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氟鲁麦克斯胶囊(氟康唑)

处方药已过期
成分・含量
氟康唑›含量确认中
生产/进口商
JW新药有限公司
外观
填充有白色结晶性粉末的上部为天蓝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
24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0202211 · 申报 2002.11.06

该产品已于2023.04.01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的治疗,隐球菌病的治疗及复发预防,真菌感染的预防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用药。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14-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400 mg。用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用药6 ~ 8周。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服用。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用于预防真菌感染:根据患者真菌感染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药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 1周。 甲癣每周给药1次,每次150 mg,持续用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受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手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脚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长出;生长速度因人而异,也可能随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用药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用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非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用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至少用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用药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12 mg。用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治疗10-12周。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 mg。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本品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JW新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的治疗,隐球菌病的治疗及复发预防,真菌感染的预防

  • 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口咽感染、食管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黏膜念珠菌感染、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感染、义齿引起的口腔内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系统感染、全身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皮肤感染、隐球菌病、真菌感染风险、手足癣、灰指甲、足癣、体癣、股癣、癣病、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各种念珠菌感染。对于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口腔到食管、气管和肺的黏膜念珠菌感染,以及可全身性扩散的侵袭性念珠菌感染效果显著。此外,能够帮助治疗和预防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可能发生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和身体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用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的维持治疗也有效。对于因化疗、放疗、骨髓移植等引起的免疫低下而可能发生的真菌感染也有预防效果。最后,本药还用于治疗手足癣、灰指甲、体癣、股癣等皮肤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用药。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14-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400 mg。用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用药6 ~ 8周。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服用。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用于预防真菌感染:根据患者真菌感染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药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 1周。 甲癣每周给药1次,每次150 mg,持续用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受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手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脚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长出;生长速度因人而异,也可能随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用药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用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非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用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至少用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用药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12 mg。用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12 m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治疗10-12周。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药6 mg。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本品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对某些患者禁用。 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均不应服用本药。 此外,需注意与特定药物同用可能出现严重副作用。 本药含有乳糖,因此对乳糖不耐受或相关遗传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佳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应更加谨慎,心脏病或电解质异常的患者也应保持警惕。 与特定药物共同服用时需监测可能的血药浓度变化或副作用风险增加,因此应由医疗人员进行监测。 本药通常是安全的,但偶尔可能会影响血液、肝脏和肾脏,副作用包括头痛、消化不良、皮疹等。 特别是可能出现心脏相关的不良反应,心脏病患者应加以注意。 在服用本药期间,建议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及肾功能检查。此外,已报告肾上腺功能降低,因此也需对此进行观察。 本药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较多,合用时可能导致药物浓度改变或副作用风险增加。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人员,可能需调整合用药物的剂量或进行监测。 在怀孕期间应避免使用本药,适龄女性在用药期间及用药后的某段时间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女性也建议不服用本药。 对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仅在确需的情况下使用。 本药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引起眩晕或抽搐,因此需谨慎。 过量使用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发生这种情况应立即寻求医疗帮助。过量可能需要支持性治疗及洗胃,亦可以通过血液透析去除药物。

副作用

无颗粒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癫痫,头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颤抖,眩晕,尖端扭转,QT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升高,AST升高,血中碱性磷酸酶升高,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升高,肝毒性,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性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急性泛发性皮疹性脓疮症,脱屑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肌肉痛,疲劳,惰性,无力,发热,肾上腺功能不全,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止空气进入,建议在1到30度的室温下保存。 这样可以长时间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填充有白色结晶性粉末的上部为天蓝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单位

24粒/瓶,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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