也需密切关注患者如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生。 本药禁用于某些患者,例如对该药或其成分过敏、严重肾功能障碍或正在服用MAO抑制剂的患者。同时,具有癫痫病史的患者需特别小心,如出现癫痫或频率增加应停止使用。心脏病患者或有QT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要进行心电图检查。 肝或肾功能障碍患者需调整剂量,糖尿病患者因可能影响血糖控制,需定期检查血糖状态。 本药可能引起瞳孔散大,需对眼压高或青光眼风险的患者特别小心。 在服用过程中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罕见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心律失常、血液异常、皮疹等。 突然停止本药会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焦虑、恶心、颤抖、头痛等戒断症状,因此应遵医嘱逐步减少剂量。 在怀孕期间应考虑对胎儿的影响,仅在必要时使用,哺乳期间该药会分泌到母乳中,因此使用前须咨询医生。 该药尚未充分确认对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不建议使用。一般老年人可使用本药,但需注意其它疾病或药物可能带来的副作用风险。 此外,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师,建议避免饮用酒精。 最后,该药可能影响判断力和运动功能,因此在服用期间要小心驾驶汽车或操作危险机械。

副作用

头痛, 恶心, 失眠, 疲劳, 腹泻, 过敏反应, 血清病,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 食欲减退, 低钠血症, 焦虑, 神经过敏, 坐立不安, 紧张, 性欲减退, 睡眠障碍, 异常梦境, 离人症, 心情亢奋, 愉快心情, 思维异常, 性欲异常, 牙关紧闭, 高相思症, 疯狂, 幻觉, 不安, 惊恐发作, 自杀冲动与行为, 混淆, 注意力障碍, 眩晕, 味觉异常, 嗜睡, 困倦, 颤抖, 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 运动异常, 运动协调障碍, 平衡障碍, 肝性肌痉挛, 抽搐, 坐不住, Buccglosal综合征, 血清素综合征, 记忆障碍, 视力模糊, 瞳孔扩大, 心跳加速, 心室性心律失常, QT延长, 面红, 低血压, 血管炎, 血管扩张, 打哈欠, 呼吸困难, 咽炎, 与肺相关的事件, 流鼻血, 呕吐, 消化不良, 口干, 吞咽困难, 食道疼痛, 胃肠道出血, 特异性肝炎, 疹子, 荨麻疹, 瘙痒, 多汗, 脱发, 瘀伤增加倾向, 冷汗, 血管性水肿, 斑点出血, 光敏反应, 紫癜, 多形红斑, 关节痛, 肌肉痉挛, 肌肉痛, 频繁排尿, 排尿疼痛, 尿潴留, 排尿障碍, 妇科出血, 勃起功能障碍, 射精障碍, 性功能障碍, 乳汁分泌异常, 高泌乳素血症, 持续勃起症, 不安的心情, 畏寒, 倦怠感, 异常心情, 感到寒冷, 感到发热, 粘膜出血, 体重减轻, 异常的肝功能指标, 骨折, 戒断症状(眩晕, 感觉障碍, 睡眠障碍, 无力, 不安, 焦虑, 恶心, 呕吐, 颤抖, 头痛), 过敏反应样反应, 渐进性全身反应, 严重的皮肤, 与肾、肝或肺相关的反应, 与自杀相关的行为, 对抗情绪, 生长迟缓, 碱性磷酸酶水平降低, 血小板功能变化, 异常出血, 再生不良性贫血, 房颤, 白内障, 脑血管事故, 胆汁淤积性黄疸, 运动障碍症, 嗜酸细胞性肺炎, 上皮坏死, 多形红斑, 结节性红斑, 脱落性皮炎, 女性乳腺发育, 心脏骤停, 肝功能衰竭, 高泌乳素血症, 低血糖症, 免疫相关溶血性贫血, 肾功能衰竭, 运动障碍加重, 视神经炎, 胰腺炎, 全血细胞减少症, 肺栓塞, 肺动脉高压, 血小板减少症,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心室性心动过速, 阴道出血, 攻击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侵入。同时应避免存放在过热或过冷的地方,最好在室温1至30度之间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充装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下两段绿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3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