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瑞泰片5毫克(雷米普利)

瑞泰片5毫克(雷米普利)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羟丙甲纤维素包衣雷米普利颗粒›5.882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汉独
外观
淡红色的双面有沟槽的长方形药片
包装
30片,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199200883 · 批准 1992.11.25 · 医保编码 6521014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高血压、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预防心血管事件,治疗肾病及蛋白尿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1. 高血压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雷米普利的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5㎎,于进餐时或餐后用大量水送服。 但可根据患者的反应,每隔2‐3周增加剂量,起初可增至每日5㎎,之后可增至每日最大10㎎;也可合用利尿剂。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首次给药后可能出现不适宜的过度血压下降,因此如有可能,应在给药前2‐3日停用利尿剂。若无法停用,则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之后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③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肌酐清除率≥50㎖/分(血清肌酐<1.5㎎/㎗):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为20~50㎖/分(血清肌酐为1.5‐3㎎/㎗):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最大可用至每日1次5㎎。 3) 肌酐清除率<20㎖/分(血清肌酐≥3㎎/㎗):初始剂量为1.25㎎,隔日1次;维持剂量不超过每日1次2.5㎎。 ④ 肝功能障碍患者:应在医生谨慎监护下给药,每日剂量不超过2.5㎎。 2. 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2.5mg。出现该剂量所致低血压症状的患者,可改为每日2次,每次1.25mg,但所有患者均应逐步增加剂量,调整至目标剂量每日2次、每次5mg。首次给予本品后至少2小时内,以及此后至少再观察1小时直至血压稳定,应充分监测患者。首次给予本品后如发生低血压,应适当处理低血压后谨慎调整本品剂量。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患者首次给予本品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为降低发生低血压的可能性,如有可能,应在开始服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之后,如果仅用本品无法控制血压,则应恢复使用利尿剂。若无法停用利尿剂,为避免血压过度下降,本品初始剂量应为1.25mg。为降低发生低血压的可能性,应尽可能减少合用利尿剂的剂量。 ③ 合并肾功能衰竭的心力衰竭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可根据临床反应及耐受性,将剂量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1.25mg,最高可增至每日2次、每次2.5mg。 3. 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心血管疾病死亡风险或血运重建术需求 ①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2.5mg,根据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因此,一周后增加至每日5mg,3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通常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10mg。因其他适应症而使用较低剂量并已稳定的患者,应调整至每日1次10mg。 ② 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最大剂量为每日1次5mg。重度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10ml/min且血浆肌酐为400~650 μmol/l)的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且不得超过每日2.5mg。 ③ 肝功能减退患者:肝功能减退患者的肝脏酯酶活性降低,导致母体化合物雷米普利的代谢及其生物活性代谢物雷米普利拉的生成减少,最终使血浆雷米普利水平升高。因此,曲泰斯治疗应在密切的医疗监护下以1.25mg剂量开始。 4. 肾病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增加剂量。增加剂量时,每隔2‐3周将剂量加倍,每日最大剂量为5㎎。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应考虑在开始服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或至少减少正在使用的利尿剂剂量。一般而言,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本品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 ③ 肝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或减少剂量。因此,应遵医嘱谨慎开始使用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5㎎。 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成分

生产厂家
(株)汉独

功效・作用

治疗高血压、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预防心血管事件,治疗肾病及蛋白尿

  • 高血压、心肌梗塞后的心力衰竭、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多血管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多血管经皮冠状动脉成形术、中风、外周血管疾病、微量白蛋白尿、血管疾病、初期肾病、现性肾小管性蛋白尿、非糖尿病性现性肾小管性蛋白尿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同时,它还有效改善心肌梗死后可能出现的心力衰竭。在有心血管疾病病史或糖尿病患者(超过55岁)中,帮助降低因心肌梗死、中风及心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风险,并降低血管再生术的需要。它对具有多种风险因素的患者(如高血压、高胆固醇、吸烟、微量白蛋白尿)也有益。此外,可以用来治疗糖尿病患者中的初期肾损害(如微量白蛋白尿、肾小管性蛋白尿、蛋白尿症等)相关的肾脏疾病。该药用于改善整体心血管健康和肾功能。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高血压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雷米普利的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5㎎,于进餐时或餐后用大量水送服。 但可根据患者的反应,每隔2‐3周增加剂量,起初可增至每日5㎎,之后可增至每日最大10㎎;也可合用利尿剂。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首次给药后可能出现不适宜的过度血压下降,因此如有可能,应在给药前2‐3日停用利尿剂。若无法停用,则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之后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③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肌酐清除率≥50㎖/分(血清肌酐<1.5㎎/㎗):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为20~50㎖/分(血清肌酐为1.5‐3㎎/㎗):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最大可用至每日1次5㎎。 3) 肌酐清除率<20㎖/分(血清肌酐≥3㎎/㎗):初始剂量为1.25㎎,隔日1次;维持剂量不超过每日1次2.5㎎。 ④ 肝功能障碍患者:应在医生谨慎监护下给药,每日剂量不超过2.5㎎。 2. 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2.5mg。出现该剂量所致低血压症状的患者,可改为每日2次,每次1.25mg,但所有患者均应逐步增加剂量,调整至目标剂量每日2次、每次5mg。首次给予本品后至少2小时内,以及此后至少再观察1小时直至血压稳定,应充分监测患者。首次给予本品后如发生低血压,应适当处理低血压后谨慎调整本品剂量。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患者首次给予本品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为降低发生低血压的可能性,如有可能,应在开始服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之后,如果仅用本品无法控制血压,则应恢复使用利尿剂。若无法停用利尿剂,为避免血压过度下降,本品初始剂量应为1.25mg。为降低发生低血压的可能性,应尽可能减少合用利尿剂的剂量。 ③ 合并肾功能衰竭的心力衰竭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可根据临床反应及耐受性,将剂量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1.25mg,最高可增至每日2次、每次2.5mg。 3. 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心血管疾病死亡风险或血运重建术需求 ①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2.5mg,根据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因此,一周后增加至每日5mg,3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通常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10mg。因其他适应症而使用较低剂量并已稳定的患者,应调整至每日1次10mg。 ② 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最大剂量为每日1次5mg。重度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10ml/min且血浆肌酐为400~650 μmol/l)的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且不得超过每日2.5mg。 ③ 肝功能减退患者:肝功能减退患者的肝脏酯酶活性降低,导致母体化合物雷米普利的代谢及其生物活性代谢物雷米普利拉的生成减少,最终使血浆雷米普利水平升高。因此,曲泰斯治疗应在密切的医疗监护下以1.25mg剂量开始。 4. 肾病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增加剂量。增加剂量时,每隔2‐3周将剂量加倍,每日最大剂量为5㎎。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应考虑在开始服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或至少减少正在使用的利尿剂剂量。一般而言,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本品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 ③ 肝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或减少剂量。因此,应遵医嘱谨慎开始使用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5㎎。 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注意事项

