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巴克拉丰片10毫克(巴氯芬)
巴氯芬 10mg
片剂 · 处方药
阿里高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199500647 · 申报 1995.11.24 · 医保编码 656000460
缓解由脊髓疾病、大脑疾病、多发性硬化症等引起的痉挛
本药用于治疗由多发性硬化症和脊髓小脑变性等引起的骨骼肌痉挛。此外,对炎症性、退行性、创伤性、新生物等多种脊髓疾病引起的痉挛也有效。例如,对痉挛性脊髓麻痹、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横贯性脊髓炎等情况下的肌肉僵硬有缓解作用。对大脑原因引起的痉挛,尤其是脑性麻痹或脑血管事故后出现的肌肉痉挛也适用。本药改善神经系统疾病引起的肌肉痉挛,有助于提升患者的运动功能。
本品治疗应始终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确定最佳剂量,以减轻阵挛、屈肌及伸肌强直、痉挛等症状,并尽可能避免不良反应。 为防止肌无力过度及跌倒,当肌张力有助于维持直立姿势和运动平衡、并用于维持功能时,应谨慎使用。应保留一定程度的肌张力,并允许有助于循环功能的短暂痉挛。 本品与少量水同服,并在进餐时给药。 每日剂量分次口服:成人每日3次,儿童每日4次。 ○ 成人 1. 以巴氯芬计,每次5㎎,每日3次口服;直至确定最佳剂量,每隔3日增加每次5㎎,每日3次。 2.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建议从较低剂量(每日5-10㎎)开始,并缓慢增加剂量。 3. 最佳剂量通常为每日30-80㎎。住院患者在严密监护下可给予每日100-120㎎。
○ 儿童(12个月~18岁):治疗通常从极低剂量开始。(每日0.3 mg/kg,分2~4次给药) ○ 儿童(12个月~18岁):通常的维持剂量为每日0.75~2mg/kg。 ○ 8岁以下儿童:每日最大剂量为40mg。 ○ 8岁及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为60mg。 ○ 儿童(12个月~18岁):约每隔1-2周谨慎增加剂量,直至符合个体需要。 ○ 儿童(12个月~18岁):达到最大剂量后6-8周内若未出现明显治疗效果,应重新考虑是否继续使用本品。
本药不适合特定患者使用。 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不应使用。 此外,由于含有乳糖,遗传性乳糖不耐受或相关疾病的患者也不应使用。 有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郁症、迷惑状态、帕金森病等症状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因为其可能加重病症,需细心观察病情。 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注意本药可能降低癫痫阈值,增加发作风险,应适当维持抗癫痫药物,并密切观察病情。 对消化性溃疡或心力衰竭、心血管和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肝功能障碍、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也应谨慎使用。 特别是肾功能极差的患者应少量使用,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时需注意药物浓度可能升高。 本药可能影响排尿,对神经性障碍的患者可能发生急性尿潴留,因此需谨慎使用。 儿童,尤其是有癫痫病史的儿童,使用本药时需谨慎以防发作风险。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镇静或嗜睡等副作用,这些症状主要在突然增加剂量或使用高剂量时发生。大多数是暂时性的,可通过调整剂量来缓解。 有精神疾病病史或者有脑血管障碍的患者、高龄者可能更容易出现副作用,因此需加以注意。 本药在长期使用后如骤然中断,可能出现焦虑、迷惑、幻觉、精神病等症状,因此停止使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头晕、嗜睡、注意力下降等症状,因此需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 有肝功能障碍或糖尿病的患者应定期进行肝功能和血糖检测。 对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需要密切观察以便早期发现药物毒性症状。 使用本药期间可能增加自杀风险,患者及其监护人应密切观察情绪变化或异常行为,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医务人员。 本药与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其他药物或酒精共同使用时,镇静作用可能增强,呼吸抑制的风险增大,因此需注意。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或降压药共同服用时,药效可能增强,因此需要调整剂量。 怀孕期间应考虑对胎儿的风险,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哺乳期间虽少量进入乳汁,但预计异常反应罕见。 老年人由于生理功能可能降低,应从低剂量开始用药,并仔细观察病情。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防止空气进入,温度应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保存。如此存放可保持药物的效果。
[国内用] 黄色的圆形片剂 [出口用] 黄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国内用] 30片/瓶, 300片/瓶 [出口用] 10片/PTP包装, 30片(10片/PTP×3), 100片(10片/PTP×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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