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利片(雷米普利)
雷米普利 5mg
片剂 · 处方药
京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2343 · 申报 20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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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高血压、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和肾病、蛋白尿,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本药物通过控制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减轻心脏和血管的负担。它还帮助改善心肌梗塞后可能出现的心力衰竭症状。此外,对于已有心血管疾病病史或年龄超过55岁的患者,能够降低心肌梗塞、中风及其他心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风险,并减少血管再生术的必要性。对于糖尿病患者中高血压、胆固醇异常、吸烟、微量白蛋白尿等风险因素的个体,该药物亦提供关键的保护作用。此外,在与糖尿病或非糖尿病性肾病相关的肾病的早期和进展阶段,用于减少蛋白尿并延缓肾功能恶化。总体而言,本药物有助于改善心脏、血管及肾脏健康。
1. 高血压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雷米普利初始剂量为1日1次2.5㎎,于进餐时或餐后用大量水口服。 但可根据患者反应,每隔2‐3周增加剂量,先增加至1日5㎎,之后可增至1日最大10㎎;也可联用利尿剂。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首次给药后可能出现不良的过度降压,因此如有可能,应在给药前2‐3日停用利尿剂。如无法停用,则以1日1次1.25㎎作为初始剂量,之后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③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50㎖/分以上(血清肌酐低于1.5㎎/㎗):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为20~50㎖/分(血清肌酐为1.5‐3㎎/㎗):初始剂量为1日1次1.25㎎,最大可给药至1日1次5㎎。 3) 肌酐清除率低于20㎖/分(血清肌酐为3㎎/㎗以上):初始剂量为1.25㎎,隔日给药;维持剂量不超过1日1次2.5㎎。 ④ 肝功能障碍患者:应在医生严密监护下给药,剂量不超过1日2.5㎎。 2. 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1日2次、每次2.5mg。对于使用该剂量后出现低血压症状的患者,可改为1日2次、每次1.25mg,但所有患者均应逐步增加剂量,调整至目标剂量,即1日2次、每次5mg。首次给予本品后,应充分观察患者至少2小时,并在血压稳定前再至少观察1小时。首次给予本品后如出现低血压,应先妥善处理低血压,再谨慎调整本品剂量。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患者首次给予本品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为降低发生低血压的可能性,如有可能,应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之后,如果仅用本品无法控制血压,应恢复使用利尿剂。如不能停用利尿剂,为避免过度低血压,本品初始剂量应为1.25mg。为降低发生低血压的可能性,应尽可能减少联用利尿剂的剂量。 ③ 合并肾功能衰竭的心力衰竭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1日1次、每次1.25mg。可根据临床反应及耐受性增加剂量至1日2次、每次1.25mg,最高可增至1日2次、每次2.5mg。 3. 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心血管疾病所致死亡的风险或血运重建的需要 ① 初始剂量为1日1次2.5mg,并根据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因此,一周后增加至1日5mg,3周后增加至1日10mg。一般维持剂量为1日1次10mg。因其他适应症而使用较低剂量且病情稳定的患者,应调整至1日1次10mg。 ② 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为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以上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的患者,初始剂量为1日1次1.25mg,最大剂量为1日1次5mg。重度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ml/min以下且血浆肌酐为400~650 μmol/l),初始剂量为1日1次1.25mg,且不得超过1日2.5mg。 ③ 肝功能减退患者:肝功能减退患者肝脏中酯酶活性降低,使母体化合物雷米普利的代谢及其生物活性代谢物雷米普利拉的形成减少,最终导致血浆雷米普利水平升高。因此,瑞泰治疗应在严密的医学监护下以1.25mg剂量开始。 4. 肾病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1日1次1.25㎎。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增加剂量。增加剂量时,每隔2‐3周将剂量加倍,1日最大剂量为5㎎。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应考虑是否需要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或至少减少正在使用的利尿剂剂量。一般而言,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初始剂量为1日1次1.25㎎。 ③ 肝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患者反应增加或减少剂量。因此,应遵医嘱谨慎开始使用本品,1日最大剂量为2.5㎎。 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本药物用于降低血压,通过扩张血管来调节血压。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面部、嘴唇、舌头、喉咙等部位突然肿胀的血管性水肿,因此出现这些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生。 血管性水肿若发生在喉部,可能会导致呼吸困难,从而危及生命,因此需要紧急处理。 本药物在怀孕期间,尤其是怀孕的第二和第三个三个月,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伤害,因此怀孕中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不得使用。 对于肾功能极差的患者或儿童,因尚未充分确认其安全性和疗效,不推荐使用。 过敏反应或血管性水肿病史的患者、有特定心脏瓣膜疾病或特定透析患者等应禁用。 服用时可能会导致血压突然降低,因此,特别是在初次服用时应从低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血压。 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测和肾功能检查,血中钾浓度也应频繁检测。 该药物可导致咳嗽、头晕、头痛、消化不良、皮疹、肌肉疼痛等各种副作用,若症状严重或持续,应咨询医生。 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应告知医生或药剂师所有正在服用的药物,尤其是在与保钾利尿剂、锂剂、特定止痛药及降压药并用时需特别小心。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出现头晕或眩晕,应谨慎,尤其是在药物初次服用或更换其他药物时需更加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会导致严重低血压、休克、电解质异常等情况,需立即接受急救治疗,可能需要进行胃洗涤或解毒处理。 本药物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物需保存在避免空气或湿气接触的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的室温下。
浅红色的长方形药片
内用:30片/瓶,100片/瓶,出口用:100片(10片/铝塑泡罩 x 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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