该药是用于降低血压并保护心脏和肾功能的药物。 服用该药时,可能会出现面部、嘴唇、舌头、喉咙等突然肿胀的血管性水肿,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生。 血管性水肿可能危及生命,需要急救,并需在医院住院观察至症状完全消失。 该药在怀孕期间,尤其是第二和第三孕期,对胎儿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因此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应避免服用该药。 肾功能极差的患者或儿童在使用该药之前须咨询医生,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确认。 对该药过敏或有血管性水肿病史的患者、有特定心脏瓣膜疾病的患者、孕妇、肾移植患者等应避免服用该药。 该药与其他降压药或利尿剂、保钾药物一起服用时可能增加副作用,因此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在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肾功能、血钾和白细胞计数,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该药可能出现干咳、头晕、头痛、消化不良、皮疹等副作用,如症状持续或严重,需咨询医生。 在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时可能出现头晕或眩晕,因此需特别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严重低血压或肾功能障碍,因此必须遵循规定的剂量,若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就医。 该药应存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且不应转存至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血管性水肿
  • 脸部水肿
  • 四肢水肿
  • 唇部水肿
  • 舌部水肿
  • 喉部水肿
  • 声门水肿
  • 腹痛
  • 恶心
  • 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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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绞痛
  • 心肌梗死
  • 心肌缺血
  • 快速心律
  • 心律失常
  • 心悸
  • 外周水肿
  • 嗜酸细胞增多症
  • 白细胞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无粒细胞症
  • 红细胞减少
  • 血红蛋白降低
  • 血小板减少
  • 骨髓功能不全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溶血性贫血
  • 头痛
  • 头晕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丧失症
  • 味觉异常
  • 震颤
  • 平衡失调
  • 缺血性中风
  • 短暂性缺血发作
  • 精神运动障碍
  • 灼热感
  • 嗅觉异常
  • 视力模糊
  • 视觉障碍
  • 结膜炎
  • 听力障碍
  • 耳鸣
  • 喉咙痒伴干咳
  • 支气管炎
  • 副鼻窦炎
  • 呼吸困难
  • 支气管痉挛
  • 鼻充血
  • 胃肠炎症反应
  • 消化不良
  • 腹部不适
  • 消化不良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胰腺炎
  • 胰酶升高
  • 小肠血管水肿
  • 胃炎
  • 上腹痛
  • 便秘
  • 口腔干燥
  • 舌炎
  • 阿弗他口腔炎
  • 急性肾衰竭
  • 肾脏障碍
  • 尿量增加
  • 蛋白尿加重
  • 血中尿素升高
  • 血中肌酐升高
  • 皮疹
  • 血管水肿
  • 痒症
  • 多汗症
  • 脱落性皮炎
  • 荨麻疹
  • 指甲脱落症
  • 光敏反应
  • 有毒性表皮坏死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多形红斑
  • 天疱疮
  • 银屑病加重
  • 银屑病样皮肤炎
  • 类天疱疮
  • 带状发疹
  • 脱发症
  • 肌肉痉挛
  • 肌肉疼痛
  • 关节痛
  • 抗利尿激素分泌不当综合症
  • 血中钾升高
  • 食欲减退
  • 食欲下降
  • 血中钠减少
  • 低血压
  • 直立性低血压
  • 昏厥
  • 潮红
  • 血管狭窄
  • 灌注降低
  • 血管炎
  • 雷诺现象
  • 胸痛
  • 疲劳
  • 发热
  • 虚弱
  • 过敏反应
  • 过敏性反应
  • 抗核抗体升高
  • 肝酶升高
  • 胆红素聚合物升高
  • 胆汁淤积性黄疸
  • 肝细胞损伤
  • 急性肝衰竭
  • 胆汁淤积
  • 细胞溶解性肝炎
  • 暂时性勃起功能障碍
  • 性欲降低
  • 女性乳房发育
  • 心情低落
  • 不安
  • 神经敏感症
  • 坐立不安症
  • 困倦
  • 睡眠障碍
  • 疲惫状态
  • 注意力障碍
  • 咳嗽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避光存放在室温下。 室温通常是指15度到25度之间的温度,避免过热或过冷,有助于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淡红色的双面有沟槽的长方形药片

包装单位

30片,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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