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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 5mg
口腔崩解 片剂 · 处方药
有限公司有限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0419 · 申报 2003.09.29 · 医保编码 642101280
预防和治疗抗肿瘤药物治疗及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术后恶心、呕吐
本药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细胞毒性化疗或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同时有效防止术后发生的恶心和呕吐,改善患者症状。
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内分散后吞服。 1. 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成人 癌症治疗引起的呕吐程度因化疗药物的给药剂量、合用药物及放射治疗的种类而异。可根据情况适当选择给药途径和剂量,口服、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每日给予8∼32mg昂丹司琼。 致吐性相对较低的化疗药物及放射治疗:在化疗或放射治疗开始前,缓慢静脉注射(至少30秒)或肌肉注射8mg昂丹司琼,或在治疗前1∼2小时口服8mg,并于12小时后口服8mg。为预防迟发性呕吐,治疗后最多5日内,每次口服8mg,每日2次。 使用致吐性较强的化疗药物(例如:大剂量顺铂)时:在化疗开始前,缓慢静脉注射(至少30秒)或肌肉注射8mg昂丹司琼,并每隔4小时再追加2次静脉注射(至少30秒)或肌肉注射,每次8mg;或者以每小时1mg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最长24小时。另一种给药方法是将16mg昂丹司琼用50∼100mL生理盐水注射液或其他可配伍的注射液稀释,在化疗开始前静脉滴注至少15分钟。由于QT间期延长的风险随剂量增加而升高,单次给药剂量不得超过16mg(仅适用于注射剂)。化疗前缓慢静脉注射20mg磷酸地塞米松钠,可增强本品的疗效(仅适用于注射剂)。化疗前1~2小时,可同时口服12mg磷酸地塞米松钠和单次最高24mg昂丹司琼(仅适用于口服制剂)。为预防迟发性呕吐,治疗后最多5日内,每次口服8mg,每日2次。 老年患者:口服时按成人推荐剂量使用。静脉注射时,65岁~74岁患者按成人推荐剂量使用。静脉注射时,所有剂量均须用50∼100mL生理盐水注射液或其他可配伍的注射液稀释,并在至少15分钟内静脉滴注。75岁及以上患者首次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静脉注射时,所有剂量均须用50∼100mL生理盐水注射液或其他可配伍的注射液稀释,并在至少15分钟内静脉滴注。 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特别调整用法用量。 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清除率显著降低,血清半衰期明显延长,因此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mg。 2. 术后恶心和呕吐 成人,预防术后恶心和呕吐:麻醉诱导前1小时口服16mg,单次给药。麻醉诱导时缓慢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4mg,单次给药。 成人,治疗术后发生的恶心和呕吐:缓慢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4mg,单次给药。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老年患者的使用经验有限,但接受化疗的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 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特别调整用法用量。 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清除率显著降低,血清半衰期明显延长,因此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mg。 存在斯巴丁/异喹胍代谢障碍的患者:存在斯巴丁/异喹胍代谢障碍的患者,本品的消除半衰期不变。此类患者重复使用本品时,药物暴露量与一般人群无差异,因此无需调整每日剂量、给药次数或给药途径。
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儿童(6个月以上),体表面积 < 0.6 ㎡:第1天,在化疗开始前静脉注射5mg/㎡(体表面积)昂丹司琼,12小时后口服2mg;第2~6天,每次口服2mg,每隔12小时给药。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儿童(6个月以上),体表面积 ≥ 0.6 ㎡, 1.2㎡ ≤:第1天,在化疗开始前静脉注射5mg/㎡(体表面积)昂丹司琼,12小时后口服4mg;第2~6天,每次口服4mg,每隔12小时给药。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儿童(6个月以上),体表面积 > 1.2㎡:第1天,在化疗开始前静脉注射5mg/㎡或8mg昂丹司琼,12小时后口服8mg;第2~6天,每次口服8mg,每隔12小时给药。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儿童(6个月以上),体重 ≤ 10 kg:第1天,在化疗开始前静脉注射0.15 mg/kg昂丹司琼,每次静脉注射0.15 mg/kg,每隔4小时给药,最多3次;第2~6天,每次口服2mg,每隔12小时给药。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儿童(6个月以上),体重 > 10 kg:第1天,在化疗开始前静脉注射0.15 mg/kg昂丹司琼,每次静脉注射0.15 mg/kg,每隔4小时给药,最多3次;第2~6天,每次口服4mg,每隔12小时给药。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术后恶心和呕吐,儿童(2岁以上),预防术后恶心和呕吐:麻醉诱导前、诱导时或诱导后,缓慢静脉注射0.1mg/kg,单次剂量最高4mg。 术后恶心和呕吐,儿童(2岁以上),治疗术后发生的恶心和呕吐:缓慢静脉注射0.1mg/kg,单次剂量最高4mg。 术后恶心和呕吐,2岁以下:关于2岁以下儿童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的资料不足。
本药含有人工甜味剂阿斯巴甜,因此不应用于患有苯酮尿症这种遗传疾病的患者。 阿斯巴甜的每日允许摄入量限制为每公斤体重不超过40mg,因此应使用尽可能少的剂量。 对本药过敏的患者或与阿莫地尔(Apomorphine)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曾对类似药物有过过敏反应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小心。 本药可能延缓食物通过肠道的时间,因此有肠梗阻症状的患者在使用后需仔细观察身体状况。 肝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也需谨慎使用本药。 本药可能延长心脏电信号的QT间期,因此有先天性QT延长症状或电解质失衡、心力衰竭、心动过缓等心脏问题的患者需小心使用。 此外,若存在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务必在给药前进行矫正。 与其他 serotonin 类药物联合使用时,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不良反应症状,因此需在医生观察下使用。 在腺样体扁桃体手术后,作为预防呕吐与恶心的目的使用本药时,需仔细观察出血的可能性。 接受肝毒性抗癌治疗的儿童患者需仔细监测肝功能状态。 本药有时会引发皮疹、瘙痒,罕见的重度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因此出现任何症状时需立即停药。 还报道了头疼、嗜睡、眩晕、运动障碍或癫痫等神经系统异常反应,需加以注意。 可能会出现腹泻或便秘等消化系统症状。 与心脏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心悸、血压变化、不规则心跳、低血压等,较少见的严重心律失常的发生。 肝功能检查结果可能暂时升高,且可能会出现暂时视力障碍,因此需要观察症状。 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疾病,因此也应仔细观察皮肤状况。 虽然对驾驶或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不大,但与其他 serotonin 类药物共同服用时,可能会出现精神状态变化或神经肌肉异常症状,需加以注意。 本药通过多种肝酶代谢,可能存在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特别是在与特定抗癫痫药、抗生素、抗心律失常药等一起使用时,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 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不建议孕妇使用,哺乳期间则应考虑停止哺乳。 过量使用时可能出现视力障碍、严重便秘、低血压、心脏传导异常等症状,因此应立即寻求医疗帮助,同时本药无特异性解毒剂。 包装的片剂需小心撕开铝箔轻柔取出,应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不要将药物转移到其他容器中,此举可能导致意外或质量下降的原因,需格外小心。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避免空气或潮湿接触。安全存放温度应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在口腔中溶解的白色圆形药片
12片(4片/PTP x 3)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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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水合物 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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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 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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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水合物 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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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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