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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呋辛酯 300.72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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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0033 · 申报 2003.11.28 · 医保编码 648501560
治疗呼吸道及泌尿生殖道感染(如淋病)、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及早期莱姆病
头孢克肟是一种对多种细菌有效的广谱抗生素,尤其对β-内酰胺酶稳定,对对氨苄青霉素或阿莫西林耐药的菌株也有效。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副 sinusitis、扁桃体炎和咽炎,以及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此外,还有效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用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痈、脓皮病、脓疱病,以及淋病和早期莱姆病的治疗。由于可以用于治疗多种感染,有助于患者快速恢复。
为达到最佳吸收,应在餐后服用。 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1) 大多数感染 每日2次,每次250mg。 2) 严重下呼吸道感染、肺炎、严重感染或疑似由低敏感性菌引起的感染 每日2次,每次500mg。 3) 尿路感染 每日2次,每次250mg。 4) 单纯性淋病 单次给予1g。 5) 莱姆病 每日2次,每次500mg,连续14天(10~21天)。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头孢呋辛主要经肾脏排泄。对于肾功能显著受损的患者,为补偿排泄减慢,建议按下列方式减少头孢呋辛剂量。 肌酐清除率 ≥ 30 mL/分/1.73m2,T1/2 (小时) 1.4 - 2.4:无需调整剂量(标准剂量:每日2次,每次125mg-500mg) 肌酐清除率 10 - 29 mL/分/1.73m2,T1/2 (小时) 4.6:每24小时给予标准单次剂量 肌酐清除率 < 10 mL/分/1.73m2,T1/2 (小时) 16.8:每48小时给予标准单次剂量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T1/2 (小时) 2 - 4:每次透析结束时追加标准单次剂量 治疗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感染时,应使用本品7~10天。
婴儿及12岁以下儿童,大多数感染:每日2次,每次125mg。 2岁以上儿童的中耳炎、严重感染:每日2次,每次250mg。 婴儿及12岁以下儿童的莱姆病:每日2次,每次250mg,连续14天(10~21天)。 3个月以下婴儿的使用经验不足。 本品不得掰开,因此不适用于无法吞服片剂的患者,如婴幼儿。
本药不得用于对头孢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对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对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易发体质的患者也需要注意。 对肾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需在使用前仔细观察其状况。 对不能口服的患者、老年人、全身状况不佳的患者可能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因此需要仔细观察。 本药可能引起从轻微皮疹到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等严重皮肤异常反应,因此需留意症状。 如出现头痛、头晕、腹泻、恶心、腹痛等胃肠不适,症状严重时应咨询医生。 血液检查中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或白细胞减少等异常,建议定期检查。 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或肝炎、肾功能下降,因此需仔细观察症状和检查结果。 在使用抗生素期间,可能导致酵母菌如念珠菌的异常繁殖,如出现异常症状应停止治疗。 使用抗生素后如腹泻或腹痛持续,应怀疑伪膜性结肠炎并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本药可能引起头晕,驾车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 与其他药物一起使用时可能影响肾功能,必须与医疗人员商讨。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应慎重考虑本药的风险与益处。 3个月以下的婴儿尚无安全性确立,建议避免使用。 老年人因身体功能下降,异常反应易出现,需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谨慎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抽搐,因此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用法。 药物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应放回原包装以保持药效与安全性。
念珠菌过度增生,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库姆斯试验阳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 granulocyte 减少,红细胞减少,血红蛋白减少,血细胞压积减少,溶血性贫血,皮疹,荨麻疹,瘙痒,药物发热,血清病,过敏性休克,面部水肿,淋巴结肿大,关节疼痛,头痛,头晕,痉挛,焦虑,烦躁,精神错乱,幻觉,腹泻,恶心,腹痛,呕吐,消化不良,便秘,食欲不振,伪膜性结肠炎,腹部膨胀感,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 X 光异常,间质性肺炎,嗜酸性肺浸润,肝酶短暂升高,黄疸,肝炎,BUN 升高,急性肾衰竭,多形性红斑,史蒂芬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维生素 K 缺乏症状,维生素 B 族缺乏症状,耳痛,口周感觉异常,舌麻痹感,咽部异常感,口腔干燥,心悸,湿疹,科尼斯综合征,DRESS 综合征,不适,口腔异常感,喘鸣,便意,耳鸣,出汗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密封存放在不易进空气的容器中,并保持在30度以下的阴凉处存放。这样存放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
白色至乳白色的长方形薄膜涂层片
100片(10片/PTP*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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