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枢复宁Zydis口崩片8毫克(昂丹司琼)
昂丹司琼 8mg
口腔崩解 片剂 · 处方药
三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199906877 · 申报 1999.01.04 · 医保编码 643904090,653602780
预防和治疗抗癌治疗、放射治疗及手术后引起的恶心、呕吐
本药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癌症化疗或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同时对术后出现的恶心和呕吐症状也有效。也就是说,能够减轻治疗过程中的不适症状,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1. 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1) 成人 癌症治疗引起呕吐的程度因化疗药物剂量、合用药物及放射治疗类型而异。可根据需要选择口服、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途径,按每日昂丹司琼8∼32mg的范围给药。 (1) 使用致吐性相对较弱的化疗药物及放射治疗时 ① 在化疗及放射治疗前1∼2小时口服8mg,12小时后再口服8mg。 ② 为预防迟发性呕吐,治疗后最多5天内,每次口服8mg,每日2次。 (2) 使用致吐性强的化疗药物(例如:大剂量顺铂)时 ① 可在化疗前1~2小时,将口服磷酸地塞米松钠12mg与单次最高剂量24mg的昂丹司琼同时口服。 ② 为预防迟发性呕吐,治疗后最多5天内,每次口服8mg,每日2次。 3) 老年人 按成人推荐剂量给药。 4) 肾功能损害患者 无需特别调整用法用量。 5) 肝功能损害患者 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清除率显著降低,血清半衰期明显延长,因此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mg。 2. 术后恶心和呕吐 1) 成人 (1) 预防术后恶心和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小时口服16mg,单次给药。 (2) 治疗术后发生的恶心和呕吐 每次将4mg缓慢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 3) 老年人 65岁以上老年人的使用经验有限,但接受化疗的患者耐受性良好。 4) 肾功能损害患者 无需特别调整用法用量。 5) 肝功能损害患者 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清除率显著降低,血清半衰期明显延长,因此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mg。 6) 磺胺妥因/异喹胍代谢障碍患者 磺胺妥因/异喹胍代谢障碍患者的本品消除半衰期未发生变化。此类患者重复使用本品时,药物暴露量与一般人群无差异,因此无需调整每日剂量、给药次数及给药途径。
1. 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2) 儿童(6个月以上) (1) 在化疗前立即按昂丹司琼5mg/㎡(体表面积)静脉注射。口服给药在静脉注射12小时后进行,最多可持续5天。(表1) < 0.6 ㎡:第1天静脉注射5mg/㎡,12小时后口服2mg;第2~6天每次口服2mg,每隔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 0.6 ㎡, 1.2㎡ ≤:第1天静脉注射5mg/㎡,12小时后口服4mg;第2~6天每次口服4mg,每隔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 1.2㎡:第1天静脉注射5mg/㎡或8mg,12小时后口服8mg;第2~6天每次口服8mg,每隔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2) 另一种给药方法为:在化疗前立即按昂丹司琼0.15 mg/kg静脉注射。此后可每隔4小时静脉注射1次,共2次。口服给药在静脉注射12小时后进行,最多可持续5天。(表2) ≤ 10 kg:第1天每次按0.15 mg/kg给药,每隔4小时静脉注射一次,最多3次;第2~6天每次口服2mg,每隔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 10 kg:第1天每次按0.15 mg/kg给药,每隔4小时静脉注射一次,最多3次;第2~6天每次口服4mg,每隔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3) 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8mg。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成人剂量32mg。 2. 术后恶心和呕吐 2) 儿童(2岁以上) 关于2岁以下儿童预防及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的资料不足。尚未开展口服昂丹司琼用于预防及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的临床试验,因此建议缓慢静脉注射(持续30秒以上)。
本药含人工甜味剂阿斯巴甜,不能用于患有苯酮尿症这种遗传疾病的患者。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患者不应使用,并且与阿朴吗啡同用可能导致严重低血压和意识丧失,因此不应共同使用。 曾对类似药物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可能对本药也出现过敏反应,需保持警惕。 本药可能减慢肠道内食物的移动速度,因此有肠梗阻症状的患者在服用后应仔细观察自身状况。 对肝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药可能延长与心脏跳动相关的电信号QT间期,因此有心脏疾病或电解质不平衡的患者应小心使用。 在使用本药与其他相关的5-羟色胺药物时,可能会导致严重的5-羟色胺综合症,因此需要仔细观察。 在使用本药预防腺样体切除术后的呕吐时,需注意出血迹象可能被掩盖。 接受肝毒性化疗的儿童需密切监测肝功能,并且在使用本药期间报告心肌缺血症状,因此在使用期间和之后需保持警惕。 在服用本药期间若出现皮疹、瘙痒、严重过敏反应等,应立即停止服用并接受治疗。 可能出现头痛、头晕、嗜睡、运动障碍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腹泻、便秘等消化系统症状。 可能出现心律失常、血压变化,偶尔会有心律障碍,肝功能检查指标可能会暂时升高。 偶尔可能会出现暂时性视力障碍或皮疹、发热、面部潮红等症状。 本药对驾驶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影响不大,但与其他5-羟色胺类药物同用时,应考虑5-羟色胺综合症的风险,并服从医生的指示。 本药通过多种肝代谢酶降解,可能与部分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特别是在与特定抗癫痫药或抗生素共同使用时需小心。 在妊娠早期不建议使用本药,具备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在用药前应确认是否怀孕,并且在用药期间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应停止哺乳,因为本药可能会通过母乳传递。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视力障碍、严重便秘、低血压等症状,此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并需根据症状进行适当治疗,因没有特效解毒剂。 开启包装时,切勿通过按压泡罩取出药片,应轻柔地揭开铝箔取出。 使用后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安全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皮疹,瘙痒,过敏性休克,头痛,头重感,嗜睡,潮红,头部及腹部的温感,氨基转移酶的暂时无症状性升高,头晕,眼球运动性癫痫,肌肉紧张异常反应,运动障碍,癫痫,腹泻,便秘,心悸,血压升高,胸痛,心律失常,低血压,心动过缓,QTc延长,肝功能检查项目的暂时无症状性升高,视力障碍,视力丧失,毒性皮疹,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不自主运动,热感,面部潮红,发热,全身乏力,打嗝,心肌缺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潮气进入,并应维持在30度以下的温度。因此,避免阳光直射,在阴凉处保存非常重要。
一面凹凸的白色圆形舌下溶解片
10片(10片/PTP包装X1)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