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罗汀胶囊(盐酸氟西汀)

普罗汀胶囊(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22.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泰拉真制药
外观
上部绿色、下部淡黄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或灰白色的粉末
包装
30粒/瓶,3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11064 · 申报 2004.09.30 · 医保编码 6985002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抑郁症、强迫症、经前烦躁障碍及神经性贪食症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1日1次,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1日20~80mg。若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1日20mg的剂量应分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超过80mg。 开始治疗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精神疾病治疗中换用MAO抑制剂相关事项 停止用于精神疾病治疗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日。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5周。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因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认为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 自末次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1mg/kg以下剂量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株)泰拉真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抑郁症、强迫症、经前烦躁障碍及神经性贪食症

  • 抑郁症、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激动、精神运动迟滞、兴趣缺乏、性欲降低、疲劳感增加、内疚、无用感、思维迟钝、注意力下降、自杀企图、自杀念头、暴食、泻药行为、强迫症、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胀、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抑郁症患者的治疗,通常在5至6周内见效,特别用于改善干扰日常功能的持续抑郁状态及各种症状。此外,已确认本药物可减少神经性贪食症患者的暴食及泻药行为,且对强迫症症状也有显著缓解效果。本药物还可帮助缓解月经前不悦综合症中的抑郁、焦虑和身体症状。然而,对于每种疾病的长期使用,需定期重新评估对个别患者的必要性。总之,本药物用于改善抑郁症、神经性贪食症、强迫症、和月经前不悦综合症等多种精神科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1日1次,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1日20~80mg。若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1日20mg的剂量应分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超过80mg。 开始治疗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精神疾病治疗中换用MAO抑制剂相关事项 停止用于精神疾病治疗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日。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5周。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因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认为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 自末次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1mg/kg以下剂量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物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特别是在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年人中,自杀冲动或行为风险可能增加,因此需谨慎使用。 有过敏反应或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以及正在服用某些药物如MAO抑制剂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物。 有癫痫病史或自杀风险的患者在使用本药物时需特别注意,家庭或监护人应密切观察症状变化。 心脏病患者、肝肾功能受损患者及糖尿病患者在用药时也需保持警惕。 本药物常见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少见严重的过敏反应、出血、肝功能异常等。 此外,突然停用本药物可能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遵医嘱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物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生或药剂师,最好避免饮酒。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使用本药物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有影响,使用前务必咨询医生。 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推荐给予,老年人也应谨慎使用。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恶心、癫痫发作、心律失常等严重症状,应立即就医。

副作用

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过敏反应,血清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食欲减退,低钠血症,焦虑,神经过敏,坐立不安,紧张,性欲减退,睡眠障碍,异常梦境,离人症,心情高涨,心情愉快,思维异常,性欲异常,磨牙,躁动症,狂躁,幻觉,焦虑,惊恐发作,自杀冲动和行为,混淆,注意力障碍,头晕,味觉异常,嗜睡,嗜睡,颤抖,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运动异常,运动协调障碍,平衡障碍,间歇性肌痉挛,抽搐,坐立不安,Buccglosal综合症,血清素综合症,记忆障碍,视力模糊,瞳孔扩张,心悸,室性心律不齐,QT延长,潮红,低血压,血管炎,血管扩张,打哈欠,呼吸困难,咽炎,肺相关事件,鼻血,呕吐,消化不良,口干,吞咽困难,食管疼痛,胃肠道出血,特异性肝炎,皮疹,荨麻疹,瘙痒,出汗,脱发,淤青增加倾向,出冷汗,血管性水肿,斑点出血,光敏反应,紫癜,多形红斑,关节痛,肌肉痉挛,肌肉痛,尿频,尿痛,尿潴留,排尿障碍,妇科出血,勃起功能障碍,射精障碍,性功能障碍,乳汁分泌症,高泌乳素血症,持续勃起症,焦虑心情,寒战,乏力,异常心情,寒冷感觉,热感,黏膜出血,体重减轻,异常肝功能数值,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虚弱,焦虑,颤抖,头痛,再生障碍性贫血,房颤,白内障,脑血管意外,胆汁淤积性黄疸,运动障碍,嗜酸性肺炎,上皮坏死,多形红斑,结节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女性型乳房,心脏骤停,肝衰竭,坏死,高泌乳素血症,低血糖症,免疫相关溶血性贫血,肾衰竭,运动障碍加重,视神经炎,胰腺炎,白细胞减少症,肺栓塞,肺高血压,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室性心动过速,阴道出血,攻击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保护其免受空气和湿气的影响。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绿色、下部淡黄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或灰白色的粉末

包装单位

30粒/瓶,3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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