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普利那唑胶囊(氟康唑)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光东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2793 · 申报 2004.02.13 · 医保编码 641803340
治疗真菌感染(念珠菌、隐球菌)和皮肤真菌病,预防感染及复发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等多种念珠菌感染。对免疫功能正常和受到抑制的患者的口腔、咽喉、食道、支气管、皮肤及黏膜念珠菌感染均有效。此外,还用于治疗全身侵袭性的念珠菌感染如念珠菌血症。对因免疫抑制患者发生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的治疗与预防有帮助,并可作为HIV/AIDS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维持治疗。对因细胞毒性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的免疫抑制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有效,还适用于手足甲癣、脚癣、体部癣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的治疗。总体而言,本药有效治疗和预防广泛的真菌感染。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吸收,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制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假牙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假牙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给药时间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400 mg。治疗时间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给药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长期给药。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药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持续1周。 甲癣:每周1次,每次给药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生长(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趾甲约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手指甲、脚趾甲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脚癣(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脚癣可能需要根据病程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尚未确立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3 mg;为预防复发,至少给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12 mg。给药时间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呈阴性后继续给药10-12周 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的复发预防:患者完成全部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 mg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本药不应用于某些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类似成分过敏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均应避免使用。 此外,与某些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会引发风险,因此如有正在服用的药物,必须提前告知。 本药含有乳糖,乳糖不耐症患者应避免服用。 肾脏或肝脏有问题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格外小心,心脏病患者或心律不齐者也应谨慎使用。 本药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在治疗期间进行肝功能检查非常重要。 此外,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若同时使用其他药物,应与医生或药师咨询。 孕妇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期间及服用后一个月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因为它可能通过母乳传递。 对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未建立安全性,应仅在特殊情况下给予。 在服用本药期间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可能会发生头晕或癫痫发作,需要小心。 过量服用时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因此需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并根据需要接受相应的治疗。
无粒细胞性白血球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高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癫痫,头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震颤,眩晕,尖端扭转,QT间期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增加,AST增加,血清碱性磷酸酶增加,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增加,肝毒性,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急性弥漫性脓疱性皮肤病,脱落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肌肉疼痛,疲劳,倦怠,无力,发热,肾上腺功能不全,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需密封储存在不暴露于空气或潮湿的容器中。此外,药物应保存在1到30度的凉爽室温中。
上部为蓝色,填充白色粉末,下部为白色的胶囊剂
30粒/瓶,100粒/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当前查看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光东制药(株)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JW中外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大雄制药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汉米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注射剂 · 处方药
JW中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美迪卡韩国股份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处方药
韩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联合制药(株)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