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阿尔法地洛片(卡维地洛)

阿尔法地洛片(卡维地洛)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三南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圆形片剂
包装
30片/PTP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501395 · 申报 2005.05.30 · 医保编码 6537009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导,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日口服卡维地洛12.5 mg,每日1次;之后口服25 mg,每日1次。 (2) 通常口服25 mg,每日1次,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单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给予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治疗2周后疗效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日口服本品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给药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使用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尽可能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 mg,每日2次,持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后增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后再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步增加剂量,直至增加到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有效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的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成分

生产厂家
三南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特别是在与利尿剂、洋地黄制剂、ACE抑制剂及其它血管扩张剂共同使用时,作为辅助治疗能有效发挥作用。此药物有助于调节血压、减轻心脏负担、改善症状。根据患者的状态适当使用,有助于维持心血管健康。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导,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日口服卡维地洛12.5 mg,每日1次;之后口服25 mg,每日1次。 (2) 通常口服25 mg,每日1次,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单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给予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治疗2周后疗效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日口服本品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给药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使用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尽可能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 mg,每日2次,持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后增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后再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步增加剂量,直至增加到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有效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的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

本药应避免在某些特定患者中使用。 例如,过敏于本药或其成分者、心功能极差者、心脏传导障碍严重者、肺心病患者、因糖尿病引起代谢问题的患者等不得使用。 此外,哮喘或慢性肺病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严重肝功能损害者也应避免使用此药。 使用本药时,有几种情况下需特别注意。 糖尿病患者或有严重过敏病史者、低血压患者、肾功能受损者、高龄者等均应谨慎使用本药。 心力衰竭或心绞痛患者也需调整药物剂量,并仔细观察。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头晕、头痛、疲劳等症状,偶尔也可能出现精神异常或心脏相关副作用。 血压可能过低或心率减慢,因此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是非常重要的。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不应服用本药,因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严重影响,应特别注意。 本药可能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特别是与降压药、糖尿病药、心脏药、镇静剂和抗抑郁药同服时,副作用可能增加。 若突然停药,症状可能恶化,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在光照下可能变色,故应存放于避光容器内,并放置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过量服用时可能会出现严重低血压、心率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医疗人员并接受适当治疗。

副作用

头晕,头痛,疲劳,无力,幻觉,错乱,忧郁,睡眠障碍,噩梦,精神病,高度心动过缓,休克,完全房室阻滞,心力衰竭,心脏骤停,血压降低,意识丧失,脉搏减缓,四肢冰冷,水肿,心跳停搏,肾功能恶化,肾衰竭,呼吸道阻力增加,恶心,腹泻,腹痛,呕吐,便秘,荨麻疹,瘙痒,扁平苔藓类似反应,出汗过多,过敏性皮疹,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低血糖,甲状腺功能亢进掩盖,心动过缓,低血压,呼吸困难,心绞痛伴高血压,肝功能障碍,黄疸,四肢疼痛,泪液减少,感觉障碍,视觉障碍,眼刺激,口干,排尿障碍,性功能障碍,过敏反应,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降压,心率减缓,心肌抑制,心源性休克,心跳停搏,心脏骤停,呼吸急促,支气管痉挛,呕吐,意识障碍,全身性癫痫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需存放于不透光的容器内。此外,药物应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保存,不宜在过冷或过热的环境中存放。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30片/PTP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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